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彤彤
簡介:
張彤彤(Zhang,Tongtong),
女 ,
17歲 ,
是山東省蒙陰縣大法弟子。2003年7月20日,她進京上訪和平請願,被北京市天安門公安分局非法關押,當日下午被蒙陰縣610辦公室的類延成等人帶回關押在蒙陰縣610強化洗腦班。 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同時要求見她的家人。第三天中午,類延成脅迫她不修煉的父親,“如果你女兒不吃飯,你就別想回去!”她則說:“如果不讓我父親回家,我就不吃。”女惡徒焦玉香說:“到了這裡,你以為還有資格跟我們講條件嗎?” 幾天後,類延成再次逼迫她父親,最後竟把她父親強行非法關押了整整十天。他們父女被關押期間,受盡了類延成、房思敏、焦玉香、王欣等人的羞辱。他們不僅動輒打罵,還逼迫他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和天安門自焚偽片。每天逼寫所謂體會上交,每天晚上給他們輪番洗腦,軟硬兼施,剝奪他們應有的睡眠時間。尤其類延成對她的父親極盡哄騙、恐嚇之能事,弄得她父親心力交瘁。 她父親被非法關押了十天後,被威脅回家拿15000元現金來領人。後來,便不讓任何家人來看望張彤彤,類延成等人一方面對張彤彤家人用謊言、勞教進行欺騙、恐嚇、勒索,一方面對她強行洗腦迫害。 2003年8月26日,張彤彤的父親被逼無奈,東借西湊弄來15000元巨款。類延成等人把錢瓜分後揣進了各自的腰包,沒留下任何字據。 現在,她本就貧困的家生活在農村已是負債累累,生活沒有了著落。父親不理解時,指責她給家庭造成的負累,給她心理上帶來很大的壓力。一個原本和睦的家庭,就這樣被迫害得雞犬不寧。
迫害類型:
人身侮辱;
迫害親屬;
威脅/恐嚇;
剝奪睡眠;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十七歲張彤彤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蒙陰縣610辦公室
:
房思敏,
王欣,
類延成
天安門公安局
蒙陰縣610
:
焦玉香
更新日期: 2004年12月4日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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