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臣
簡介:
李國臣(Li,Guochen),
男 ,
36歲 ,
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家住長春開發區玉潭鎮豐產村後羅屯。李國臣於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同年七月邪黨開始迫害大法,李國臣多次遭非法拘留、關洗腦班。二零零零年李國臣去北京,遭惡警綁架、用鋼絲繩毆打。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李國臣被邪黨惡警從家中綁架到拘留所,幾天後被劫持到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出獄後仍經常遭邪黨人員騷擾、監視。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晚九點多鐘,李國臣驅車到二道區英俊鄉四合村發真相資料,掛“法輪大法好”標語,被巡邏惡警伙同英俊派出所惡警綁架,當夜被非法審訊,惡警刑訊逼供,毆打一夜之久,李國臣面部、身體都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牙齒被打掉半顆。 次日家屬去要人時,惡警已將李國臣非法關入長春葦子溝拘留所。家屬要回價值一萬多元的轎車,惡警聲稱不給了。當日家屬趕往葦子溝拘留所探監,拘留所向家屬索要一百元及伙食費。 李國臣有一個五歲大的孩子,現每天找爸爸。李國臣的母親十幾年前得了精神分裂症,生活不能自理。李國臣的父親在邪黨迫害壓力下,患上了心髒病,做心髒手術還沒有完全康復,這次兒子又被非法關押,對老人來說無疑又是一次雪上加霜的沉重打擊。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經濟技術開發區玉潭鎮豐產村治保主任伙同二道區英俊派出所惡警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李國臣,非法審訊、逼供,毆打一夜之久,李國臣臉部、全身都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牙齒被打掉半顆,並將李國臣非法關入長春葦子溝拘留所。 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李國臣的家人好不容易盼到李國臣出獄的日子,早早來到朝陽溝勞教所門外等候。不料等到九點多鐘都不見人出來,焦急的家屬前去詢問,獄警卻說:沒有“六一零”的簽字,他們不敢放人。家屬只好到本地“六一零”部門要人,“六一零”人員稱已決定當日下午要把李國臣送去洗腦班。 當日下午,李國臣被一伙惡警從勞教所直接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位於興隆山收費站道北,長九公路路段,原名為興隆山法制學習班)。 李國臣的妻子異常悲憤,質問邪黨惡警:李國臣的父母雙雙患有重病,需要兒子回家照顧;她自從李國臣被非法勞教後,一邊料理家務一邊開始外出打工,其艱苦的生活難以描述,壓力需要丈夫回來分擔,孩子年幼才讀學前班,孩子需要爸爸的關愛和疼惜;再說李國臣只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你們就抓他、勞教他,解教後又變著法地迫害他,這樣對待好人,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這是在踐踏人權,踐踏法律,置國法於不顧。將來你們要為這一切承擔後果,負法律責任的! 邪黨人員聽了無言以對,僅僅丟出一句:上面(“六一零”組織)這樣決定的。依然不放李國臣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非法勞教;
騷擾;
監視/跟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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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將李國臣從勞教所劫持到洗腦班的有:市國保大隊惡警、市“六一零”惡徒、玉潭鎮“六一零”惡徒,及玉潭鎮邪黨政府、豐產村邪黨人員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溝勞教所
葦子溝勞教所
興隆山洗腦班
長春市610辦公室
英俊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23日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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