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安
上訴狀已在十一月二日提交哈爾濱中院
上訴狀已在十一月二日提交哈爾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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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長安(Li,Changan),
男 ,
46歲 ,
黑龍江省方正縣法輪功學員,大車司機。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李長安被綁架時,隨身攜帶手機(康佳KC88CDMA手機剛買二個月)和電子書被搶。國保大隊迫害法輪功先鋒丑永生帶領一幫惡警到李長安家抄家時,將手機充電器搶走。李長安讓家人索要手機時,丑永生以送市裡展覽去了為借口拒不歸還,而且沒有給任何單據。其跟班翁紅軍勒索李長安在二看被關押期間的伙食費,貳佰多塊錢。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李長安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轉到哈爾濱監獄集訓隊。在集訓隊裡,有個刑事犯叫關德君,管事的。在有一次警察詢問李長安與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吳平判幾年,有什麼特長。因沒有按關德君的意思在見警察時要立正喊報告,警察剛離開,關德君就對李長安與吳平拳打腳踢。 晚上收工後,關德君以李長安等沒規矩為借口,對李長安與吳平、劉貴福、李占斌、張淇、劉立強進行迫害。讓他們坐馬扎子,把馬扎子合上後,立著坐,象騎馬一樣騎著坐,兩手放在膝蓋處必須坐直,有人看著,從晚上九點鐘坐到零點,第二天早上四點坐到六點後開飯。只要答應寫所謂“三書”就免罰。第二天晚上,在法輪功學員整體抵制下,其迫害陰謀破產。 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李長安被轉到泰來監獄三大隊二中隊,在七月十日中午時分,以李長安寫申訴狀為借口(因在申訴狀中直指惡首江澤民),二中隊長楊和平在辦公室內對李長安大打出手,扇他嘴巴子。當時在場有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大隊長雄德會和其他兩個警察。雄德會指使刑事犯給李長安帶一種叫撐子的刑具,人坐在地手腳平行伸直固定住這種姿勢,坐了一下午 ,吃飯上廁所都不給打開。 晚上收工後,惡警將李長安送入小號。在小號裡,腳戴支棍(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一種刑具)手上戴扣子,就是用鋼筋彎成U型,中間用螺絲緊固,使鋼筋勒到肉裡,而且手背到身後,用鐵鏈在兩手中間穿過,固定到地環上,鐵鏈只有二十公分長。除吃飯解開,其余時間(睡覺)都刑具在身。李長安被關了一個星期。剛被關“小號”時,雄德會告訴只給李長安半小盆玉米粥,裡面有玉米萁子、沙子……非常骯髒。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李長安和法輪功學員司炳玲一起出去准備掛真相條幅,途中發現後面有警車跟蹤(方正縣公安局國保的警察已經跟蹤司炳玲很多天了)。李長安當場走脫,司炳玲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十年,被迫害成乳腺癌“保釋”回家。李長安被迫流離失所。 為避免非法抓捕,二零一二年李長安在老父親病逝前後都無法回家盡孝。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李長安在唐山市時出車禍,在旅店登記身份證不到半個小時被綁架,隨後被劫持回方正縣。方正縣公安局一直在追找李長安的下落,曾經拿著李長安的照片在路口和客車上盤查對照。 五月二十七日,李長安被方正縣國保大隊白文傑、王林春劫持回方正縣,綁架到方正縣看守所刑事拘留;六月十日被非法批捕。方正縣公安局極力掩蓋李長安患有傳染病,在看守所只是簡單的檢查抽血,幾分鐘後化驗結果就出來了,說是沒有問題。白文傑捏造所謂犯罪事實,誣陷李長安。 方正縣國保王林春對李長安說:這些年的事你可能都忘了,我讀司炳玲(二零一零年一起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十年)的口供給你聽,你在想想……為了讓李長安承認當年掛過條幅(還沒等掛呢李長安就走脫了)一再恐嚇李長安揚言李的母親和媳婦她們是包庇把她們也要抓起來。後來又造謠威脅李長安說:法輪功你不認罪,你撞死(出車禍時根本就沒有此事)兩個人也得定你罪。 方正縣國保大隊長白文傑為掩蓋李長安患有乙肝大三陽傳染病事實,在家屬與律師的多次強烈要求給李長安檢查身體不予理睬。 李長安的兩位辯護律師在九月一日和十月九日兩次庭審中都做了有理有據、義正辭嚴的無罪辯護,並明確指出:法輪功不是邪教,修煉法輪功無罪,是公民合法自由信仰。法官張宇冰對辯護律師提出的質疑不屑一顧,並不斷打斷律師的發言辯護。 在九月一日的庭審中,律師說:“沒有證據就給人家定罪?我干了這麼多年的律師工作還頭一回遇到。”律師還明確指出:法輪功不是邪教,憲法裡沒有這個規定。律師說:“李長安上有老,下有小,中間還有妻子,你們於心何忍啊!為什麼對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這樣無休止的打壓,他們干什麼了?只想做好人……”法官野蠻打斷說:“與本案無關,那是國家的事。” 李長安當庭揭露,國保大隊隊長白文傑和警察王林春等在提審時威脅、誘供李長安:“你不承認掛條幅就把你媽媽和你媳婦抓起來。”李長安要求知情犯人王洪利出庭為他作證,法官卻不予傳喚。 方正縣法院於十月九日二次開庭。公訴人沒有念起訴書,而是念了新增加的為白文傑等誘供開脫罪責的造假材料,並當庭播放提審王洪利的造假錄像。律師當庭指出,王洪利本身就是在押人員,在你們的掌控中,他是沒有自由權利選擇說什麼和不說什麼。 李長安當庭為自己辯護並給在場的人講法輪功真相,被法官張宇冰打斷並態度很不耐煩的說:“不要講與本案無關的事,我沒時間聽你講這些,”強行結束庭審。 方正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踐踏法律與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基本權利,串通一氣,拼湊所謂的“犯罪事實”,羅列罪證,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非法判李長安十二年重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李長安已向哈爾濱中院提起上訴並已提交上訴狀。 李長安在上訴中說:“在當今社會中有幾人能做到潔身自好、不貪、不摟。只有法輪功這塊是淨土。法輪功已經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香港、澳門、台灣都可以自由修煉,在國外修煉法輪功多數都是高學歷……,只有在中國大陸是被禁止的,這不正說明問題嗎?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已經在世界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被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起訴。中央‘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被法辦……。不要為歷史債務買單!信仰無罪,請二審法院撥亂反正,還法律公平、公正,還我人身自由,還人間一股祥和氣。” 李長安已被劫持入呼蘭監獄集訓隊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李長安,不知什麼原因被關小號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早出工,李長安沒有穿囚服,過二門沒報數,到車間後,獄警付元璽讓他到辦公室。大隊辦公室裡有二監區副教導員羅茂盛、獄警易廣斌、二中隊獄警張冬生和付元璽,兩名刑事犯張嘉峰和沈博。羅茂盛問李長安:“為什麼不穿囚服、不報數?”李長安說:“我不是罪犯!”羅說:“法院判的!”李長安說:“那是徇私枉判,沒有法律依據。在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刑事犯張嘉峰拿來一副手銬,張冬生和另一名獄警強行給李長安戴上手銬和腳鐐,張冬生和另一名獄警就開始暴打他,一邊踢還一邊罵,身後還有幾個人踢、打李長安。就這樣把李長安打倒在地,又一頓暴踢。李長安說:“我要見駐檢(駐監檢察官)!”張冬生就上來搧他嘴巴子。 隨後二監區大隊長於猛跟他談話,李長安又跟他講真相。他說:“那就讓你清醒清醒吧!”他讓人把李長安帶到中隊辦公室,就叫人到獄裡批押票,送禁閉室,俗稱“小號”。獄警張冬生和付元璽就讓犯人沈博和張巖用推車把李長安推到禁閉室。從二監區車間一直到禁閉室,李長安都是戴著腳鐐和背銬。到了禁閉室,張冬生和付元璽說:“把衣服脫了,換上這裡的衣服!這是規矩!”李長安說:“囚服我都不穿,還穿你這裡的衣服?”他們就叫犯人沈博和張巖把李長安的衣服扒光,只留下一個褲衩。李長安被關進了小號迫害了十三天。小號內陰冷潮濕,刑事犯張巖還不讓李長安舖蓋被褥,吃飯只給一個饅頭。其中有一天二監區獄警宋雲鵬來小號,看見李長安在煉功,上來就照他左肩頭踹了一腳,還說:“在小號還敢煉功?”刑事犯張巖還對李長安百般刁難,還不讓上廁所,說有味,等他走了以後再上廁所等等。 六月十四日,獄警宋雲鵬還讓刑事犯沈博打李長安,當時他就在李長安的身邊,後李長安又被帶到大隊辦公室挨副大隊長施磊打。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呼蘭監獄來了兩名駐監檢察官接見了李長安,只字不提二監區獄警打人、罵人、私戴刑具的事情,卻反倒說:「不穿囚服也是我們的監督范圍,進來了就得遵守這裡的規矩。法院既然判決了,就得遵守這裡的規矩,對你有好處,我們也好做。」 等等,但他們對獄警指使犯人打人、在小號內對李長安的侮辱、虐待根本不予理睬。 二零一七年二月,李長安被關呼蘭監獄被關押在小號,遭扒光衣服迫害,用酷刑抻床刑、鎖地環、冬天開窗冷凍迫害。 七月二十九日,李長安家人來接見,意外的叫他聽警察的話、早點減刑回家等等的話語,可能她們受到了獄警的恐嚇或威脅。 二零一八年七月的一天,因法輪功學員李長安沒有穿囚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監獄大隊長許文龍指使中隊長張冬生等幾個警察對李長安進行毆打,之後送到禁閉室(小號)。後來,李長安絕食抗議,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才被放回。 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的一年多的時間裡,許文龍以法輪功學員李長安不穿囚服、拒絕參加勞動為借口,先後五次把李長安送到小號迫害。有一次,李長安被二監區中隊長指導員毆打得滿臉是血。在大隊及中隊警察的唆使下,犯人頭也多次毆打李長安,有一次把李長安的牙齒打掉一顆,大隊長及中隊長視而不見。犯人頭見狀更是得寸進尺,更加肆無忌憚地多次毆打他。 黑龍江省方正縣的法輪功學員李長安被非法關押在十監區。(二零二零年六月) 二零二二年年底,呼蘭監獄內部進行了崗位調整。李長安不配合新調整的所謂“防暴隊”要求,多次被監區長張險峰等以違紀違規等各種借口和說辭關禁閉迫害。在被關禁閉期間,李長安絕食以示反迫害,曾多次被強行灌食,身心受到摧殘,現已出現全身浮腫,腹部積水等狀況。 監獄不追究造成李長安生命垂危的防暴隊及監區責任人的責任,卻要求他家人出醫藥費去獄外就醫。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關小號;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毒打/毆打;
戴上支棍;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威脅/恐嚇;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逼迫放棄信仰;
抻刑;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方正縣李長安被呼蘭監獄迫害-身體狀況堪憂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8536p.html#21114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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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被黑龍江呼蘭監獄迫害的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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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法輪功學員1∼5月份遭迫害情況
齊齊哈爾惡警酷刑:生殖器通電折磨
齊齊哈爾市工程師遭受的酷刑折磨
齊齊哈爾潘本余遭酷刑折磨 生命危急(圖)
李長安在哈爾濱監獄和泰來監獄遭小號、刑具折磨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責任人電話:
方正縣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李長安的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
去河北省唐山綁架李長安的是國保大隊白文傑、王林春。
白文傑電話:13674645443 辦公室0451--57122955
王林春:15134511400
方正縣委書記 董文琴 13504813333 0451--57116199 0451--57116199
政法委書記 孫國輝 13351318000 0451--57118999
於廣生15146030333
檢察院主管批捕的副檢察長是劉斌,電話不詳
批捕科長張志紅13836082721
康利愛13019726736 0451-57116731
李偉東0451-57123096
法院刑庭審判員張宇兵:13945647123
陳宏巖13100800101,,
13351810950.
賈長軍:13030052501,
13159878586.
李君:13604811497.
李孝智:13936100571.
李學峰:13100958444.
劉威審判員:13634608760.
邱春麗:13199495805.
任洪玉:13904665280.
王晶:18845123575.
王志新:13836089806.
楊宏昌:13351812899.
13349303313.
楊金海:13199587889.
15046722000.
張慶民:13703668293.
張 釗: 13206746999.
趙 輝:045157118563.
趙銳峰:13351882099(省中院)
司法局胡軍:13796759595.
姜海文副局長::13945128229.
蘇志國:13836058266.
檢察院張志紅:13836082721
看守所監督員、所長:
所長:丁繼剛
政協委員:劉玉學
監督員、人大:戴延斌
副所長:鄭洪利、
孫立傑、鄔長義、楊春江
指導員:張洪偉、劉柱、張禮、趙曉東、申立德、李德全、孫丹、劉宇峰、周冊、獄醫:王雪峰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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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德軍
呼蘭監獄
:
張冬生,
徐紋龍
方正縣公安局
:
白文傑,
丑永生,
翁洪軍
黑龍江泰來監獄
:
楊和平,
雄德會
方正縣看守所
哈爾濱中級法院
方正縣國保大隊
:
王林春
方正縣檢察院
方正縣法院
:
張宇冰
更新日期: 2023年3月13日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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