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寶春
簡介:
劉寶春(Liu,Baochun),
男 ,
40歲左右 ,
蛟河市法輪功學員,蛟河市海爾電腦店店主。2008年3月21日,惡警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常桂雲和老苑時,懷疑劉寶春與他們有接觸。因而,劉寶春遭長安街派出所惡警殘酷毒打,被打的渾身是血。現劉寶春被投入看守所迫害。海爾電腦店已被非法查封。劉寶春被非法審判。 2008年7月3日,惡警們於7點10分便把張敏、常桂雲、史秀珍、劉寶春、逄樹文等五人綁架到蛟河法院強行審判,約11點10分以後這次迫害才結束。這期間他們五人每人被分別叫上“法庭”三次,以核實“口供”,惡黨人員想強加罪名、非法判刑。 與往次不同,惡人們沒有以“煉法輪功犯法”為由迫害(可能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它們自己看了也臉紅),而是說你們煉法輪功我們不管,但你們做的資料有美國的新年晚會、還有法輪功在美國的活動等等,這些消息都來自美國等等。其用意非常陰毒:扣上裡通外國等政治大帽子,惡意煽動利用人們的愛國情緒,企圖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還有警察透露:夠300份真相資料就要判多少年等等。據一法院人員聲稱:劉寶春印數據、常桂雲發資料就好比“借刀”與“殺人”的關系,誰都得重判。 據說,這是初審,二審便定下來結果,二審後給15天上訴時間。目前得知被非法判刑的7年。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和十月十二日,吉林省蛟河市邱寶和與常桂雲、劉寶春、逄樹文、李振華、史秀珍、張敏、劉江等8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在遭受中共公安、國安等土匪流氓們半年多的剝奪自由肆意關押迫害之後,又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分別被投入四平公主嶺監獄和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等地長期監禁拘押、殘酷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毒打/毆打;
非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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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長安派出所所長 聶來臣 7227097 7239666 13704444441
責任單位及惡人:
蛟河市法院
蛟河市長安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23日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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