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芹
簡介:
李芹(Li,Qin),
女 ,
55歲 ,
遼寧省鳳城市法輪功學員。2001年9月6日上午9點左右,惡人佟勝傑與另一警察到大法弟子李芹家說是所長找她談話。 去了鄧鐵梅路派出所,卻根本沒讓見到所長的面。佟勝傑把她關進後屋裡不讓出來,下午六、七點左右,惡人把她送進北山拘留所,從2001年9月6日至2002年2月9日共156天(五個多月)。 在拘留所裡和犯人關在一起,吃的住的都是犯人的對待,受盡痛苦和人格侮辱。公安部門、政法部門,還有其它一些部門的很多人幾乎每天都給精神上施加壓力,逼轉化,強迫看誹謗大法、誣陷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報紙等等;強迫寫悔過書、寫揭批大法的文章;煽動家人, 使用各種軟硬手段,恐嚇。 李芹修煉法輪功後,獲得了身心的健康,醫院沒治好的多種疾病不見了。2005年11月16日,她與法輪功學員佟淑芳、馬育新三位婦女正在鳳城市大堡鎮保家村的公路上行走,一輛面包車開過來,三個警察從車上下來問她們:“你們是干什麼的?”她們回答:“走路的。”警察謊稱:“我們是林業站的,有人舉報你們是偷木材的,跟我們走一趟。”並強行將她們推上車,她們不上車,警察說:“不要緊的,去大堡派出所認一認人,不是你們的話就把你們放了。”結果把她們劫持到大堡派出所。 在鳳城看守所,惡警對李芹刑訊逼供,拳打腳踢,並用電棍電擊;其中還有一惡警用手拽住李芹的頭發狠命地往牆上撞。李芹一直絕食反迫害,遭獄醫等人多次野蠻灌食,最後導致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承擔責任,讓李芹家人將其保釋回家。待李芹身體剛有好轉,鳳城市中共政法委副書記李洪全伙同國保大隊關威等人,欲再次非法關押李芹。李芹被迫流離失所。 2006年2月20日,鳳城法院在未查清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對李芹、佟淑芳、馬育新三人非法判刑3 年半、4年、5年。馬育新、佟淑芳對判決不服,上訴至丹東市中級法院。2006年12月,丹東市法院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了鳳城市法院的判決,返回重審。 李芹的老伴和兒子已失業多年,全家只靠李芹一人的一點微薄的退休金維持生活。待李芹流離失所後,惡警多次上門騷擾,對李芹的老伴進行威脅,並停發了李芹的退休金,致使老伴和兒子失去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和生活來源。老伴不得不上市場做點小本生意以維持生活,爺倆在家艱難度日,兒子思母心切,整日以淚洗面,借酒消愁。 2012年正月,李芹聽說老伴身體不好,兒子又天天酗酒,她結束了在外漂泊六年的生活,回到了已經不象“家”樣的家中。她頭一天回家,第二天就接到了檢察院的電話,對方告訴她:你有個“案子”在檢察院,過來結一下……。 在惡黨迫害的巨大壓力中,李芹於2012年11月14日含冤離開了人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電刑;
誘騙/利誘;
精神酷刑;
非法關押;
揪頭發撞牆;
摧殘性灌食;
毒打/毆打;
非法拘留;
踐踏信仰;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鳳城市六旬李芹被迫害離世
只因修煉法輪功 我被拘留所非法關押了156天
責任單位及惡人:
鳳城市公安局
:
佟勝傑,
關威
鳳城市政法委
:
李洪權
鳳城看守所
北山拘留所
鳳城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26日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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