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紅(李志鴻)
簡介:
李志紅(李志鴻)(Li,Zhihong(lizhihong)),
女 ,
35歲 ,
長沙大法弟子,家住在長沙市寶南街新華印刷廠宿捨,任職於南方建材公司財務科。二零零七年七月,長沙公安(國安)惡警就將劉國榮、李志紅夫婦列入“黑名單”,並以他們煉法輪功為由拒絕為他們辦理護照,阻止夫婦倆去馬來西亞探望女兒。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劉國榮、李志紅夫妻被長沙市芙蓉區瀏正街派出所與芙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了,家裡也被翻得亂七八糟。目前,夫婦倆均下落不明,境況令人擔憂。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被非法抓捕的長沙市民李志鴻女士被長沙市芙蓉區文藝路派出所強行抓走後,下落不明。當日下午,長沙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芙蓉區公安分局、文藝路派出所警察數人闖入李志鴻的辦公室,強行把她帶走,並將她的辦公室與住處翻得亂七八糟。 隨後,未經任何司法程序,李志鴻被送往位於開福區撈刀河鎮的長沙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名為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實質上就是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洗腦班)非法關押。在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她被整日監禁在一間房裡,由長沙市610安排的人員24小時監視,並遭到種種精神施壓,強迫她放棄信仰,寫“保證書”不再修煉法輪功。 突如其來的迫害與無理關押,令開朗愛笑的李志鴻變得瘦削、沉默了,她渴望回到自己熱愛的工作崗位上,呼吸到自由的空氣,然而,長沙市610人員與國保警察卻說只要她一天不放棄信仰,就別想再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就要“處理(勞教)”她。 因為拒絕“轉化”,目前李志鴻已被從長沙法制教育培訓中心轉往長沙市看守所繼續迫害,據悉,長沙市文藝路派出所、芙蓉區公安分局法制科正在整材料欲對她非法勞教。 李志鴻女士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左右被挾持到洗腦班,在被剝奪人身自由整整一個月,遭隔離關押、24小時貼身監控,飽受恫嚇、威脅等各種精神折磨之後才得以恢復自由。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開始,親友一直聯系不上她,到她家探望,房門緊鎖,敲門喊門均無人應答,直至她出來後,才得知她被挾持到洗腦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非法關押;
監視/跟蹤;
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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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長沙市法制教育中心”電話(區號0731):
地址:長沙市開福區撈刀河鎮中嶺村豐嶺組,郵編:410153
電話:86675725
長沙市“610”辦公室主任胡亞軍手機:13787151617、辦:88667548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沙市公安局
長沙市看守所
長沙市610辦公室
芙蓉區公安分局
瀏正街派出所
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撈刀河洗腦班)
文藝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9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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