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第二屆高交會(2000年10月12日)開幕當天,劉振銘在高層建築上拋灑真相傳單,被福田區公安分局“六一零”惡警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福田區看守所。到2002年底,福田區法院非法判處劉振銘有期徒刑10年。關押在廣東四會監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東深圳市福田區“六一零”的部份惡行簡述
責任單位及惡人: 福田區法院 福田區看守所 南山區公安分局 四會監獄 福田區610
更新日期: 2008年5月17日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