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鳳
簡介:
王金鳳(Wang,Jinfeng),
女 ,
44歲 ,
遼寧省沈陽市康平縣小城子鎮三家村大法弟子。王金鳳因堅持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一九九九年迫害發生後,她二次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遭馬三家教養院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她被劫持到張士洗腦班,被野蠻灌濃鹽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沈陽市康平縣小城子鎮三家子村法輪功學員王金鳳,修煉法輪功以後,身心受益,道德提升,從多病纏身成為一個無病一身輕的快樂的人。 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還師父清白,王金鳳於九九年九月二十日,去北京上訪,被海澱區派出所抓走,非法關押了五天,於九月二十五日,被康平縣惡警劫持到沈陽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王金鳳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康平縣小城子派出所惡警劫持回小城子派出所,在派出所裡,惡警讓王金鳳坐板凳,一宿不許睡覺,不按時給飯吃,有時一天只許吃一頓飯。過幾天又把王金鳳轉到敬老院,並強迫做強體力勞動。王金鳳開始絕食抗議這種迫害,三天後被放回家。回家後,小城子派出所警察每天在王金鳳家輪班監視,並在王金鳳家吃飯。 一九九九年十月,王金鳳第二次進京上訪,還沒走出村去,就被監視她的警察抓到小城子派出所,警察兩次強迫王金鳳寫保證,並且威脅她如果不寫,就送到馬三家勞教所勞教三年,被王金鳳拒絕,兩天後,王金鳳被戴上手銬劫持到沈陽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一月二日,王金鳳被轉到另一個關押場所,在那裡,法輪功學員每天被強迫勞動時間長達十四至十五個小時,晚上十二點才允許睡覺。一天,管教問王金鳳還進京上訪不?王金鳳說去,十七天後,王金鳳被轉到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 以下是王金鳳在馬三家教養院非法關押所受到的迫害過程: 1體罰。剛到女二所時惡警每天讓王金鳳在床邊直挺挺地坐著,雙手放到膝蓋上,不讓說話,不讓動一點。如果要動一點,普犯馮林就用拳頭狠狠地打王金鳳的後背(都是惡警們指使干的)。後來又讓王金鳳整天坐小板凳,之後,又強制勞動,走正步、聽廣播、做體操,誰不服從,惡警就用電棍電、打等, 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電、打得昏死過去。有一次讓王金鳳背“三十條”、唱歌,因她不從,惡警就體罰她站到下半夜二點。還有一次,王金鳳因拒絕背“三十條”,就強迫在剛下過雨的外面走正步,往有水窪的地方走,鞋和襪子被水濕透,還強制王金鳳單腿站立。 2每天超負荷勞動十四至十五個小時。惡警看王金鳳不妥協,又把她轉到了女一所四分隊,每天勞動時間十四至十五個小時。惡警董斌讓兩個普犯包夾,每天睡覺時兩張床睡三個人,兩邊是普犯,把王金鳳夾在中間,不讓翻身,也不讓動一點,動一點,普犯就連吵帶罵。 3用電棍電。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惡警李某某、盛某某、趙國榮強行把王金鳳雙手背到身後用手銬銬上,按倒在地,把腳脖子用電線綁上,把鞋、襪子脫掉,李某某穿著皮鞋用腳踩、踢王金鳳的腿,腿被踢破,趙國榮、盛某某又慘無人地道用兩根電棍電王金鳳的腳心,王金鳳在地上來回翻滾,她們又找來了普犯“四防”人員兩人,拽王金鳳的頭發、按住頭,又接著用電棍電,撕心裂肺地慘叫聲不絕於耳。這一天有七名法輪功學員遭惡警用電棍電擊。 4非法加期四個月。在王金鳳非法勞教即將期滿時,被無理加期四個月,並轉到三大隊。剛到三大隊時,為了達到轉化王金鳳的目的,惡人張軍(指導員)、董斌大隊長和邵隊長輪流給她洗腦,她們不讓她休息,每天輪流做到夜間十二點,每天的睡眠時間不到四個小時。她們看王金鳳不為所動,便讓她面壁站著,每天從早晨7時~中午11:30時、下午12時~5時,不讓和任何人說話,晚上6:30時蹲到夜間12時,寢室的人輪流看著王金鳳蹲在一塊瓷磚那麼大的地方,不許動。當王金鳳的腿又痛又麻動一點時,看的人便對她連踢帶罵,還說不好好蹲著要去報告隊長用電棍電你。王金鳳忍受著精神和肉體的痛苦,全身浮腫,頭昏腦脹,精神恍惚,就這樣長達40多天,一直蹲到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有一天惡人董斌大隊長找王金鳳,問還進京上訪嗎?她說:我還在教養院,想去能去得了嗎?她說再給王金鳳加期半年。幾個月過去,王金鳳才知道第一次被加期了四個月,第二次被加期是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加期的。惡人翟麗麗隊長找王金鳳說問幾個問題讓她如實回答。一,進京上訪對不對?王金鳳回答:“對。”二,政府對你們的寬大政策你感沒感覺到?王金鳳回答:“沒有感覺到。感覺到了對我們的迫害,電、打、蹲、站、90度大彎腰。”三,為什麼別人做你的工作你不聽。王金鳳說:“以法為師,她們說的是邪悟。”,問過幾個問題當時沒有按手印,她們把材料整理後讓王金鳳按手印。王金鳳和學員宋桂雲剛想看,惡人邵隊長惡狠狠地說:看什麼看,趕緊按手印走,隊長還能欺騙你們是咋的。她倆沒有看上一眼被強迫下按手印。後來聽說是做加期手續用的,就這樣兩次被非法加期將近一年的時間。身體被折磨得支撐不住了,通過醫院檢查出好幾種病,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六月六日九點左右,三家村村長張文舉,治保主任齊彥倆人突然闖入大法弟子王金風家,張嘴就罵,因王金風的母親和姐姐都在她家,母親七十多歲,姐姐是沈陽人來家串門。他們就說王金風等人是聚會,罵了一陣子就往派出所打電話,然後來了五個人進到王金風屋裡抄家。王金風不讓他們拿法輪大法相關資料,他們就擰王金風的胳膊,還要把她姐姐帶走,他們還往縣裡公安局打電話問怎麼辦?回答是把東西全部拿走。臨走還威脅王金風,要她老老實實的別折騰,要不把她姐姐也帶走。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十分,小城子派出所所長於連江帶領一幫人,突然闖入大法弟子王金風家,於連江進到屋裡開口就罵,問王金風煉不煉?王金風說煉。他就說把她抬走。隨後上來幾個人,其中有齊文、齊彥、王偉等人強行把王金風抬進一輛面包車裡,當時暴徒又一次把她家裡的大法書等東西拿走,把王金風的胳膊拽得一塊塊青。他們強行把王金風送進康平縣洗腦班,走在路上邪惡之徒齊文說:“收拾完你再收拾別人。” 到了洗腦班王金風不進屋,他們幾個人就強行把王金風拽到屋裡,逼迫她寫所謂的“保證書”,不寫就別想回家。到了晚上吃飯時,他們讓王金風吃飯,她拒絕吃。王金風告訴他們:我沒有犯法,這裡的飯、水我是一點也不吃也不喝的,我家裡有飯吃。他們誣蔑說她太自私,不管丈夫和兒子。王金風說:“我們大法弟子為了向你們講真相,被你們迫害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反過來還說我們不管家裡人。你們看到這些好人被迫害難道就一點不動心嗎?”他們兩次要整理材料,王金風全都拒絕回答。從到洗腦班一口飯沒吃、一口水沒喝。第三天下午他們就強行給王金風灌食,他(她)們5、6個人按著王金風捏她的鼻子弄的她喘不過氣來,最後一點也沒灌進去。當天下午他們就放她回家了。 放王金風回家的第二天上午,於連江、胡連玉、盧、張文舉等幾個人第三次非法抄了她家,把一個字沒寫的大日記本也抄走。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十六大”前一天,王金鳳去康平重點高中給就讀的兒子送東西,剛上汽車就被小城子派出所的保安截下,非法劫持到小城子鎮派出所,下午二點被放回家,之後張文舉(村支書)、齊艷(治保主任)、王艷平(小組長)、郭小東四人在她家日夜監視居住,在她家中喝酒、抽煙、打麻將鬧了多日,使她家不得安寧。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早晨六點左右,小城子鎮派出所所長張紹偉、警察胡良玉、牛某某、保安人員齊文、張中明、張文舉(三家村支書)、鄒某某(車主)、派出所司機等一伙人,開一輛警車、一輛松花江面包車闖入王金鳳家中要綁架她。王金鳳的丈夫張友阻止惡人綁架王金鳳,被張紹偉騙到另一屋裡談話,那邊四、五個歹徒將王金鳳野蠻抬上車,當天被劫持到沈陽市張士教養院。王金鳳在張士教養院絕食抗議迫害,被野蠻灌濃鹽水,遭受多種體罰及精神摧殘:不准睡覺、罰蹲跪、捆腿並反綁雙臂等。 約二零零八年,大法弟子王金鳳被惡警“飛掛”折磨,就是把王金鳳站在凳子上,兩只手銬在高處,銬好後,踢開凳子,立時巨大痛苦將她折磨得慘叫不止。一年多過去了,王金鳳兩只手連同手臂仍然麻木。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上午,康平縣小城子鎮派出所印喜陽(指導員)帶領鄭國旭、楊有佳等四人,騎兩台摩托車闖入王金鳳家,當時王金鳳一人在家,手裡正拿著一個塑料袋,惡警就往下搶塑料袋,正在翻看時,王金鳳抽身跑了出來。之後,方雪飛(所長)又帶來十五、六個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王金鳳的家,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偷走了筆記本計算機一台、打印機二台、打孔機一台、紙八、九箱,mp3二部,電子書二個,接收電視的小鍋一個,手機二部及其它物品,價值一萬 元左右。隨後惡警闖入大法弟子王雪坤家強行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弟子王春光的大法書、錄音機;大法弟子梁夢秋的大法書二本、錄音機一台、mp3一部、接收電視機的小鍋一個。 二零零九年八月,牟國明從沈陽市東陵區分局調到康平縣任康平縣公安局局長,為向上級邀功請賞,利欲熏心的牟國明上任不久,便實施了一系列陰謀計劃,勾結沈陽市公安、國安等罪惡組織,利用無線電監測車監控、定位康平縣法輪功學員的正常上網行為。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沈陽市康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蔣立軍伙同康平縣小城子派出所所長方雪飛,帶領幾名警察闖到康平縣小城子鎮三家子村大法弟子王金鳳(女)、王雪坤(男)、李雪平(男)三位大法弟子家,將三位大法弟子綁架。三位大法弟子的家被抄。搶走三位大法弟子的計算機、打印機等物品。 惡警們非法抓人抄家時,不出示任何證件,十多天也沒給家人拘留通知。家屬去國保大隊要人,蔣立軍不讓見,並說王金鳳被關押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家屬打電話給第一看守所,看守所人員說查無此人。為此大法弟子王金鳳家屬委托了北京兩位正義律師為王金鳳做無罪辯護。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金鳳的家屬和兩位律師來到康平縣國保大隊,找到國保大隊大隊長蔣立軍。蔣立軍說王金鳳正在被刑事拘留;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蔣立軍說有規定不允許見人;律師問哪裡的規定?蔣答不上來。律師又說“按公安部規定抓人後24小時後即可會見,按律師法規定抓人後即可會見。”蔣答不上來,於是開車去康平縣公安局和“610”政法委請示,讓律師下午1點半再來國保大隊。1點45分律師趕到國保大隊時,蔣立軍以律師沒准時來、他要去開會為由走了。 律師打電話給蔣立軍和小城子派出所所長方雪飛要拘留通知書,兩人互相推脫,都說在對方那裡。後來蔣立軍說:“王金鳳的案子涉及國家機密,所以不讓見。”十二月三日,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批捕。 二零零九年前後,馬三家勞教所承接東北“信譽公司”,和某公司軍棉衣褲、武警褲的加工任務,超時超量的強迫每天奴役勞動9-10小時,沒有休息,沒有勞動補償,每天必須完成任務,大法弟子都年齡偏高, 50多歲仍然被強迫奴役勞動。大法弟子和勞教人員每天都極度勞累,有時完不成任務,或體力不支,難以應付奴役勞動時被打、被罰是常事,二大隊大隊長王書征、干警尤然,不僅打學員還用手掐大法弟子的胳膊、大腿內側肌肉,大法弟子王金鳳、徐小燕、趙仁花、段軍都被打罵過。 非法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裡的法輪功學員,大連的常學玲,錦州的段軍,撫順的王金鳳,大連的高福玲、吳月菊,北京的毛桂芝、郎東月等都是多次被迫害,遭受過“上大掛”這種酷刑折磨的! 二零一零年二月五日,沈陽市康平縣惡黨法院對法輪大法弟子王金鳳、李曉平分別進行了非法開庭。辯護律師請求法庭遵守法律,確認兩名法輪功學員無罪並應立即釋放。當天沒有宣判。 開庭前一天,沈陽市政法委、沈陽市“610”組織指使康平縣法警在二月五日開庭前,對律師要非法搜身,玩弄流氓手段,迫使律師退庭,同時密令康平縣司法局調派兩名康平律師事務所律師,頂替北京兩名正義律師,進而共同構陷兩位法輪功學員。 二月五日早上開庭前,康平縣國保大隊隊長蔣立軍帶領十幾名警察進駐法院與法院人員守在法庭的一樓樓梯口,用一種探測儀器對律師進行了檢查,律師沒有退庭。法院要求只許五位家屬旁聽,對每一位旁聽的家屬,蔣立軍都虎視眈眈的打量著,要求出示身份證,沒有身份證要報出姓名、住址、生日時辰、與被迫害學員的關系,並分別記錄。之後蔣立軍又到圍觀的人群中調查並記錄。法庭內旁聽者多是警察和一些陌生人。 法庭的隔壁內據說是沈陽市“610”成員,可能是通過監控器,監視庭內,有重要事情審判長都要跑到隔壁去請示。即將開庭前兩位律師被叫到隔壁屋內,法官要求律師辯護過程中不允許談法輪功的性質問題,只許談案件的事實情況。這就是惡黨的所謂公開審理、秉公執法。 兩場庭審過程中,兩位律師針對公訴人張志軍提出的所有所謂證據及指控一一駁倒,同時指出起訴書中事實有誤,案件來源的虛假,沒有任何合理有效的證據來證明被指控的法輪功學員違法。 同時又指出,公訴人張志軍在本案舉證過程中,從來就沒有講清楚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兩位法輪功學員利用了什麼邪教組織,更沒有舉出任何證據來證明法輪功學員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采取什麼方式破壞了法律的實施。相信公訴人也無法講清。現行的法律法規沒有明文禁止公民習煉法輪功,既然習煉法輪功不違法,而國家機關未經法律法規授權,如果要擅自去干涉別人制作數據習煉法輪功的話,則為非法。最後律師請求法庭能嚴格比照法律的規定,確認兩名法輪功學員無罪並應立即釋放。 然而,沈陽市康平縣法院無視法律與事實,懾於中共的淫威,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非法誣判了法輪功學員王金鳳七年、李曉平三年徒刑。王金鳳不服,提出上訴。 在二審的辯護意見《王金鳳案二審辯護詞暨要求依法糾正范斌法官等人枉法裁判行為 意見書》中,律師認為,一審法院法官范斌等人做出的(2010)康刑初字第25號刑事判決書,“認為王金鳳的行為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判處王金鳳有期徒刑7年”,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判處罪名不成立。希望二審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判,徹底糾正范斌等人的枉法裁判行為,早日改判王金鳳無罪。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沈陽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金鳳下達二審判決,維持康平縣法院的非法判決。這次沒有公開開庭審理,二審前,審判長周曉書向法輪功學員王金鳳二審的辯護律師索要了辯護意見,但只不過是走形式。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以張君、張磊等為首的惡警對大連法輪功學員梁宇進行了為期一周的迫害,並叫囂“讓你們看到一個全新的梁宇”。一周後她們的迫害沒有動搖梁宇,惡人的囂張氣焰被打擊。無奈於十月十八日將梁宇、方彩霞、高德英、王金鳳、孫連軍、李春紅六名法輪功學員調至一、二大隊和普通勞教人員一起從事高強度的超體力奴工勞動。
迫害類型:
抄家;
私闖民宅;
迫害親屬;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體罰;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背扣子上大掛”;
威脅/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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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於連江,男,40歲,康平縣小城子派出所所長 齊文,男,婁家村人保安隊長 王偉,男,保安人員 張文舉,男,44歲,三家村村長是伊家人 齊彥,男,婁家人 胡良玉,男,40多歲 康平縣法院 郭圖新:康平縣法院院長,辦電27349801、宅電86274793、手機13700019980 崔成效:康平縣法院副院長,辦電27349803、宅電87110177、手機13897950077 陳景強:康平縣法院副院長,辦電27349807、宅電62796123、手機13940580566 劉春榮:康平縣法院紀檢監察室主任,辦電27349805、宅電87344611、手機13940115669 習柱:康平縣法院政治處主任,辦電27349806、宅電87342045、手機13842084223 燕青玉:康平縣法院執行局局長,辦電27349808、宅電87343218、手機13940474696 劉清:康平縣法院調研員,辦電27349809、宅電87331938、手機13998206328 殷元軍:康平縣法院專職委員,辦電27349811、宅電87348230、手機13840133438 秦鳳軍:康平縣法院專職委員,辦電27349812、手機13332415508 劉慶祥:康平縣法院辦公室主任,辦電27349888、手機15904079088 電話區號024,康平縣郵編:110500 牟國明:康平縣公安局局長,辦電87331708,手機13897981666 蔣立軍:康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辦電87342670、宅電87340882、手機13609833284 方雪飛:康平縣小城子鎮派出所所長,辦電87270007、宅電87331999、手機13998842277 張志軍:康平縣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辦電87321005,手機13940308733 范斌 :康平縣法院刑事庭庭長, 辦電27349833,手機13700032023 印喜陽:康平縣小城子鎮派出所指導員,宅電87344484、手機13322421798。印喜陽妻子,馮桂媛,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康平縣支行行長,辦電87338779,宅電87344484,手機13840508566 張紹偉:康平縣公安局副局長,辦電87339936、宅電87346029、手機13940586188。張紹偉妻子,袁春玲,工作單位康平縣司法局,手機13940485548 張紹偉兒子張樞陽 張文舉:康平縣小城子鎮三家子村書記,手機13840223435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沈陽市沉河區市府大路268號。郵編:110013。電話: 86-24-22763599。傳真:86-24-22763966 周曉書:女,王金鳳被迫害案二審審判長,辦電22763187、手機13066540210 樊友明:王金鳳被迫害案二審審判員,辦電22763163 金玉芹:王金鳳被迫害案二審審判員,辦電22763127 趙悅:王金鳳被迫害案二審書記員 康平縣司法局 辦公室:87343503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張軍,
張磊,
張君,
王淑征,
趙國榮,
董彬,
翟麗麗,
尤然
海澱派出所
康平縣公安局
:
蔣立軍,
張紹偉
康平縣小城子派出所
:
鄭國旭,
楊有佳,
齊文,
王偉,
胡良玉,
方雪飛
三家村
:
齊彥,
張文舉
康平縣鎮北派出所
:
印喜陽
康平縣郝官鄉派出所
:
於連江
張士洗腦班
沈陽市委
康平縣檢察院
:
張志軍
康平縣法院
:
范斌
康平縣司法局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17日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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