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美艷
簡介:
吳美艷(Wu,Meiyan),
女 ,
40歲 ,
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山區大法弟子。吳美艷因堅持修煉被迫害判刑3年。 2000年2月春節期間,大法弟子依法行使上訪權利證實大法,在北京五棵松駐鶴崗辦事處(某旅店),該惡警等人非法搜身,搜走大法弟子李志剛、吳美艷夫婦、張淑平、殷玉華夫婦、楊永英等7人隨身攜帶的錢財,除了給買回鶴崗的車票外,剩余的錢他們占為己有。 2000年2月5日至2000年9月11日,吳美艷被非法關押在鶴崗市第一看守所,2002年4月21日她再次被綁架,並劫持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非法迫害。 2000年5月份,鶴崗市第二看守所用80公分長的死頭支棍(大鐵棍子)把50名左右的女大法弟子給砸上支棍,然後把兩手用手銬銬上,再用一個鐵銬子銬在腳脖子上。讓人起不來,趴不下,兩腿大劈胯扣在地上,黑天、白天不許閉眼,稍一閉眼,在押犯就拿著鞋底子、涼水、板條子對著大法學員的臉、身上狠勁的打。 第二看守所都是男干警,監捨一邊一個監控器,自從帶上支棍子就不給拿下,無論吃飯、上廁所,都不給打開。吃飯讓別人拿來趴在地上吃,上廁所得3個人先拽起來。 無論大便、小便、來例假都得別人侍候,好幾個人的臀部被泡爛了,嚴重的臀部爛了3大塊,膿血模糊。吳美艷被他們放開時,一直頭腦不清醒,現在臀部上還留有斑痕。她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 2004年8月,法輪功學員為不報名不點數絕食27天,然後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尹姓干事、黃姓干事領著犯人趙艷華等給法輪功學員上背銬(大背劍),其中她和徐有芹直立性休克,每天灌食三次,很多人鼻子被插出血,杜玉玲鼻子被插大量出血。她們是呂玉君、趙樹玲、王建平、李秀茹、周春芝、安玲、李彩英、馬樹華、王秀月、倪淑芝、謝秀英、於鳳英、汪艷萍、秦淑珍。八監區區長鄭傑、李桂榮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 地方政府還采取了開除工作的威脅手段,從1999年7月至2009年3月,先後百名大法弟子被開除公職,開除的借口是沒有寫不進京、不上訪的保證或已經進京上訪了等等。 據不完全統計,鶴崗地區被開除公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多達幾十人。有:趙景福(興安礦),馬英全(興安礦),王樹森(興安礦),宮貴東(興安礦),黃秀英(糧食局),李曉峰(興安區政府),陳艷梅(黨校),陳鳳利(南山礦),代玉蘭(市啤酒廠),吳美艷(十三廠),狄會斌(建設銀行),徐記亭(建設銀行),李清文(建設銀行),趙豐慧(建設銀行),於銳生(建設銀行被迫買斷),楊永英(不詳),張景亮(不詳),郭興國(不詳)。劉慶福(二十一中),黃詩生(計量監督局),常玉華(蔬園鄉政府)。 十幾天不分晝夜的折磨,使法輪功學員精神恍惚,王建平、吳美艷大腦精神受損,睜著眼說胡話;徐有琴昏了過去;有的無知覺大小便都便在褲子裡。在法輪功學員們承受到了極限和神智都不太清醒的情況下,大隊長鄭傑和張春華拿來事先寫好的轉化書讓學員簽字按手印。這樣幾十名法輪功學員就所謂“轉化”了。
迫害類型:
摧殘性灌食;
戴背銬;
戴上支棍;
毒打/毆打;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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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電話: 鶴崗市第一看守所電話:0468-3346171; 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電話: 所長室(區號:0468):3400001,3400004,3400007,3400002,3400006,3400009;辦公室傳真:3400008; 張興福,鶴崗市市委書記,極力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 張春青,鶴崗市公安局副局長,手機139-0468-2688; 藺忠富,鶴崗市公安局副局長,手機139-0468-0888,曾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 鶴崗公安局總機:468-334-0600,454-334-3040,地址:黑龍江省鶴崗市紅旗路; 鶴崗公安局局長電話:468-334-4591,468-352-2015。
責任單位及惡人:
鶴崗市第一看守所
鶴崗市政府
鶴崗市第二看守所
:
李樹林,
張青春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尹某,
黃某,
李桂榮
鶴崗市第二看守所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鄭傑
更新日期: 2014年5月21日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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