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旭
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東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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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東旭(Li,Dongxu),
女 ,
47歲 ,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沈陽東油管理局財務高管。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一大隊以李明玉、張春光、周謙三個惡警大隊長,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李東旭不簽字(考核表),惡警就用電棍電她,不讓親人探視。 目前,沈陽不法警察仍在大肆騷擾於溟的親戚、熟人,迫害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已知近日又有大東區的孫淑文、胡秀燕、皇姑區的李東旭、沉河區的高敬群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很多無辜家庭遭殃,而警察的瘋狂犯罪還在繼續。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左右,李東旭在單位被沈陽市國保支隊、皇姑區公安分局國保綁架,開始被非法關押在昆山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當時李東旭八十多歲的老母親一人在家,被土匪惡警嚇呆而不知所措。李東旭女士是與老母親相依為命。老人如今每天以淚洗面。 二零一三年九月,習近平要來沈陽市觀看十二屆全運會,並安排去小區視察,遼寧省和沈陽市政法系統人員懼怕法輪功學員親觸習近平喊冤,現身揭露對法輪功的迫害,於八月三十日晚強行綁架了包括李東旭、於溟、高敬群在內的十多位沈陽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沈陽市國保、明廉派出所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李東旭的單位,綁架李東旭。李東旭八十多歲的老母親看女兒一直沒回來,去單位打聽才知道女兒被綁架,聽到這一消息,無助的老人號啕大哭。 非法審訊期間,沈陽市國保一男警察強行脫光李東旭的衣服,把她單獨關在一屋內,三名男警察手持電警棍,聲稱要電擊李東旭的陰部。後來一名“王姓副局長”看到,說“像什麼話,趕緊把衣服穿起來!”才作罷。一警察又打了李東旭四五個耳光。李東旭的精神受到嚴重摧殘,迷迷糊糊,這時警察強迫她在“筆錄”上簽字。 隨後,沈陽市國保將編造的“案子”交給沉河區國保大隊和沉河區檢察院,繼續迫害李東旭。李東旭於十一月下旬遭非法批捕期間,檢察官“檢提”時,李東旭對“偵查筆錄”的真實性予以否認。檢察官竟然“要求”她承認:手機是其它當事人提供。 第二天,李東旭的老母親去明廉派出所,正碰上警察要將李東旭劫持到看守所。就一天一宿的時間,老人看到女兒消瘦、憔悴了許多,看起來是沒吃、沒睡,受到了折磨。近日,老人不斷地去明廉派出所要人,可派出所推脫說不歸他們管,是皇姑分局國保大隊抓的人。老人又去皇姑分局找國保大隊的人,門衛不讓進門,說警察都去看守所辦案了。就這樣八十多歲的老人被推來推去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律師到沈陽市看守所會見李東旭,看守所說因李東旭不服從規定,拒絕會見。 自從李東旭去年被綁架後,她的母親一直不停的去各部門要人。三月二十一日,老人家再次去沉河區檢察院,被告之說“案子”退回國保大隊補偵。老人家接著去沉河區國保大隊,卻被門衛擋住,說:有規定了,不讓煉法輪功的進。 二零一四年六月前後,構陷於溟、李東旭、高敬群的“案卷”已經到達沈陽市沉河區法院。 十月三十一日九點四十分,沈陽市沉河區法院開庭,圖謀迫害法輪功學員李東旭、於溟、高敬群。當天的庭審只進行了程序性的審查,沒有進入實質的開庭。高敬群女士當庭拒絕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辯護的律師,使得法院而不得不休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陽市沉河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審,於溟和家屬們當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開開庭,要求更多的家屬參加旁聽,主審法官焦玉玲拒絕了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開庭。所有辯護律師堅決抗議,法官最後自顧離去,所謂“庭審”成了一場鬧劇。 休庭後,公訴人檢察官張晨宇還沒走,董前勇律師上前找他,問:“你證據不足,憑什麼起訴?”然後逐條和他講理。剛開始張還辯解,問了幾條後他就回答不上來了,匆匆離開。董律師追上去繼續和他理論,他慌忙跑下樓去。 次日,律師寫了《關於要求沈陽市沉河區法院另行安排於溟第三次開庭時間的函》寄給了法院。在法庭內外一片抗議聲中,“延期到周五開庭”也最終取消。 焦玉玲法官不僅不保障公開審判,而且對當事人家屬及辯護人進行報復。而公訴人張晨宇不但對焦玉玲法官的嚴重違法行為包庇縱容,還推卸自 “於溟在處於生死邊緣之際也沒有在誣陷他的筆錄上簽字。於是,警察趙晨和王文勝把李東旭和高敬群被酷刑折磨後的照片給於溟看,並誘騙於溟說如果不說就連累其他人繼續遭受折磨!於溟不想讓這種痛苦再加注於其他人身上,同意按照警察事先擬好的筆錄說。王文勝拿了一個撐板,他念一句,於溟寫一句,然後於溟還簽了三、四張空白的A4紙。”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半,沈陽市沈河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高敬群。於溟和李東旭的母親去旁聽,竟遭所謂的“法警”拳打腳踢,於溟的母親一度被擊昏。這個法警又揪著年過八十的李東旭的母親的頭發往門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紅。法庭裡的李東旭聽到母親的叫喊聲,痛哭不止:‘我媽媽都是八十多歲的人了,你們沒有父母嗎?” 之後,律師要求法官將對於溟等人施行誘供的國保警察趙晨驅逐出庭,並要求合議庭組成人員中相關人員進行司法回避,合理合法的要求卻遭到陪審員劉勇對律師的指手畫腳、喧叫指責。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鐘商議後宣布不予以回避,繼續開庭,此舉遭當事人和律師一致抗議。 法官不顧抗議強行再次開庭,不到一分鐘後於溟因不能忍受母親被毆,突然摔倒在地,臉色蠟黃,不省人事,於母不顧自己的身體撲倒在兒子身邊哭喊起來,法庭亂作一團,不久,一一零與一二零救護車到達,法官焦玉玲氣急敗壞地喊道:“不開了,不開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沈陽市沈河區法院對三名法輪功學員下達非法判決,於溟被非法判刑四年,李東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高敬群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末,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東旭,被從沈陽市看守所轉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新收大隊非法關押,獄方目前拒接家屬探視。此前,高敬群、於溟也先後被轉到監獄非法關押。 李東旭將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到期。
迫害類型:
電刑;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勞教;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關押;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非法拘留;
非法提審;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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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李東旭相關責任人地址及電話:
沈陽市看守所:地址:沈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 郵編:110148 電話:024-
89241895、89241894、89248084
所長鄭罡 副所長郭寶安 政委何冬寧
沈陽市“610辦公室”:024-25842329
沈陽市公安局:沈陽市和平區中山路106號 郵編:110002
總值班室024-23105090電話:024-2310583
指揮中心警務公開科投訴電話:024-23105075傳真23105129
沈陽市國保:024-25850233、2842260、24844574、24850789
支隊長馬立新:15904065273、副隊長劉鑫
沈陽市公安局沉河分局地址:沈陽市沈陽路東華南巷4號 郵編110011 電話:
024-24844572值班室024-24849109
沉河分局國保大隊: 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沉河國保大隊長張廷彥:13840229338;
沉河國保副大隊長劉立成、科長趙青海;
警察王文勝:13998131321、趙晨
皇姑區“610辦公室”主任(新上任)劉顯峰:024-86844016
指揮中心警務公開科: 024-23105075傳真024-23105129電子郵箱:syjwgk@163.com
沈陽市監督舉報電話:024-24847161
明廉派出所
電話:024-86720557;024-86720406;
024-86725790;024-86732125
地址:沈陽市皇姑區錦水街1號
郵編:110031
所長:趙曉陽
有關警察:李恩秀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張春光,
李明玉,
周謙
皇姑公安分局
沈河區公安分局
:
王文勝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沈陽市公安局
遼寧省政法委
沈陽市國保大隊
沈河區法院
:
焦玉玲
沉河區公安分局
:
趙晨
沈陽市政法委
明廉派出所
沈河區國保大隊
沉河區檢察院
:
張晨宇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5日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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