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河南第三勞教所勾結地方“610”辦公室、公安等部門,把劫持到期的大法弟子轉移到其它地方繼續關押,三個月後再次送回勞教所,用這種邪惡的方式來迫害大法弟子。其中新鄉市大法弟子尚東林、漯河市大法弟子張軍慶於6月已被送回勞教所。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南省許昌市第三勞教所惡警連續行凶
責任單位及惡人: 許昌市第三勞教所(河南省第三勞教所) 漯河市610
更新日期: 2008年5月28日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