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春艷
簡介:
羅春艷(Luo,Chunyan),
女 ,
49歲 ,
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學員羅春艷為了證實法輪大法好,來到了北京上訪。八月六日在北京火車站被北京警察非法抓走,一同被抓有兩百多人,被送到北京豐台體育館,惡警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然後又被帶到駐京辦事處,她和一同進京的法輪功學員切磋,什麼也沒做呢,不能就這樣被警察帶回家,於是她們就設法離開駐京辦事處。 九月二十日,她又去兩辦上訪,兩辦的胡同口布滿了各地的警察,她沖過警察的阻攔,來到信訪辦大院,向信訪部門遞交了上訪信。內容是:“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還我們一個合法煉功環境,我們煉法輪功是強身健體做好人沒有錯,希望政府了解了解法輪功。”然後她被警察劫持到駐京辦事處,再被梁平(當時通化市東昌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劫持到通化市東昌公安分局,秦丙生、荊貴泉說去北京就是擾亂社會秩序。羅春艷被非法關押長流看守一個月。一個月到期時,光明派出所片警李冬海去提審還煉不煉了?她說煉。李冬海說那你還去住那小平房吧(指看守所的號房)。說一個煉字就又被拘留15天,送回號房,之後又把她提出長流看守所劫持到光明派出所扣押,到晚上九點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六日,羅春艷再一次去北京政協來訪辦辦公室上訪,她寫好了上訪信交到門衛的武警手中,希望能轉交到李嵐清(當時李嵐清任政協主席)。武警給李嵐清打電話說:“來了兩個法輪功。”武警又給派出所打了電話。來了個警察把她劫持到北京石橋派出所審訊到半夜,然後送到石橋派出所附近的一個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進看守所時警察強行搜身,把僅有的一百元錢搶走,每天深夜還非法提審,因她不配合,警察就動手打罵。四月十九日,通化公安局姓張的警察、光明派出所片警李冬海把她劫持回通化市,非法關押在長流看守所兩個月後,又把羅春艷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勞教一年。 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每天不到四點就起床做奴役勞動,一直到晚上十點才收工,收工後還得打掃衛生,半夜十一點才能上床休息。吃飯、上廁所都受時間限制,還強行洗腦,她不安要求作,那裡的管教就施行暴力,用電棍電,非常殘酷。 羅春艷從勞教所釋放回家後。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她在家做早飯,片警李冬海、教導員姓於的(現已調到東昌分局)非法闖入她家強行抄家,搜到一本大法書,又一次把她關到長流看守所,兩個月後非法決定勞教羅春艷一年零兩個月。 在這幾年羅春艷和家人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女兒承受不了媽媽又一次被非法勞教的打擊,她用小刀把自己的手劃了幾刀,幸虧劃的淺,沒出生命危險,否則誰來負責?! 在這次羅春艷被非法勞教之前,光明街道主任馬玉珍,向光明辦事處舉報說:“這些法輪功的真相資料都是羅春艷撒的。”(馬玉珍手拿一沓真相資料,是她從她家附近撿的。) 由於受邪黨的毒害,光明辦事處也積極跟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向光明派出所舉報。羅春艷二零零三年一月四日勞教期滿釋放回家後,光明派出所惡警派光明辦事處、光復社區前社區主任朱偉利經常去騷擾,光明辦事處還派去三個男人到她家房東家監控羅春艷,本來她在那住的好好的,最後被逼搬了好幾次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蛟河市民主派出所警察(便衣)非法闖入個體經營店,借口消防咨詢欺騙法輪功學員,所長帶頭一同五個警察非法把洛春燕、姜開英劫持到民主派出所強行拘留十天,無任何手續。他們還說:上級有令,我們也不願意管這種事,還讓我們抓人辦洗腦班呢?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惡人舉報;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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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通化市政府
:
李嵐清
蛟河市民主派出所
東昌公安局
:
秦丙生
通化市光明派出所
:
李冬海
通化師范學院
:
梁平
東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
荊貴泉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29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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