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4日,法輪功學員汪秀芬被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管教王麗慧、蘇桂英毒打,嘴唇上部縫了十幾針,並軟禁十多天。為了掩蓋罪行,大隊長王莉梅花言巧語哄騙汪秀芬,讓她承認是自己撞傷的,否則就告她襲警。
迫害類型: 威脅/恐嚇;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奴役生產航空食品盒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王麗慧, 王麗梅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 : 蘇桂英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17日 09:58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17日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