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多
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馬多
戴著手銬腳鐐的被迫害法輪功學員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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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馬多(Ma,Duo),
女 ,
26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任職於中國移動通信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大專畢業,於二零零一年在佳市千裡學校任教。為了讓世人不被中共邪黨的謊言宣傳所蒙蔽,她經常向人講法輪功真相。不幸的是,善良的馬多卻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之後被千裡學校開除。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馬多與母親邱玉霞進京證實大法,被綁架到天安門分局、被非法關押在前門派出所被強行關到籠子裡;晚上,被送到大興區派出所裡警察用話套問姓名和居住地,見不說就不讓睡覺。次日,劫持到大興看守所。在看守所裡被勒索了五百元錢,警察謊稱是給訂了兩套被褥。一天後,又被非法關押到駐京辦事處關了半個多月。駐京辦事處的工作人員把身上的錢搜去,說是用來做吃住的開銷。等到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來人時,駐京辦事處向前進公安分局的人勒索約三千元,回到佳木斯市後,前進公安分局的人又勒索馬多的家人三千元錢。在回佳木斯市的火車上,馬多和媽媽戴著手銬,手被銬出了印。 ;;接回後,關進佳市看守所。看守所的環境陰暗潮濕,非常擁擠。晚上睡覺時要側著身體睡,馬多等法輪功學員們決定絕食抵制迫害,被野蠻灌食。在看守所馬多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家屬被“六一零”勒索了二千元錢,還逼迫家人替馬多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馬多拒絕簽字。第二天家屬又被勒索五百元錢,馬多才被放回家,母親邱玉霞被被非法關押了四十多天後,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馬多的母親邱玉霞從勞教所回來,母女倆相依為命。馬多大專畢業後,二零零一年在佳木斯市千裡學校任教。一次馬多在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千裡學校開除。後來,馬多又受聘於佳木斯移動通信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早六點五十分左右,以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長虹派出所副所長滕巖、王金寶、劉東明三名警察闖入馬多家,綁架母親邱玉霞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並搶走了家中財物,當天上午十點左右,以騰巖為首的三名警察與佳木斯移動公司話務部主任陳興華、總調度祝明朗配合,將已離開單位的馬多誘騙回單位強行綁架被送進佳木斯市看守所迫害九個月。 在看守所每天被迫勞役。每天早上五點起床開始纏棉簽,使用的膠是有毒的。在看守所裡每天吃的是只磨一遍的玉米窩頭,喝的湯裡有沙子。看守所賣的早餐、盒飯一周要二百元錢,價錢昂貴,方便面不允許訂,只能吃窩頭或盒飯,賣的日用品比市場價貴一、二倍。當時在看守所裡有一名殺人犯叫王玉傑(已被槍決),時常打罵大法弟子;並不時的對大法弟子進行人格侮辱。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長虹派派出所指導員王金寶對邱玉霞說,她按照筆錄答她就能把她女兒馬多換出來,還編造了許多罪名,讓她簽字。她說,你說的話全都是騙人的話,因為這時邱玉霞已經聽到女兒馬多的聲音,她從工作單位被騙到派出所來了,是副所長滕巖直接參與的,滕巖把孩子的鑰匙拿走第二次進行抄家。在第一次抄家時,副所長滕巖看見邱玉霞把二千多元現金放在床下了,所以第二次抄家就是為了把錢搶走。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長虹派出所通知邱玉霞的家屬去一趟,第二天中午勒索了家屬一千元錢才放人。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上午,邱玉霞的家屬到長虹派出所打算要回被抄家搶走的錢物,家屬據理力爭,派出所只好把存單、VCD機、身份證及工資卡等一部份財物送還家屬。 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上午,馬多的家屬去市郊區公安分局問一問,家屬講了邱玉霞的女兒馬多被關進看守所二十多天了,郊區公安分局的負責人王主任對家屬說,有意見去檢察院或者找律師。有一個被稱作局長的人說,因為是“法輪功”才抓的。 ;; 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點,馬多的家屬去佳市市政府“六一零”辦公室去問問馬多的情況可是此人說不知道馬多的事。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多鐘,馬多的親人攙扶著她七十多歲的外婆到佳木斯市公安局要求會見被非法關押的外孫女馬多,並要求釋放她。一個叫張雲龍的警察出來接待。張雲龍最後說要想見馬多,就去找辦案單位。馬多的外婆終究沒能見到外孫女,只好傷心的被家人攙扶著回了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佳木斯郊區中共邪黨(永紅)法院對馬多非法開庭,因馬多對法院的非法審判不服,最後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只得草草以休庭而告終。 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將近十時左右,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一警號為230685的男法警和一警號為231921的女法警,將戴著手銬腳鐐的馬多從佳木斯看守所帶到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在審判長-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汝興德將公訴人所羅列的虛假“證據”擬將馬多非法定罪。因馬多對法院的非法審判不服,最後佳木斯郊區(永紅)法院只得草草以休庭而告終。其中公訴人在提供的偽證中還提到三名提供偽證的所謂“證人”,其中一人名為李春明。馬多至今(二零零八年五月)仍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份,馬多的腿開始嚴重浮腫,經化驗,看守所大夫說是營養不良。 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佳木斯市邪黨郊區法院通知家屬判刑三年,馬多及其家人不承認非法判決,已提出上訴。並聘請了北京律師為馬多辯護。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上午十一時左右,馬多的親屬和朋友陪同從北京請來的正義維權律師,去佳木斯市中級法院六樓刑庭,找辦案人宋佩俠(女),准備送交馬多的“案卷”卷宗。她要律師留下,命令家屬離開。其間又找借口百般刁難,迫使律師在一些枝節問題上延誤了很長的時間。 而宋佩俠也是一直不停的與外面的人通電話,內外串通、相互勾結。一直拖到了下午三時以後,宋佩俠才告訴律師和家屬可以走了。當律師和馬多的家屬等人走到法院門前時,才發現外面已經站滿了警察。佳木斯“六一零”辦公室頭目市政法委副書記劉衍帶著走卒王福金、陰祖強、於志勇、婁江凌等傾巢出動。他們就強制性的將律師帶到法院內的一間辦公室,隨後又將馬多的親屬和朋友綁架到長虹派出所。後來佳木斯市中級法院開庭時沒有通知律師具體的開庭時間,在沒有家人和律師出庭的情況下,非法維持原判刑三年,並秘密將馬多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馬多由於不放棄真、善、忍、做好人,不配合轉化,被犯人包夾張靜、杜曉霞、魏冬等人打的發出慘叫聲。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馬多被非法關押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在九監區姚大隊長和副大隊長普銳的指使下,刑事犯杜曉霞、張靜、魏冬強迫馬多每天早晨五點半起床坐小凳,不允許動,膝蓋必須豎直,坐的時間長了腰部感到特別疼。每天都得坐到九點,有時坐到十二點。頭幾天犯人杜曉霞跟馬多談話,強迫看誣蔑大法的錄像,遭拒絕後,就叫邪悟者轉化,犯人張靜對馬多進行人格侮辱,掐著馬多的臉威脅說,如果還不轉化,就給拖到監控看不到的地方狠揍一頓!刑事犯杜曉霞強迫馬多站在監控看不到的牆邊,馬多不配合,杜曉霞、張靜、魏冬就把馬多摁倒在地,用膠布綁在床邊,還用膠布封住嘴,嘴也被張靜摳出了血,馬多被迫站了三天三宿,走路時,雙腿發麻,感覺腿軟綿綿的沒有力氣。刑事犯杜曉霞、張靜、魏冬還強迫馬多寫“四書”和思想匯報及周記。 到了十三監區,每天要服9小時的勞役,每天“搓棉簽”、編汽車靠墊,有時還要搬很重的貨物,編汽車墊子的繩子非常磨手,時間長了都磨出了繭子。監獄要求法輪功學員每周記思想匯報作業,如不寫就單獨談話,施加壓力,在日常生活中如影隨形的“包夾”會把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言行匯報給惡警。 從二零零九年十月份開始,由法院派人來到監獄,進行“出監聽證會”,法院的人與被減刑人員談話,說是為了了解法輪功學員的思想情況,符合他們的所謂標准就給予減刑,否則不減。實質是想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妄圖在離開監獄的最後時刻摧毀人的意志。因為馬多不配合“出監聽證會”的要求並放棄“減刑”,副大隊長牛翠松就把馬多爸爸、姑姑從佳木斯市叫來,施加壓力。當時馬多大姑生病,需要人照顧,但家裡人卻被迫趕到監獄來,沒有人照顧大姑,使家中的困境雪上加霜。 監獄為了達到讓馬多妥協的目的,把馬多強制關在一個單獨的又冷又小的儲藏室裡,兩個邪悟者和一個做“轉化”的人每天從早到晚灌輸著誣蔑大法的話,給人造成的思想壓力特別大。馬多每天上廁所、洗漱都要同其它人隔離。惡警牛翠松說如果不妥協,就不讓在正常時間睡覺,一天不行就兩天,一天比一天晚,看你能挨到什麼時候。我在那個儲藏室裡被迫害了半個多月。監獄還通過這次減刑向家屬勒索了五千元錢,欺騙家屬是花錢把馬多辦出來的。 回到家後,到佳木斯市中山派出所辦理身份證,包片民警陸啟武不給開證明,要求親自去寫保證書才行。 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給馬多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爸爸因承受不了來自社會、親屬、工作單位等方方面面的壓力被迫與媽媽離了婚,馬多失去了一個幸福完整的家。由於馬多和媽媽被非法判刑,馬多的奶奶常年以淚洗面,致使眼睛看不清東西,每天唉聲歎氣,血壓升高,體重減少了二十斤。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迫害親屬;
威脅/恐嚇;
騷擾;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坐小板凳;
罰站;
剝奪睡眠;
手銬/腳鐐;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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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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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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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華
天安門分局
佳木斯中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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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啟武
佳木斯駐京辦事處
向陽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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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浩洋
郊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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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佩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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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興華,
祝明朗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3日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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