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曾多次被迫害。
初中文化,自由職業者。被非法判處勞動教養2年。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姑蘇血淚 江蘇昆山“610”及國保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昆山市國保大隊 昆山市六一零辦公室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1日 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