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芬
2008年11月11日尖山區法院門口
2008年11月11日尖山區法院門口
攔截律師,警號為231004的惡警
雙鴨山市向陽派出所
雙鴨山市看守所
雙鴨山市尖山區檢察院
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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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董明芬(Dong,Mingfen),
女 ,
六十多歲 ,
黑龍江雙鴨市大法弟子。中共以奧運名義制造了一場 “人權災難”,自去年十二月到二零零八年八月,黑龍江雙鴨山地區至少有四十八名大法弟子被陸續綁架。 2007年12月20日,王海洋到董明芬家,被蹲坑警察跟蹤,倆人被非法抓捕、抄家,當時,只有董明芬一人在家,家中被翻的一片狼藉,連兒媳婦的私房錢也被拿走。王海洋工作單位的計算機也被非法抄走。目前六十多歲的老人董明芬在看守所被迫害的經常抽搐,王海洋被戴上腳鐐迫害,但是富安派出所置若罔聞,2008年1月31日被逮捕。 2008年2月28日,董明芬和王海洋已遭尖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這一切迫害,都是在公安局局長李焱春,“六一零”主任鄒德寬的直接授意下,唆使各派出所參與。 雙鴨山市政法委串通寶清縣政法委預謀召開“三長會議”--公安局長,監察院長,法院院長密謀重判大法弟子。雙鴨山政法委書記王鳳春,公安局長李焱春,公安局610主任鄒德寬,杜占一,寶清縣國保大隊隊長強剛是奧運期間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責任人。 2008年6月16日由尖山區檢察院向尖山區法院以“非法聚集”為罪名提起公訴,該案由尖山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江楓擔任審判長。 2008年6月16日尖山區檢察院向尖山區法院提起公訴,2008年7月初家屬多次向法院江楓法官詢問案件情況,當時江楓法官告知:案件會很快開庭,可以為王海洋聘請辯護律師。 2008年7月27日,家屬聘請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黎雄兵律師為王海洋的辯護人。7月28日上午,律師到法院找到江楓法官,法官謊稱:該案還沒有正式決定立案,是否由我們法院管轄都不確定。拒絕受理律師提交的委托辯護手續及法律文書。 2008年8月20日,律師再次到尖山區法院要求查閱案卷,江楓法官再次謊稱:“案件已經退回補充偵查了,案卷不在法院”再次拒絕律師依法查閱案卷。律師立即來到公訴機關──尖山區檢察院提出查閱案卷要求。負責本案起訴的檢察員李冬傑證實──該案根本沒有退回補充偵查,檢察院也一直在等待法院的開庭通知。江楓法官的謊言被揭穿。此後律師多次提出閱卷請求均被法院以種種托詞拖延,拒絕律師正當請求。家屬詢問開庭時間和旁聽事宜均未得到准確答復。 律師直到2008年11月6日(周四)才得到通知兩日後即11日(周二)開庭(中間有兩天是休息日,實質上只有周一一天時間閱卷)。 2008年11月11日上午8點30分法庭開庭。兩位辯護律師站在無罪辯護的基點上,為兩位大法弟子進行了無罪辯護。大法弟子董明芬陳述時說道:在她被綁架後,警察在家人不在的情況下搜查她家,他們所謂搜到的什麼“物證”她是不能承認的。11點左右庭審草草收場,沒有當庭判決。 11月11日上午開庭前,律師攜公文包進入法院門口時被四、五個警察截住,其中一個(便裝西服內穿紅色毛衫的禿頂者,警號是231004)扯著律師的肩膀,把律師給拽到了一邊,推推搡搡的,無理要求搜查律師的公文包。還有一個尖山區檢察院叫李英林的,出口侮辱律師。 郭淑珍的女兒田小玄2008年6月被雙鴨山寶清縣公安局惡警綁架,11月18日被寶清縣偽法院枉判八年。奧運期間,雙鴨山市三名六十歲以上的老人董明芬、王耀君、郭淑珍被綁架、酷刑折磨。奧運過後,董明芬在11月11日被非法判刑3年。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非法發布逮捕令;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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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雙鴨山市偽法院圖謀陷害十一名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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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雙鴨山市惡警毆打六旬老人
相關單位及個人:
奧運期間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責任人: 王鳳春:雙鴨山政法委書記,該人在奧運期間召開邪黨會議預謀抓捕大法弟子,密謀非法重判大法弟子。電話:辦公:0469-4227406 手機13946696066 李焱春:雙鴨山市公安局長,雙鴨山奧運期間的51個綁架都和他有關 住宅:0469-4233001 辦公室:0469-- 4233001 15331811777 鄒德寬(公安局反×教大隊頭目) 辦公室 0469-4233106 杜占一(610打手):0469-4248910 寶清縣國保大隊隊長強剛(此人是奧運期間綁架大法弟子的急先鋒)13555119558 直接責任人 有關非法審判汪海洋和董明芬的相關電話 綁架責任人電話: 富安派出所:0469-4216539 所長室:0469-4223477 任鐵(原富安派出所現任永紅派出所指導員):13946609333 尖山區法院相關電話: 尖山區法院院長:吳敏 0469-42880497(辦)0469-4275798(宅)13904688023(手機) 雙鴨山市尖山區人民法院: 0469-4280458 院長室:0469-4288497副院長室:0469-4285618 尖山區法院審判庭庭長江楓(以前的審判都是該人負責):13349336099 刑庭副庭長:高志新 13019044496 刑庭辦公室: 0469-4284239 執行庭辦公室:0469-4284265 行政庭:0469-4284257 民庭:0469-4284292 立案庭:0469-4272631 審監庭:0469-4284282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鴨山市公安局
:
李焱春
寶清縣公安局
:
強剛
雙鴨山市610辦公室
:
鄒德寬
尖山區法院
:
江楓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政府
:
王鳳春
雙鴨山市公安局610辦
:
杜占一
富安派出所
尖山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09年1月10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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