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維鋒(為峰)
簡介:
類維鋒(為峰)(Lei,Weifeng(weifeng)),
男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桃墟鎮類家水營村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類維峰參與簽名向聯合國呼吁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當年正月十二日晚上十二點鐘,該村中共邪黨書記類維干、主任類維慶帶領派出所惡警劉勇、張道欣、刁傳軍把類維峰綁架到派出所,強行照相並罰款二百二十元,之後把類維峰轉到鎮財政樓上,惡徒秦成志當晚對類維峰進行毆打。在非法關押期間,惡徒對類維峰等法輪功學員進行掛牌子游街、面壁、搬腳尖等折磨。二月一日晚上,惡徒李衛東用手機指揮調人,對類維峰等法輪功學員輪番毆打,其中有惡徒周子峻、李強、包西堂、劉醒世、秦成志等,將法輪功學員打得慘不忍睹,打人凶手累得大汗淋漓,氣喘吁吁,然後勒索八千元才放人。同年正月十九日,類維峰的父親和妻子被惡徒張道欣、刁傳軍綁架到派出所勒索四百四十元。 正月二十一日,惡徒周子峻、李強、莫光亮把類維峰的父親和妻子綁架到鎮政府進行殘酷迫害,惡徒周子峻、胡發明、莫光亮、李強、李佩國對他們進行恐嚇、木棍毆打、長時間不讓上廁所、搬腳尖等非人的迫害。二月初二晚上十一點多,惡徒們用木棍打得最凶,最後勒索八千元才放類維峰的父親和妻子回家。第二年二月,類維峰在淄博打工,掙錢還債,村主任類維慶、鎮干部王相嶺、李佩國等強行把類維峰綁架到鎮“六一零”洗腦班,迫害三天才讓類維峰回家,惡徒們的車費、生活費三百五十元,全讓類維峰支付。 零四年正月,李兆法任“六一零”頭子後,經常派人在類維峰家周圍監視、蹲坑,三天兩頭騷擾恐嚇,類維峰的母親年事已高,經常被惡徒們嚇的渾身哆嗦、嘔吐,小孩也被嚇哭鬧不止,家人精神上受到嚴重傷害,類維峰被迫有家不能歸,精神和經濟上受到極大損失,無法正常生活。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在政法委書記孟慶龍、蒙陰縣公安局局長鄭兆欣、“六一零辦公室”(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頭目王在恩等人指使下,縣公安及各鄉鎮派出所警匪對法輪功學員又一次進行大面積騷擾迫害,目前已得知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抄家騷擾。 五月二十二日,桃墟鎮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石紹新、王東成、劉乃福、周傳忠、石慧、孫宗華、類維峰、季永現。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法輪功學員類為峰在費縣石井鎮大集上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石井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費縣拘留所。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在費縣秘密開庭,當庭被判有罪,但並未敢公布結果,而是過了幾天後用電話通知類維峰的女兒,告之其父被判一年半,已被劫持到濟寧監獄。法院甚至沒給親人看判決書。類維峰有八十歲的老母親需要照顧。 被綁架並遭冤刑一年半的山東蒙陰縣類維峰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回家。 二零二三年秋天,類維鳳在蒙山養心園大酒店喝喜酒時,隨手放了幾份救人的大法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從監控中發現,類維鳳被惡意舉報,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六日被平邑縣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送往臨沂拘留所,非法拘留5天。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罰款;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騷擾;
迫害親屬;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威脅/恐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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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蒙陰縣桃墟鎮政府勒索大法學員錢財
山東省蒙陰縣法輪大法學員被迫害情況
相關單位及個人:
石井鎮派出所
所長:孫百合05395981051,18553918087
副所長:楊志蛟18553918357
指導員:張金鵬18553918088
費縣國保大隊
大隊長:劉傳波05395807079,18553918057
責任單位及惡人:
蒙陰縣桃墟鎮當局
:
包西堂,
胡發明,
李兆法,
王相嶺,
李佩國,
李強
蒙陰縣坦埠鎮政府
:
孟慶龍
蒙陰縣桃曲鎮政府
:
莫光亮
山東臨沂市桃曲鎮
:
周子俊
蒙陰縣桃墟鎮610辦公室
:
秦成志,
李衛東
蒙陰縣公安局
:
鄭兆欣,
王在恩
桃墟鎮政府
桃墟鎮派出所
:
刁傳軍,
劉勇,
張道欣
費縣看守所
費縣拘留所
濟寧監獄
費縣石井鎮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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