周玉梅
簡介:
周玉梅(Zhou,Yumei),
女 ,
59歲 ,
河北涿州市林屯鄉林屯村大法弟子。曾經患肝腹水、大小便失禁、頭痛、腰腿痛,拄著拐杖走路。周玉梅於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身上所有疾病不翼而飛。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周玉梅去北京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北京前門派出所惡警綁架,當天被送往涿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謝玉寶、王愛國、李保平及林屯鄉副書記李振宇,司法所所長鄭建民、馮書全等二十幾個打手對一群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毒打,謝玉寶強迫周玉梅跪在地上、雙臂平舉,骼膊上架住鐵鍬把,支撐不住落在地上就打,李振宇、鄭建民等人揪住周玉梅的頭發打她嘴巴,跌倒後,起來再接著打。惡警非法拘留周玉梅十五天,勒索一千元錢才把放她回家。在這期間大隊書記徐廣昌來周玉梅家把她戶口本拿走並吊銷。此後,李振宇、鄭建民等人經常上門騷擾。 自二零零零年以來,經涿州市公、檢、法系統抓捕、起訴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共計七人。經審判長張秋瑾的手,周玉梅被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正月,惡徒把周玉梅關入敬老院,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半夜翻牆闖入敬老院對周玉梅進行騷擾、謾罵,迫害了十天。 二零零一年四月,鄭建民、馮書全把周玉梅綁架到南馬洗腦班進行迫害,每天逼寫保證書,每頓飯只有一個小饅頭。稍後惡徒將周玉梅關入涿州市看守所,那裡每天早飯是一碗稀面茶、中午兩個發霉的小窩頭,晚上不到一兩的小饅頭,九個月,周玉梅被非法勞教三年,給關入保定八裡莊勞教所,每天被逼做高強度勞役高達十四個小時,冬天只有涼水洗澡,去廁所都要請示值班員,不讓說話。二零零四年五月九日,周玉梅被放回。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涿州市國保大隊副隊長楊玉剛等四五個惡警伙同林屯鄉林屯村村干部劉江、劉長水,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周玉梅家中,不容分說,進屋就是一通亂翻。在搜出周玉梅家中的兩個往紙幣上印字的小印章後,便把周玉梅強行帶走,劫持到看守所。之後,家人幾次到國保大隊、看守所要求見人,不但惡警不讓見人,連衣服都不允許送。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三),周玉梅的女兒及其聘請的辯護律師到法院,然而,在六月十三日,涿州市偽法院刑二庭在看守所已非法宣判了此案。按邪黨法律規定,自下達判決書第二日算起十日內,對判決不服,允許上訴。可是自六月十三日到六月十八日五天的時間裡,家屬沒有接到任何通知與消息。不得已,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到了看守所。上午11點左右到看守所後,門衛說辦公室沒人了,讓下午再來,下午2:30再次到看守所,要求會見周玉梅。進入看守所,辦公室一位盧姓年輕警察接待了律師,律師拿出相關證明及合法手續,要求會見周玉梅,對方說:負責人不在。當律師說,你們不能剝奪上訴的權利,對方卻說,周玉梅說了,不上訴。阻止律師與周玉梅通話、見面。 當周玉梅家屬要求將新買的夏季衣服給老人送進去,惡警也不允許。周玉梅女兒說:“老人自冬天至今,連換季的衣服都沒有,你們不讓送。她犯甚麼罪?你們這樣對待她,你們這樣做無異於剝奪老人的生存權”。在外等了一段時間,在裡面律師要求下,才允許將衣服送進去。可就是沒讓律師與周玉梅見面。 據悉周玉梅身體很不好。 二零零八年,周玉梅被非法關押在涿州看守所受迫害半年多,曾被強迫坐過鐵椅子、雙手銬上、強行灌食,惡警殘忍的對她進行藥物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周玉梅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關入石家莊女子監獄,並被抄家,師父法像和大法書被抄走。在石家莊女子監獄強制“轉化”期間,惡警曾經采取不讓睡覺、體罰、強行灌輸邪悟者言論等手段進行迫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周玉梅被放回家。 如今,周玉梅從監獄回到家中已有兩年多,當地政府及派出所仍不給落實戶口,周玉梅的老伴又屬於半殘疾人(耳聾),兩位老人都已年過七十,無依無靠,他們接下來又該如何生活?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騷擾;
勒索錢財;
迫害親屬;
非法剝奪公民的戶籍權;
打罵;
洗腦/送洗腦班;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勞教;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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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北省涿州市公安
:
謝玉寶,
鄭建民,
王愛國,
徐廣昌
涿州市法院
:
張秋瑾
保定勞教所
涿州看守所
涿州拘留所
南馬洗腦班(涿州洗腦班)
北京前門派出所
涿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李保平,
楊玉剛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涿州市林屯鄉
:
劉江,
馮書全,
李振宇,
劉長水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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