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艷
簡介:
王春艷(Wang,Chunyan),
女 ,
34歲 ,
樺甸市大法弟子。畢業後分配到樺甸市白山鎮電廠工作。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王春艷和宋金仙到頭道溝做真相,被兩名男子舉報。當天下午兩點左右,被吉林樺甸市夾皮溝派出所綁架,當晚由樺甸市“六一零”張守林等人送到樺甸一不知名的地方。一男子用腳踢宋金仙的前胸,後被送到樺甸看守所。 王春艷當晚找機會跑出去,藏在院內木頭堆裡,全派出所出動,把王春艷從木頭堆裡拖出來。四人拉著,拖到看守所門前。其中一男管教往王春艷身上猛踢,嘴裡不停的罵著髒話,然後過來幾個女的搜身,後把王春艷衣服撕破,鞋也剪壞了,然後把王春艷和宋金仙分別送到十三、十六號監室。男管教革天福說,“我讓你跑,把你送到殺人犯屋裡,給你洗涼水澡。”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夾皮溝派出所二名警察,由白山鎮片警帶著分別到王春艷和宋金仙家非法抄家。期間,兩家家屬聽法院的人傳話說王春艷在裡邊很頑固,把人弄勞教所先“教育教育”,再不聽話就把人“弄沒了”。又聽說進勞教所的人有可能被活體摘器官,怕她們被殺害,就到處借錢花錢托人,惡警要每人三萬。王春艷和宋金仙兩家六萬元被樺甸市公、檢、法勒索。(具體分贓人員不詳)。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十三天後,王春艷和宋金仙被非法勞教,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王春艷因體檢不合格拒收被放回,宋金仙被送進勞教所,後知道宋金仙在勞教所遭到很多酷刑迫害。 王春艷被放回後,當地派出所、公安幾次到家騷擾、恐嚇,家人整日擔憂,精神上受到嚴重迫害。在極大的精神壓力下,王春艷和丈夫忍苦忍痛到處打工,盡快還借款。 吉林市樺甸市白山社區紅石鎮派出所警察給法輪功學員王春艷弟弟打電話,騷擾王春艷。(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威脅/恐嚇;
抄家;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近段時間吉林省吉林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樺甸市王春艷自述被綁架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樺甸市610辦公室
紅石鎮派出所
樺甸市看守所
:
革天福
樺甸市夾皮溝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19日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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