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新英
簡介:
袁新英(Yuan,Xinying),
女 ,
42歲 ,
梅州興寧市龍田鎮法輪功學員。2000年2月份一天早晨,袁新英法輪功學員家鄉幾個法輪功學員約好一起到原晨煉的地點煉功,煉第五套功法時,龍田派出所的4個惡警圍住他們,把他們帶到派出所關進臭氣熏天黑暗的小房間裡。跟警察談話時,袁新英把她的親身經歷講出來,告訴他們邪黨的宣傳完全是造假的,沒有一樣是真實的。他們無話可答,就說:政府說不准煉就不准煉,她說那是強權鎮壓。他們被關了24小時才釋放回家。 2000年3月份,袁新英去到雙溪村,與法輪功學員交流修煉心得體會,大家才剛剛談了一會兒,合水鎮派出所不法警察有十來個,圍住大廳,其中一個惡警頭目是該所的指導員,氣勢洶洶的大叫“不准動”,對一個法輪功學員劉某某,大打出手,殘暴的把他打到地上,打的口鼻流血,身上到處亂踢,打累了才罷休。惡警吼叫著讓他們上警車,非法帶到合水派出所,談話時知道她是龍田鎮來的,就一邊罵一邊打,說:誰叫你到我地方上來談法輪功。然後她被當地警察開車來劫回、非法關進臭氣熏天陰黑的小房間,非法關押了36小時才釋放回家。 同年4月份的一天,她和一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去上訪,到韶關坐直通火車,她倆走到曲江縣路段快要到火車站時,被曲江縣公安局惡警攔下來,非法把她倆扣押在公安局,第二天中午他們地方的惡警來,用手銬拷住他們,把他們非法關進興寧市拘留所。 第二天,610的惡警非法叫她問話,問話的小房間有5、6個惡警,進去就圍住她,離她近的三個惡警輪流打她,還去找來一根木條強行推她跪在木條上,惡警還踩她的腳後跟,一邊罵還敢不敢到北京去上訪,還敢不敢煉法輪功。折磨了她近2個小時後,繼續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裡,大法弟子們堅持煉功背法,拘留所惡警不准他們煉,用罵,噴水,鞭子抽,手銬腳鐐迫害。惡警強制轉化她,還叫她丈夫和她媽媽一起來所謂的轉化她,但她媽媽也說法輪功好。這樣非法關押了20多天,才放她回家。 2000年7月份,她在家收夏季稻谷,收完夏季稻谷要轉下一季插秧,收回來的稻谷要及時太陽曬好,她一個人要收兩畝田的稻谷,還有家務事,管教孩子。忙的不可開交時,一天早晨6點左右,她剛准備去打掃曬稻谷的地坪,進來兩個惡人,當地的惡警羅名東和一個鎮干部,騙她硬要到鎮上說是開法輪功會。到了政政府後面三樓的一個廳,看見有十多個法輪功學員坐那裡了,惡人在放詆毀大法的片子,後來她聽說市區頭目作報告,各個村干部,所有惡警,鎮干部全部參加,用擴音器擴的聲音很大,荒謬的說“共產邪黨要戰勝法輪功”,其它的沒聽見。散會後她要求回家,派出所的所長鐘思明說:你去了上訪,有些事情處理,下午法輪功學員們被非法一個一個問話,問她時當然講大法的美好,問完後剩下她和另外三個同修。 到了傍晚時,邪黨不法人員們讓他們到一樓的空地上站好,一看那恐怖氣氛就知道惡人要對我4個人動刑。邪黨鎮政府的大門緊閉,二樓的陽台上站了好多家屬看熱鬧,空地上站著大約有40個左右的惡人,其中有十來個赤膊穿著長褲皮褲皮鞋氣洶洶的樣子,4個惡人圍住他們每個人毒打,還用鞭子抽打,打了之後,把他們4個人推到惡人洗車的地上,用洗車水泵灌水。她因為害怕,被迫跟著惡人說了侮辱大法的話,非常後悔,極其痛苦的哭了,真對不起恩師。邪黨惡徒們灌水後又把他們拖到空地繼續毒打,兩位法輪功學員被打的差點背過氣去了,惡人看見會出人命了才罷休。 邪黨人員繼續非法關押了她8天,每天惡人羅副鎮長對她又罵又打,還強迫她們踩師父的法像,並不給飯吃,不給水喝,是法輪功學員玉梅的家婆經常送飯過來。第八天,惡人羅副鎮長又來對她打罵時,她說她一定要回家了,還有稻谷沒收完,收回來的稻谷還沒曬,他說你回去不准煉功,上訪,串聯,然後才讓她回家。 2001年3月24日晚上,她在韶關市韶鋼廠紅旗住宅區發真相資料,被惡警發現把她抓到管轄韶鋼的分局,馬上又劫持到曲江縣公安局,政保科的一個瘦小一點的惡警頭目罵她,打了她一拳,她說不准打人,他停下手來,到了下午非法把她送到曲江縣(黃崗)拘留所。 她被非法關了半個月後,被邪黨人員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廣東三水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2003年3月二十幾號,她在她丈夫做生意那裡,他倆快吃中午飯時,突然闖進五個惡警,其中兩個惡警頭目史長海、秋鏡鋼,拿出警察證和搜查證,說要搜查,她說憑什麼要搜查,他說是她當地610打來電話要抓她的,說完兩個人看住她,其他三個惡警非法抄家,找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後硬推她到他們准備的車,強行帶到管轄韶鋼的分局問話,下午非法把她關入韶關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了十天左右。 她被轉第二看守所,關了近28天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再次被劫持到廣東三水女子勞教所。到了勞教所,惡警不准她睡覺,不准坐,只能站,不准上廁所。在勞教所,她受盡折磨。 法輪功學員黃小潔(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袁新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韓以明、蔣善良、童琳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寶安看守所。 2009年7月14日,在剛從洗腦班出來半個月的袁新英家裡,袁新英、菅淑真、王阿姨、吳小姐四人齊被綁架。後,袁新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吳小姐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八月份劫入廣東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罰款;
迫害親屬;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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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三水勞教所
廣州女子監獄
寶安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3月8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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