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乃艷
簡介:
李乃艷(Li,Naiyan),
女 ,
六十多歲 ,
遼寧本溪市明山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秘密開庭,法輪功學員李乃艷被非法判刑和關押在遼寧省本溪市彩北大白樓看守所。 大法弟子李乃艷發表嚴正聲明,不配合遼寧省女子監獄惡警王丹的命令,不簽考核分,被叫到惡警辦公室。惡警王丹、聶聃指使刑事犯聶春玲、吳少娟毆打李乃艷,造成李乃艷突發心髒病被送到監獄內醫院搶救。醫療費900多元,未經本人同意,惡警強行從李乃艷的帳上扣除。 王丹把堅修大法、拒不“轉化”的大法學員李乃艷叫到警察辦公室,關上門,指使惡犯人(聶春玲、吳少娟)殘暴毆打李乃艷。三十分鐘之後,李乃艷遍體鱗傷,全身浮腫,昏迷不醒,命懸一線。 二零零八年奧運之前,遼寧女子監獄通常的強制勞動時間早5:40至晚8:40(有時至9:00),而且晚上天天帶紙活,如銀行錢袋、外貿紙制品、郵政快遞等,還有時強制加班到下半夜一、二點。每個人都有定額,完不成不許睡覺、吃飯。 剛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監捨十二號屋,每層樓的最裡面都有,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獄警派兩個包夾,大部份用的是重刑犯,和靠近獄警的刑事犯,監控一位法輪功學員。期間警察不露面,背後指使包夾強行轉化,如電刑、罰蹲、冬天穿濕衣服、脫光皮帶打、皮鞋踢、潑涼水、清醒過來繼續打、還有練飛機、抻床、吊扣、注射不明藥物等刑罰,為所欲為。兩個月後,下車間干活,用超負荷的勞動繼續迫害,如有不從,就送小號和矯治大隊繼續迫害,而且強制每個人半個月寫一次所謂「思想匯報」(我曾因不寫思想匯報,惡人揪著我的頭發撞牆,頭發裡全是血),有的被拳打腳踢,不許睡覺,站著干活等。 二零零八年奧運之後,由於迫於國際壓力,監獄邪惡的暴力轉移到隱蔽地方,如關進集訓隊,監區倉庫,有的甚至夜間關進水房或廁所裡毒打。 在遼寧女子監獄五監區,惡警全天讓六十歲的本溪市法輪功學員李乃燕跑著干活拉布。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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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白樓看守所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聶聃,
聶春玲,
王丹
遼寧女子監獄
:
吳少娟
更新日期: 2014年6月25日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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