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平華
簡介:
汪平華(Wang,Pinghua),
女 ,
七十多歲 ,
岳陽市法輪功學員、漢族、金融單位退休干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八日被岳陽市“610”綦關義、岳陽樓區公安分局國安大隊蔣超、李勇輝等十余人,強行撬開家門綁架、強行抄家,非法抄走全部大法書籍、電腦一台、連小孩學美術的顏料等都抄走了。中共邪黨人員連她只有13歲的孩子都強行綁架。當時十二月份天冷,小孩剛在外面打球,只穿了一件單衣和一個背心,身體情況也不太好,在她的強烈要求下,小孩被綁架了兩個多小時,才獲得釋放。汪平華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刑訊逼供四天三晚,被非法關押在岳陽市看守所20天,進行所謂的取保候審一年,惡警向其單位勒索所謂保證金10000元,報銷吃喝玩樂的費用幾千元。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汪平華在楊樹塘小區遭到綁架,被搶走背包,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師父法像一幅,“真善忍”字匾二副,手機一部等財物。她被非法關押在榮家灣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至十一月十四日,她每天被押到“岳陽市法制培訓中心”,由“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劉姓猶大,警察“李大”強行洗腦。在此期間遭毒打、摑耳光,遭強行轉化,後來身體就不好了,精神恍惚,記憶衰退,甚至連自己的兒子都不認識,還食物中毒一次,上吐下瀉。她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回家,家人發現她經常躲著哭,問她為什麼,她說難受;經常鬧肚子,心慌、胸悶,口干舌苦,頭暈腦脹,眼睛看不清東西,有重影,記憶很差等。家人懷疑是否被藥物毒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起,警察“李大”、劉姓猶大、馮姓猶大從“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調到“岳陽市法制培訓中心”。他們把湖北省洗腦班的邪惡手段都用到法輪功學員張建、洪軍、汪平華、王明英身上。 二零一五年五月,王明英的所謂“案卷”已交到岳陽樓區檢察院,並於四月十六日對汪平華、洪軍非法下起訴書。 二零一七年七月份,岳陽市樓區三眼橋派出所幾名警察,開著警車兩次到大法學員汪平華女士家敲門,因她不在家,他們還敲開對門住戶的門問東問西。因對門是租入戶不知情,還誤認是她兒子犯了什麼事,警察才找上門的,給她兒子造成名譽上的損失,遭到歧視。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上七時左右, 岳陽市樓區三眼橋派出所兩人又來到大法學員汪平華女士家敲門。當時她不在家,兒子以為是媽媽回來了,就把門打開了。一看是兩個陌生人,就問是什麼人?找誰?他們說:是派出所的,找你媽的。“找我媽干什麼?”“我們是來給她結案的,看她現在還煉不煉法輪功,讓她寫不煉的保證書。她回來後不要出去,我們明天、後天還來,叫她在家等著”。這種造訪、恐嚇,給她不修煉的兒子造成很大的壓力。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李家沖小區兩男一女共三個人又來到大法學員汪平華女士家敲門,因她出去買菜未歸,他們等了一會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汪平華女士單位保衛科,找到她不修煉的妹妹處,說什麼要見她。她妹妹不知她的去處,讓保衛科的人找她兒子,並將她兒子的電話號碼告知。她單位保衛科的人給她兒子先後打了三個電話,說:調了監控看了,你媽媽於二十七日下午一點多鐘出去了,到哪裡去了?是不是去北京了?她兒子說我媽去親戚家了。他們要求她兒子保證她沒離開岳陽,並要求她趕快回家,她於三十日下午回家。其實是她的弟媳得了癌症,她去護理病人去了。她兒子怕他們去騷擾得了癌症的親人,使家人擔驚受怕,沒告訴她的具體去處。這些沒完沒了的株連、騷擾,給她和家人帶來很大的痛苦。 二零二零年三、四月,大法學員汪平華家,四次被敲門,來的是什麼人不知道,人數不等。據知情人講:有次3人、有次4人、有次6人……有男有女,都著便裝。 據悉: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有人多次敲岳陽市大法學員汪平華家的門,二十五日又在找她,還打電話給她兒子,說要她到小區搞體檢。本月下旬單位也在找她,也說是甚麼搞體檢填表等,為甚麼別人不填,看來裡面有貓膩,還說要查她的崗。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迫害親屬;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交保證金;
非法起訴;
打罵;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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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岳陽市公安局
岳陽市610辦公室
:
綦光義
岳陽市岳陽縣國安大隊
:
蔣超,
李勇輝
岳陽榮家灣看守所
岳陽樓區檢察院
三眼橋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29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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