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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國富的女兒

簡介:
馮國富的女兒
(Fengguofudenu:er,None), 女 , 8歲 , 她的爸爸馮國富被勞教,未經任何正當的法律程序,也沒有他本人的簽字和其它任何筆錄的事實,因此家人和當地的知情民眾都認為是莫大的冤屈,認為凌源警察和勞教所這種行為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特別是對馮國富造成了嚴重的人權侵犯。

馮國富的家人曾兩次到沈陽馬三家勞教所看望他,並強烈要求勞教所立即放人。勞教所的當事警察在了解了馮國富家的詳情後,也都表示同情馮國富一家的遭遇,特別是對凌源警察沒有任何手續就勞教馮國富的事實非常不滿,並在第一次探望就同意放人,就連當時凌源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楊明輝也電話告知勞教所放人。但後來凌源公安局和勞教所雙方誰也不願承擔錯判勞教的後果,因此互相推責任,勞教所讓公安局出手續放人,公安局楊明輝拒絕出手續,說勞教所有權放人。推來推去,馮國富仍然在勞教所承受著殘酷的折磨。

基於上述事實,家人聘請了律師,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決定到勞教所探望,並且聘請了兩名律師。有幾位法輪功學員和馮國富的家人共同坐車上沈陽探視親人。

當晚,她的姑姑和一同前往的七名法輪功學員及兩位律師抵達沈陽,並在旅社住宿。次日凌晨,同行的所有人在熟睡中被突如其來的警察包圍後強行綁架,推上警車。此次綁架行動是由沈陽、朝陽、凌源三方公安聯合作惡,不法警察可能在過程中采用了卑鄙的電話監控和人員跟蹤。二月二十五日,七名法輪功學員和馮國富沒有煉功的妹妹被凌源警察從沈陽帶回後,送往凌源第二看守所,據說全部拘留十五天。

馮國富由老、弱、病、幼組成的家庭再也無法承擔生活的重負,馮國富一家的生活費用包括前兩次到沈陽探視的費用都是由好心人的救助來維持。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凌源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探望親人被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08年2月29日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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