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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姜海)

簡介:
江海(姜海)
(Jiang,Hai), 男 , 年齡未知 , 雲南省昆明東川區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在勞教所,凡是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非法逾期關押,其中東川大法弟子江海、昆明大法弟子凌育彪(現仍在關押)等逾期8~18個月。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下午一點多,巧家縣和東川區派出所的警察到吳朝仟的租住房中非法抄家。看到房東郭友芝家有法輪功學員在學法,就叫來東川區三個派出所(新村派出所、達貝派出所、碧谷派出所)幾十個警察,還有對吳朝仟租住房非法抄家的巧家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彭洪春、鄧仁飛,東川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陳光林、黎正清、林德志等,把當時在場的二十四位法輪功學員全都綁架到新村派出所、達貝派出所和碧谷派出所。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姜海、劉蓉、唐維武、宋建英夫婦、張美蘭、李發珍、陳桂珍、郭友珍、郭友芝、姚佳麗、許紹英、夏開英、黃龍珍、王欣蘭、彭珊英、彭素芬、肖尊雲、顧宗蘭、吳勉芬、呂××、胡×偉、姚×、郭×等。

直到第二天凌晨五點多,惡警才把大部份法輪功學員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昆明市東川區大法弟子彭素芬去郭友芝家集體學法,被闖進家的東川區國保大隊的陳光林、指導員林德志等人綁架到新村派出所。警察還強迫她們滾手印、抽血、檢查、簽字。在派出所,警察毆打同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姜海,可打人後卻謊稱沒有打,當時她看到姜海從屋裡出來後頭都扭不動。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法輪功學員劉蓉、郭友芝、姜海參加集體學法(在一起學習李洪志先生的《轉法輪》等著作)時,被東川區國保大隊非法拘留,九月三十日非法逮捕。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們三位被東川區法院非法庭審,六月十六日,東川區法庭非法宣判姜海、郭友芝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劉蓉被非法判刑三年,一直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於六月二十二日提起上訴。九月十六日昆明市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東川法院重新審判。

十二月四日上午約十點鐘,法院內有許多的國保警察,三名當事人家屬和法輪功學員們陸續趕到,法院只允許三名當事人的六位家屬旁聽。十點多,劉蓉從一輛警車中被帶下來進入法庭,北京律師也到庭,主審法官:趙正東,陪審員:代旋,陳靜,檢察院公訴人:吳宏偉。

公訴人指控三位當事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理由僅僅是因為在一起讀《轉法輪》。

十二月十二日,東川法庭非法宣判劉蓉三年,姜海、郭友芝三年緩期五年。

迫害類型: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毒打/毆打綁架/劫持非法判刑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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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大平壩勞教所)地址:楚雄州祿豐縣大平壩鄉<br>郵編:650102;區號:0878<br>地址:羅茨鎮大平壩405信箱<br>管理科:0878-4861122,六大隊電話:0878-4861043<br>所長 班志剛 01186-878-4861077<br>副所長 白會忠<br>政委 陳培棋 01186-878-4861076<p>參與迫害的警察有:普順元、羅仲武、蘇家山、何正朝;勞教人員:鄧四紅、李紹兵。<br>
東川區公安局東川區公安局副局長王曉輝 13908806901 : 黎正清林德志陳光林
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巧家國保大隊 : 鄧仁飛彭洪春
東川區檢察院 : 吳宏偉
東川區法院 : 趙正東

更新日期: 2014年12月18日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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