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蘭芝
簡介:
孔蘭芝(Kong,Lanzhi),
女 ,
63歲 ,
河北省保定市中國農業銀行保定分行退休干部。孔蘭芝因堅持法輪大法 “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到中共惡徒的騷擾、綁架、關押、勞教等迫害。 一九九七年春天孔蘭芝開始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流氓集團出於妒忌開始瘋狂的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從此,她失去了修煉的環境,家人怕受迫害牽連,極力反對她煉功,尤其是“天安門假自焚”案播出後,家裡人更是百般阻止她煉功,見大法書就撕,見煉功錄音機就砸,兒子辭去工作,不上班、不談對像,老伴拿離婚相威脅,甚至因此酗酒,對孔蘭芝家暴,打踹孔蘭芝的腿,腿傷致腫脹淤血走不了路。但她堅定自己的信仰,照常學法、煉功、向世人講真相。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朱蘭英與王環、孔蘭芝到滿城縣賢台鄉講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滿城縣賢台鄉派出所惡警綁架。二月二十日,三人被劫持到保定市新市區韓村鄉派出所。孔蘭芝拒絕按手印,被派出所大隊長王元超等強行拽著手,在什麼紀錄上按手印。二月二十一日又被劫持到保定市花園裡新市區國保大隊,二月二十二日下午警察就把她們三人劫持到保定市看守所。在送往看守所的途中,王元超用威脅的口氣說:“前幾年讓朱蘭英說不煉了她不從,就罰她十萬元錢,等著吧,不定罰你們多少錢呢。”。 孔蘭芝她們三人分別被囚禁在看守所三個用鐵網罩著的十幾平米的監室內,監室內被關押著二十多個人,王元超要監室裡的人對孔蘭芝搜身。代班班長讓她背監規,還叫她自我介紹有罪。孔蘭芝給代班班長講大法是被冤枉的真相,她就不再難為她。一個被邪黨蒙蔽的少年犯(犯的是唆使未成年少女賣淫罪)故意欺辱她,經常往她身上、頭上扔髒東西。孔蘭芝都用慈悲心對待她。這十幾平米的監室,既是關人的地方,又是勞動場,每天在這裡做十五至十六小時的奴工勞動塑膠制品散發著嗆人窒息的毒氣,吃的干糧像磚頭一樣硬,喝的菜湯飄著小飛蟲。看守所的人剝奪家屬探視權,非法扣留家屬給的200元錢,直到出獄時再三追問才退給她。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兩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勞教,被劫持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孔蘭芝因心髒病症狀被非法判勞教一年緩期執行。出獄時她被逼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字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孔蘭芝正在家做家務,被惡警王元超等強行劫持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她遭到洗腦迫害,並被強迫做奴工,每天包裝一次性筷子或塑料制品,裝袋、裝箱。干活的地方有一百平米,只有一面窗戶,空氣不流通,七十多個人擠在裡面,成品、半成品都堆在裡面,塑料制品散發著毒氣。孔蘭芝就這樣被非法奴役了五個月零二十五天。 孔蘭芝出獄回家後,居委會人員還不斷上門騷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關鐵籠子;
威脅/恐嚇;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逼迫放棄信仰;
清身;
洗腦/送洗腦班;
惡人舉報;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煽動對大法弟子的仇恨;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包庇罪行;
非法勞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保定市農業銀行退休干部孔蘭芝遭迫害事實
保定市朱蘭英遭迫害經歷(圖)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女子勞教所
保定市看守所
新市區韓村鄉派出所
滿城縣賢台鄉派出所
新市區韓村派出所
:
王元超
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8日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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