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平
簡介:
王安平(Wang,Anping),
男 ,
59歲 ,
吉林省梅河口市黑山鎮法輪功學員,原吉林省遼源礦務局梅河煤礦供應科職工。一九九五年喜得法輪大法,修煉後,病都好了,脾氣也好了,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以前拿回家的洗油劑和工具等都給單位拿回去了。妻子也隨後開始修煉法輪功,一家人沐浴在大法的恩澤之中。九九年“七。二零”後,王安平和千千萬萬個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只因堅持自己的信仰,遭到了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十多次被非法綁架、抄家,一次送洗腦班、多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勞教,並被開除公職。 以下是王安平自述十二年來所遭受的部份被迫害經歷: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的迫害開始後,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訪,回來後,我所在單位梅河口礦務局礦黨委非法辦轉化學習班,逼迫我寫“三書”(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書、悔過書等),並威脅說不寫不讓上班,我堅持不寫,在此期間梅河口市公安局國保科科長齊貴方帶隊把我綁架到梅河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讓我交出“七。二零”我地區去北京上訪名單,並威脅我,不交出名單要勞教我。我沒交,並趁機走脫,從此我和妻子被迫流離失所,家中只剩下兩個孩子,其中女兒二十歲,兒子十四歲,女兒小小年紀就被迫出去打工掙錢養活弟弟。三個月後,我被單位開除公職,正在上中學的兒子因為沒有生活來源,被迫失學。 大約在九九年九月,我再次和同修進京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梅河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齊貴方和梅河口煤礦公安分局一起去了四、五輛警車,在晚上大約九點左右,大約有十多人,手提木棍,氣勢洶洶的突然闖進我所在住處,把我和我妻子銬在一起,秘密拘禁在北京某賓館裡,梅河口煤礦公安分局郭海波等四人看守。第二天直接把我們非法關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大約有三個月,警察指使犯人兩次毒打我。並強制做奴工:挑牙簽,每天從早上四點開始,一直干到夜裡十一點,中間沒有休息時間,如果完不成定額,就要遭到毒打。他們還經常用惡言惡語侮辱我的人格,那種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那種痛苦的滋味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直到我的家人找到黑山頭鎮派出所所長董海方,給了他一千五百元錢的好處費,他才到梅河口市看守所去,拿著他寫的材料,讓我在上面簽字,我才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家中,黑山頭鎮治保主任賈殿英帶領黑山頭鎮公安分局劉局長等幾人強行入室綁架、搶劫,我再次被綁架到梅河口市看守所,大約三個月後被送到吉林省通化市勞教所,沒有任何法律手續,被非法勞教一年。 當時我被非法關押的大隊,大隊長是孫建富、副大隊是張某,有一次張某對我凶狠的拳打腳踢,導致我身體多處受傷,留下許多傷疤。 通化市勞教所的惡警,對待我們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極其凶狠、殘暴。每天上午坐在“教室裡”強制洗腦:強迫我們法輪功學員一動不動的坐在窄條木凳子上,而惡警則站在我們前面,大肆誹謗、誣陷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對我們進行人身攻擊,並強制轉化,我們只要稍微動一下,就會遭到毒打(惡警指使犯人動手打),一直要坐到上午十一點半。 下午兩點開始強制做奴工:挑冰棍桿並包裝。暴力毆打法輪功學員,在這裡簡直是家常便飯。我經常遭到犯人辱罵、毒打,拳腳交加,有一次我的小腿被嚴重踢傷,留下很大一塊疤痕。 在勞教所遭受如此般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將近一年的時間,我才被釋放回家。回家後,黑山頭鎮政保主任李大雪多次到家中騷擾,要把我送到洗腦班,我幾次被迫躲開,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盤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聯合來了四輛車到我家,強行入室搶劫,搶走了二十多本法輪大法書籍,十八盤錄像帶、價值一千多元的傳呼機和幾百元現金,並把我幾個親屬家也非法搜查了,把我、妻子和兩個孩子一起非法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梅河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當天晚上把我和妻子同修一起被非法關押梅河口市看守所,七個月後,被黑山頭鎮惡警趙強、紀軍送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當時梅河口市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書記是萬志遠,王所長告訴趙強兩人回當地補辦手續送來就行了。 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對待我們法輪功學員更是毫無人性、殘忍至極:體罰;冬天往身上澆涼水;長時間坐在小塑料板凳上,不許動,一動就用棍棒打、皮帶抽、電棍電,我有一年的時間抗議做奴工,整天被罰坐在小塑料凳上,後來被強制做奴工,整天勞動,早七點上工,干到晚六點收工,稍有怠慢,就要挨打。遭受如此般虐待、奴役生活長達兩年半時間,直到二零零五年五月才被釋放。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黑山頭鎮治保郭祥子(小名)領著梅河口市公安局副局長徐祥仁伙同黑山頭鎮派出所惡警共八人強行入室綁架我,在我與他們掙脫時,惡警徐祥仁用力時,他的胳膊肘用力過猛,一下子打在我的嘴上,當時就把我的門牙打掉兩顆,其余幾顆都松動,後來也掉了。同時搶走我的大法書籍,他們把我非法關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一個多月後,我和同修於萬全、李玉華三人一起被送到通化市勞教所,勞教所拒收。又把我非法關押到梅河口市看守所一個月後被所外勞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份我回家後,由當地治保郭祥子(小名)等兩人一天二十四小時監視我。 由於我是殘疾人,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到了二零零九年四月份,我只好到山裡給人家打更,工資要到年底給,我身無分文,沒有菜吃,我就吃山上野菜。幾個月後,我又到了外地,直到至今,一直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有家不能回,因為梅河口市公安系統一直把我當作我們地區法輪功的所謂“重點人物”,一直沒有放過我,我家多次被抄。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上午,梅河口市政法委書記萬志遠、“六一零”、公安等多人,開二輛車直奔黑山頭鎮我和同修紀雲龍兩家欲綁架我們。因我沒在家,他們的迫害沒有得逞。 二零一一年九月到二零一二年二月,本來要非法判刑七年,結果因為非法抓捕王安平的洮南國保大隊隊長張志強等警察將他迫害成了房顫心衰,兩側肋骨和腰椎骨受損等,導致心髒總是偷停,直到現在我的後背脊椎骨右側還有一個大包,腰椎骨發木,肋骨到現在一低頭還能聽到嘎巴嘎巴響的聲音。張志強他們把我送到醫院檢查出來這麼嚴重的病,不得不給我辦理取保候審,這一次我被非法關押在洮南市看守所遭受迫害五個月。 在過去十幾年中,王安平遭受兩次非法勞教,無數次的暴打、虐待、體罰等各種酷刑折磨,他憑著對大法的正信,堅強的走了過來。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王安平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起訴給他帶來這些災難的元凶江澤民。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威脅/恐嚇;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人身侮辱;
騷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坐小板凳;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電刑;
監視/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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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西山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大法弟子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溝勞教所
梅河口市公安局
:
徐祥仁,
齊貴方
西山勞教所
梅河口市政法委
:
萬志遠
梅河口市看守所
梅河口市黑山頭鎮派出所
梅河口市黑山頭鎮治保
:
李大雪,
郭祥子,
賈殿英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25日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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