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君
簡介:
李洪君(Li,Hongjun),
女 ,
52歲 ,
黑龍江省同江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七年底經鄰居介紹開始修法輪大法的。修煉不長時間折磨她多年的風濕病不翼而飛,接下來很多病也都不治而愈了。家人看到她的變化,也都為她高興,丈夫、孩子也跟著學起了大法,全家人都象得到了無價之寶一樣高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電視廣播全天播放污蔑大法的內容。那時李洪君在臨江鄉住。當地政府逼迫交出大法書,同江市公安局到她家強行搜家,逼她交出師父法像,還給她錄像,在同江新聞播出。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十個法輪功學員為了叫家鄉人能從新認識大法,不受造假宣傳的欺騙,在李洪君家的院子裡煉功。當天正是趕大集的日子,因此有很多人圍觀。煉到十多分鐘時,鄉政府的杜臣上班路過,就舉報了他們。二十分鐘左右時,派出所所長李雁飛帶著五、六個人開著兩輛車,把他們拉到了派出所。 下午三點左右,臨江鄉政府書記史青山和副鄉長李柱把他們劫持到同江公安局的一個大廳裡,讓他們靠牆站著。當時的公安局長是屠國友,也是當時的主要負責人。這一次李洪君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天。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一日,同江市公安局又對法輪功學員大排查大抓捕。問還煉不煉,煉就帶走,說不煉就簽字放人。公安局政保科劉質斌和臨江派出所所長張元斌、李斌等人把李洪君堵在家裡逼她放棄修煉。他們把她關押在臨江松仙大酒店裡後,又去抓法輪功學員周桂林和李金生老倆口。下午三點多,把他們三人綁架到同江市公安局。後送到看守所時已經是凌晨三點了。 李洪君、周桂林、李金生三人在同江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後,被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周桂林和李金生都被非法勞教兩年,李洪君是三年,後來她丈夫托人花錢改成兩年。 到了勞教所,警察逼迫李洪君和周桂林脫光衣服,搜身。從衣領捏到袖口,被褥從頭到尾摸個遍。其實主要是翻找大法經文之類的東西。 她們把李洪君隔離單獨關進一個小房間裡,強迫剪成短發。吃喝拉撒睡,一切行動都有兩個勞教人員監管著。不許和任何人說話,不許遞眼神。八個小時換一伙人,叫坐班。 李洪君所在的是七大隊,大隊長穆振娟,副隊長是高小紅。他們指使別人每天給李洪君放電視,強迫看那些污蔑大法的造謠內容。然後又來一伙邪悟的人講邪悟的歪理。接下來就逼她寫“三書”,即所謂的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直到寫的他們認為行了才罷休。 他們強迫李洪君每天參加大強度的勞動。如:挑紅小豆、糊藥盒、月餅盒,做車座墊套等。惡警根據你的勞動能力,全負荷勞動,讓你沒一點時間去想別的,干別的,定點工作量都相當大,很多時候都得貪黑干。勞動中也給你播放一些抹黑大法的東西。看後還逼寫心得體會,寫的不深刻還不行。 他們還用暴力恐嚇。一天,整個七大隊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帶到操場上站好。過了一會,由兩個坐班的架出一個法輪功學員,六十多歲,鼻子和嘴角都出血了,渾身盡是灰土,頭發很亂,象剛剛被打過的樣子。後邊跟著兩個警察,在人群中拖著走了一圈進屋了。一個警察大聲說不轉化就是這個下場。 李洪君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十個月時,丈夫找人花了一萬元把她接了出來。全家人在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擊與扭曲,經濟上造成很大的損失。給全家的生活帶來了很多的麻煩和痛苦。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勞教;
單獨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威脅/恐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誰扭曲了我的心靈——李洪君自述被洗腦迫害經歷
黑龍江同江市部份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穆振娟,
高小紅
同江市臨江鎮政府610
:
杜臣
同江市公安局
:
屠國友
同江市看守所
同江市政府
:
李柱,
史青山
臨江派出所
:
李斌,
張元斌
更新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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