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麗珣
簡介:
周麗珣(Zhou,Li?誒),
女 ,
年齡未知 ,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被虹口區便衣警察綁架,並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楊浦區大法弟子周麗珣發放真相資料被乍浦警所 脅持至延吉派出所於虹口法院非法判三緩三。上海市虹口區邪黨法院,按照“六一零”的指示及事先安排的程序,非法判已重病在身的法輪功學員周麗珣三年的刑期,監外執行。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二點,上海楊浦區控江五村法輪功學員周麗珣在虹口區武進路發放真相資料,被三個便衣警察發現,他們上前將身材弱小的周麗珣的頭按住,雙手手銬銬住。這時,不明真相的路人用驚訝的目光看著,周麗珣高聲對他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一名路人聽到此話後說:“煉法輪功還要遭這個罪啊?!” 便衣警察把周麗珣劫持到乍浦警所進行非法審訊,周麗珣沒有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並對他們講真相,要他們善待法輪功學員。警察後來還要拍照,留手印,都被周麗珣拒絕。 當晚九點左右,六警察開著兩輛警車押著周麗珣來到她家非法抄家,警察讓周麗珣開門,遭到拒絕,於是惡警強行翻周麗珣的包找到鑰匙,但卻開不開門,就找人撬開家門,私自闖入非法抄家。 惡警將周麗珣家中的大法書、資料、各種影音資料、電腦主機、打印機、大法師父照片等全部搜走,然後把周麗珣拉到延吉派出所,對搜查來的東西進行清點拍照。大約半夜十二點左右,惡警又把周麗珣帶到乍浦派出所。從下午到凌晨這段期間周麗珣滴水未進,而警察吃飽喝足後,將周麗珣關入虹口拘留所。 第二天早上,周麗珣開始感覺渾身不適,坐不起來,只能躺著。獄警叫來獄醫檢查,檢查出周麗珣血糖有四個加號,警察不得不把她送進了提籃橋醫院。到醫院後又檢查出周麗珣有肺結核病。當晚,在家屬強烈要求下,惡警才讓周麗珣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零七年九月,邪黨人員將所謂案件上交虹口法院,並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非法開庭。在這期間周麗珣身體狀況極差,一直臥在床上起不來,生活不能自理,法院曾打過電話說周麗珣身體不適可不用出庭。然而到了開庭當天,他們卻改口,執意要她出庭,並聲稱並沒有打過此電話,而且還說如果起不來,來車抬也要抬去。於是周麗珣被“六一零”警察、街道居委會不法人員強行拉到法庭。 法院不法人員按照事先排好的程序裝模作樣的問了幾個問題,說什麼犯的是×教罪,並宣揚迷信。周麗珣撐著虛弱的身體說:法輪功不是×教,也不是迷信,煉法輪功是為了做好人,修真、善、忍。休庭後,邪黨法庭宣布非法判周麗珣三年刑期,但因身體原因,監外執行。周麗珣拒絕簽字,說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不應該被判刑。 在整個非法審判中,虹口偽法院不法人員還假惺惺的指定一個所謂辯護律師羅玲。在開庭前,羅玲曾打電話到周麗珣家說她是指定辯護律師,被周麗珣家人當場拒絕:“我們不需要什麼指定的辯護律師。”未經家屬同意,開庭時羅玲還是充當律師,講了幾句毫無意義的辯護詞,還肯定周麗珣的行為是犯罪,然後要求減輕處罰。這分明在配合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九月,上海楊浦區延吉街道“六一零”強迫大法弟子周麗珣參加強制洗腦的所謂“學習班”,長達四個月之久。周麗珣一直在家裡調養,平時連做家務事都困難,但是楊浦“六一零”把迫害這樣一個弱女子當作黨的“光榮任務”來完成。在被迫害期間,周麗珣身體出現嚴重的嘔吐、大小便失禁、血糖升高,並伴有酮症現象,致使家人通宵陪伴,影響家人的學習和工作。 有一次周麗珣因身體不好,表示不能前往所謂的“學習班”,趙信山(六一零)攜警察於本濤前往周麗珣家,敲開周麗珣家的門威逼道:“你不要把你的身體不好作為藉口,我們可以派醫生,帶好針把你抬到學習班上。” 後來,他們還派醫生檢查她的血糖,准備加重迫害,直到發現血糖查出是15.8,正常值為6左右,並且周麗珣身體開始出現浮腫,出現走路困難,上下樓梯呼吸急促。但六一零邪惡人員仍然不讓周麗珣休息,硬要周麗珣在轉化書上簽字,周麗珣沒有簽,於是他們就威逼周麗珣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寫了保證書並代簽了周麗珣的名。 整個迫害期間,他們多次找周麗珣的丈夫談話,對周麗珣的丈夫施加壓力,嚴重影響周麗珣的丈夫正常工作和生活。期間還曾派二名政法學校的人對周麗珣進行非法“洗腦”。四個月的折磨,使周麗珣心身受到極度摧殘。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上海各區大法弟子零八年遭迫害簡述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8/195663.html上海市楊浦六一零對周麗珣女士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6/196116.html
2008年上海地區惡黨人員迫害大法弟子一覽
上海邪黨法院非法判周麗珣三年刑期監外執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此次非法審判者: 審判長:肖晚祥 審判員:趙英 趙金偉 指定律師辯護人: 羅玲 虹口區檢察院指派代理檢察員: 陳元濤 旁聽的有:控江五村居委會人員 相關電話地址: 虹口區人民法院 北寶興路531號 200083 總機號碼:56333300 舉報電話:56336542 檢察機關舉報中心接待室地址、電話 虹口區檢察院 唐山路902號 65852000 郵編200082 檢察長周福民 虹口區政府 地址:飛虹路518號 電話25658888 應急熱線:25657110 上海市誠和律師事務所: 地址:密雲路487號4樓 郵編200092 電話65551102 E─mail:chlawsh@yahoo.com.cn 主任:羅玲 專職律師:李承榮、賴宗堯、羅玲、蔡翠娥、程靜娟、劉錦林、趙家根、魯志成;兼職律師:陳笑影 延吉新村街道辦事處(本部)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水豐路387號 郵編200093 電話65300829 控江五村(一)居委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控江五村16號 郵編200093 電話65384342 控江五村(二)居委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控江五村85號 郵編200093 電話65303959 延吉新村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水豐路385號 郵編200093 電話65301569 延吉街道綜治辦六一零: 趙信山 021--55223327 延吉新村派出所: 021--65301569 控江五村居委會:021--65384342,021--65303959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上海市虹口區乍浦路街道警署
虹口區法院
虹口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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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玲
延吉派出所
延吉街道“六一零”
更新日期: 2009年3月13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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