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10日,王仁靜因將關押在區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喻輝寫的申訴材料上網披露,被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東深圳市福田區“六一零”的部份惡行簡述
責任單位及惡人: 福田區法院 福田區看守所 福田區610
更新日期: 2008年5月17日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