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淵
簡介:
李忠淵(Li,Zhongyuan),
男 ,
60歲 ,
鐵嶺市開原大法弟子。原中石油東北石油管理局鐵嶺管道工程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李忠淵遭到省、市、區的“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國保、派出所、單位、街道多層機構的騷擾、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銀州區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李忠淵被非法刑拘三十天,治安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早六點半,工人派出所兩警察非法抄家,李忠淵綁架到區國保科。當時的區國保科長孫立忠對李忠淵進行刑訊逼供,把李忠淵雙臂用手銬吊在牆上十四個小時。孫立忠還得意洋洋地說:上面有令什麼都不怕,哪部門都沒有迫害法輪功的部門大,我自己就可以給你李忠淵三年勞教。就這樣,幾天內李忠淵被非法批三年在鐵嶺市勞教所勞教。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在街上講真相,被刑警綁架,新上任的鐵嶺市國保大隊長謝祥軍帶領警察楊東升直接到李忠淵家非法抄家。在國保大隊,李忠淵被綁在老虎凳每天十四小時,謝祥軍用一萬二千伏高壓電棍猛擊,還給李忠淵銬上重量級腳鐐強迫走路……鐵嶺市檢察院人員審訊李忠淵時,與交談中明白了一些法輪功真相,不願承擔重大責任,所以很快把非法案件轉到區檢察院。最後李忠淵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過程中,李忠淵也使一些公檢法人員明白了法輪功真相。 在沈陽監獄入監隊,被非法關押兩個來月,李忠淵期間每天被強制坐小凳十四小時不許動。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被劫持到遼寧本溪監獄,在那裡遭到暴力“轉化”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本溪監獄從營口、撫順南花園等地轉來十五名法輪功學員,為了逼迫他們放棄信仰,惡警們把那些正念正行的法輪功學員分到各監區“嚴管”,進行迫害。惡警田勇帶領一幫邪惡打手,進行肉體摧殘施以暴行。采用暴行手段如下: 1、拳打腳踢,用木棍、木板、膠皮管、皮帶輪番長時間抽打。 2、冬季天冷時,扒光衣服打開門窗,用冷水“淋浴”長時間連續噴澆。 3、連續多日不讓睡覺,由12人分6班輪換監督折磨。 4、專找受害人的弱處摧殘。 在惡警田勇等人的殘酷迫害下,幸日輝(鞍山)、李忠淵(開原)、展大軍(撫順)、於俊(清原)、陳明慧(大連)、孫秀臣(調兵山)等人不同程度的留下殘疾。 李忠淵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要求追究、公布元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據悉,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因實名“訴江、控江”,鐵嶺市政法委下令銀州區紅旗、銅鐘、工人三個分局,再由分局下令到轄內小區分別到法輪功學員李忠淵、辛恕仁、車立志(妻子溫之瑤)、胡曉茹、徐秀申騷擾,除車立志、孫姓法輪功學員沒有被綁架之外,李忠淵、辛恕仁及其妻子(未修煉法輪功)、車立志的妻子溫之瑤、胡曉茹及一名姓趙的法輪功學員均遭到綁架並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十時許,鐵嶺市公安局工人分局偵查人員將正在家中制作法輪功宣傳品的李忠淵抓獲,並當場搜繳出四百二十余本法輪功書籍、七十八張法輪功宣傳磁帶及光盤、一千八百六十余個法輪功宣傳卡片、對聯等大量法輪功宣傳品。 李忠淵、溫之瑤、胡小茹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鐵嶺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李忠淵被工人分局、銀州區檢察院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李忠淵、劉宇因控告江澤民被綁架,國保警察因搜查到家裡有大法資料,已將兩人構陷到檢察院。 李忠淵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被非法拘留、勞教迫害、判刑三年半,遭受酷刑折磨。在檢察院向法院提交的起訴書裡,根本因訴江引起的綁架只字不提,從新羅織罪名,把李忠淵日常學習用的大法書籍都寫成“非法宣傳品”,還故意編造說是鐵嶺市公安局工人分局偵查人員將正在家中制作法輪功宣傳品的李忠淵抓獲。 李忠淵的家人找國保隊長說明情況,國保隊長沒見家人只是通電話。家人告訴他控告人是合法的、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國保隊長聲稱與訴江沒關系。 家人又到銀州區檢察院公訴科找孫愛民說明情況,孫愛民不但不接見受害者家屬,而且還在電話裡問:你說因訴江有證據嗎?家屬說:有,因為訴江,當天公安局統一行動,僅銀州區騷擾、非法抓捕就有二十幾人。他不做聲了,停一會說你們去西側控申科等著。一會來了,一位檢察官問你們是對法院的判決不服、還是對公安局定的罪不服?家屬說翻遍所有法律沒有說法輪功是邪教的,該檢察官說你們拿書面材料來,結果第二天家屬帶著材料再也見不到工作人員了,只是讓門衛的保安來搪塞家屬。 李忠淵家人一直在跟公檢法有關人員講述修煉法輪功不違反任何法律的事實。負責本案的檢察院公訴科孫愛民、李冬梅還是在政法委,610的指使下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遼鐵銀檢公訴刑訴(2015)258號向法院提起公訴,非法指控李忠淵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鐵嶺市銀州區法院又是在政法委,610的指使下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法院非法開庭。 鐵嶺市銀州區法院刑事庭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對李忠淵進行近三個小時的非法庭審。起訴書寫的是虛假的,很多書沒寫明確,東西加起來也沒那麼多。起訴書中指控李忠淵從一九九六年至今,利用互聯網下載邪教組織信息後,用打印機等設備制作法輪功宣傳書籍、手冊、粘貼等法輪功宣傳品。 李忠淵在庭審中說:“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我在家休息,他們進屋就翻,是刑警隊的兩個便衣,其中一個姓聶的中隊長帶著手槍,是工人分局的。後他們打電話,副局長也來了,姓王,市局國保大隊長叫方崢。來了後二個人無緣無故的翻所有的東西,其中有二千五百元現金,一百元一張的,把起訴江澤民正本的控告狀二十二頁也拿走了。搜了一個小時左右,沒給扣押物品清單。在分局裡拿清單讓我簽字我沒簽。搜查時,局長挺蠻橫的。” “辦案人員訊問我東西從哪來的,我說全世界的網上都有。我認為法律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刑法三百條沒有。刑警副大隊長張小東說301條有,我說拿出來,他說自己看。在抓我當天晚上六、七點送我去到看守所,因為我不摁手印,張小東打我胸部兩拳,還罵我。第二天審問我,張小東和姓聶的過來,問認罪不?我說法律上沒有。張小東說‘你不犯罪我就犯罪’,可蠻橫了。” 李忠淵說,檢察院(批捕科)來沒說兩句就走了。問我怎麼來的,我說非法抓捕來的。市法制科的也來人了,我說起訴江澤民的事情,他們就給我錄音嚇唬我,我讓他們寫上刑法第三條: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為犯罪,他們不寫。 庭審開始時兩位分別來自北京和浙江的律師與李忠淵都用事實與理由提出了:申請本案公訴人及合議庭成員、書記員回避。他們三次分別裝著樣離開審庭幾分鐘再回審庭的座位上表示駁回申請回避。 在一審庭上兩位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嚴正指出:刑法三百條不適用於法輪功。所謂依法實際上完全是蓄意錯用法律強加罪名,陷害法輪功。所謂的罪名是慣用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迄今為止,查遍中國的法律,沒有一部法律把法輪功定位邪教,更談不上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非法下判決書,將勞動教養書也作為依據加重迫害,李忠淵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面對顛倒黑白、毫無道理的判決,李忠淵提出上訴。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二審鐵嶺市中級法院判決結果維持原判(二審主審法官:賈金儒),現法輪功學員李忠淵提出向省高法繼續上訴。 李忠淵將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結束冤獄。 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法輪功學員李忠淵,因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因實名“訴江、控江”被綁架後,遭冤判七年六個月。李忠淵已於四月二十日結束冤獄迫害,正念、平安的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剝奪睡眠;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提審;
其它酷刑;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原遼寧鐵嶺市中級法院院長周萬德的罪惡簿
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李忠淵七年六個月冤獄期滿
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法輪功學員李忠淵冤獄將滿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30529.html#16625233757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控告江澤民-遼寧鐵嶺市李忠淵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遼寧鐵嶺市法輪功學員李中淵遭非法庭審
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李忠淵因訴江被綁架補充
遼寧省鐵嶺市李忠淵、劉宇遭迫害近況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二)
遼寧鐵嶺地區參與訴江法輪功學員近期遭騷擾情況
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許臣增、孫淑艷夫婦的補充
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有五名法輪功學員及一名家屬遭綁架
遼寧本溪惡警陳忠維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大連地區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的大法弟子(二)
遼寧省本溪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法輪功學員李忠淵、劉喜安上訴案責任人信息更正:
鐵嶺市中級法院:
負責李忠淵二審主審官賈金儒 0410-74856690、13704902468
負責劉喜安二審主審官張棟松74856857
鐵嶺市銀州區法院通信地址:鐵嶺市銀州區南環路2號 郵編: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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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宇冤案檢察官是孫愛民、李忠淵冤案檢察官是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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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分局:
局長劉勇13904901927
主管李忠淵案楊某13904900111
市國保大隊方崢13804100700
責任單位及惡人:
鐵嶺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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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東,
方崢
銀州區公安分局
:
孫立中
鐵嶺縣公安局
:
謝祥軍
鐵嶺縣政法委
銀州區法院
鐵嶺市看守所
本溪市監獄
:
田勇
鐵嶺中級法院
鐵嶺市六一零辦公室
鐵嶺市政法委
銀州區檢察院
:
李冬梅
銀州區工人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23日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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