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瑞香
中共酷刑示意圖:鐵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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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宋瑞香(Song,Ruixiang ),
女 ,
50歲 ,
哈爾濱依蘭縣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馬喜成的妻子。二零零一年,馬喜成和妻子宋瑞香出去講真相,被東城派出所綁架,在依蘭看守所又關押七十多天,遭到摧殘性灌食。惡人用厚鹽水迫害大法弟子,灌完食後,衣服干了都是鹽末。參與迫害的惡警有鄭軍、林忠、孟凡輝和刑事犯,並再一次被勞教二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末,大法弟子宋瑞香被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原五隊副隊長薛紅波、獄警陳國棟拽到7隊小號,反反復復背掛了七個多小時,同時施以電棍。當她處於昏迷狀態,惡警用水將其激醒。宋瑞香被多次吊掛,為了讓她更加痛苦,惡警就在她彎著腰的背上放了把椅子,用電棍繼續電她。(背掛:雙手反背到背後,兩手用手銬銬在一起,然後用繩子系在手銬上吊掛在小號,室內的窗框上或床頭上等,吊位低於飛機掛。) 馬喜成和妻子在2006年7月初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馬喜成被當地公安局綁架非法勞教兩年,於7月初送入長林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公安惡警把絕食絕水十三天、身體極度虛弱的宋瑞香放回家以欺騙世人,暗地裡卻准備把馬喜成非法勞教。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四日晚九點半左右,宣雙、郭樹巖、王彥明、宋瑞香及馬麗達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在一同修家學法,學完法正准備回家時,被早有預謀、等在門外的公安人員(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處和大慶市公安人員)二十多人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私人財物:計算機、打印機、電視機、DVD機、手機、電話卡、光盤、打印紙、現金。在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處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被強迫坐了一個多小時的鐵椅子。 第二天晚上法輪功學員被分頭送走,宣雙和宋瑞香被綁架到了大慶第一看守所,其他幾人被送往肇州縣看守所。到看守所之前宣雙和宋瑞香被送到醫院體檢,她倆當時就被檢查出血壓過高,第一看守所由於血壓太高拒絕接收,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處和大慶市公安人員就一次次的給她們量血壓,三次去醫院、兩次在看守所,從五月十五日晚七點一直折騰到半夜一點半,就這樣勉強把她們硬塞給了大慶第一看守所。 他們的家人均被勒索,金額達十二萬元以至更多的錢款。雷廷秀家人不僅拿出全部積蓄還借了外債。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大慶油田采油十廠大法弟子宋曉芬、宋瑞香在采油十廠廠南孔家屯講真相過程中,被不明真相的村干部非法攔截、騷擾並向派出所誣告構陷,導致二位大法弟子被朝陽溝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又被肇州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判拘留十五天,宋瑞香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拘留所拒收放回,宋曉芬被非法關押在縣拘留所。
迫害類型:
電刑;
吊背銬;
綁架/劫持;
摧殘性灌食;
惡人舉報;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拘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坐/鎖在鐵椅子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77925.html#1812223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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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惡之家”──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惡警暴行錄(2002─2003年)
責任單位及惡人:
依蘭縣公安局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
薛紅波,
陳國棟
大慶市肇州縣朝陽溝鎮公安派出所
大慶市第一看守所
大慶第十采油廠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8日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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