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霞
簡介:
李雲霞(Li,Yunxia),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居住於佳木斯市永紅區。一九九七年李雲霞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因修煉而獲身心健康。 二零零零年五月李雲霞上訪,在北京天安門被警察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又被劫持到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三天。在駐京辦事處法輪功學員李雲霞身上所有的錢都被搜去,共有七、八名男女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一間屋內,屋內只有一張單人床,一把椅子,晚上睡覺還有擠在地上的,即使這樣的條件,還被逼迫交每天六十元的住宿費。後來佳木斯市的幾名法輪功學員被幾名警察和居委會主任曹鳳雲非法押回佳木斯市,警察還威脅說要給戴手銬。 從北京到達佳木斯後把李雲霞非法押到佳木斯市永紅分局,永紅分局警察馬迪對法輪功學員李雲霞非法審問,並讓李雲霞在拘留單上的“擾亂社會秩序”一欄上簽字,李雲霞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拘留。 拘留期間絕食抗議被非法關押而被打了皮管子,致身上多處瘀青及遭強行灌食並注射了不明藥物,非法拘留十二天後,無條件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晚上七點左右,李雲霞在家中,突然闖進七、八個不明身份的人抄家,強行搶走了一本《轉法輪》和一張師父法像。 正當要強行拽李雲霞走時,李雲霞十三歲的女兒擋住說,不許對我媽那樣,讓我媽進屋,穿上外衣!幾分鐘後四個人強行把李雲霞拉到了佳市長虹派出所。 在派出所裡警察逼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並威脅要銬在鐵椅子上,在手上釘千子。還強行拉李雲霞在家人替寫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才讓回家。因為惡徒還經常到我家騷擾,搞得家裡的人都不得安寧。無奈之下,李雲霞和丈夫被迫流離失所。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罰款;
非法審訊;
毒打/毆打;
威脅/恐嚇;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騷擾;
摧殘性灌食;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強行施藥;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佳木斯市李雲霞遭受的迫害
佳木斯大法弟子被綁架勒索情況(部份)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東派出所
佳木斯市看守所
佳木斯市駐京辦
長虹派出所
永紅分局
:
馬迪
佳木斯市居委會
:
曹鳳雲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3日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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