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剛
簡介:
李炳剛(Li,Binggang),
男 ,
年齡未知 ,
古月鎮東洪子店村大法弟子。平山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情況一覽: 被迫害人 公訴人 審判長 審判員 書記員 時間 誣判刑期 李炳剛 韓世義、劉素婷 馬正堂 張增芳、曹華萍、 郭俊傑 2003.6.27.五年 自中共鎮壓法輪功以來,平山縣共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枉法判刑,在監獄受盡非人的生活和折磨。他們是:劉書元(三年六個月);張從巖(三年六個月);崔鴻俊(三年,緩刑三年);李炳剛(五年);劉天青(三年);俠愛書(五年);王國聯(二年);趙建梅(三年);劉新利(四年);李彌海(四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古月鎮政府在原黨委書記楊二軍、鎮武裝部長韓世貴操縱下,緊鑼密鼓的展開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他們將李炳剛等綁架到鎮政府,強行洗腦十五天,強迫寫保證書,最後勒索每人一百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在平山縣“六一零”統一布置下,由韓世貴帶頭,意欲將大法學員李炳剛、齊俊傑、李翠珍、宋鳳芹、封天喜等綁架到裡莊兵營洗腦班強制洗腦。結果大法學員們提早得到了消息,惡人的綁架計劃落空。 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上午,平山縣六一零、公安局、廣播電視局、古月鎮政府等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查抄拆除衛星電視接收器,剝奪老百姓的新聞自由權和知情權。在古月鎮東洪子店村法輪功學員李炳剛家,還同時將李炳剛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及救人的真相書等物品非法抄走,並將李炳剛綁架到平山縣公安局非法拘押。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判刑;
勒索錢財;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關押;
綁架未遂;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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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綁架河北平山法輪功學員李炳剛人員
相關單位及個人:
平山縣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副局長陳二軍、現住平山縣財政局: 13081098998 平山縣公安局政保股肖隨龍、平山鎮孟堡村人:宅:82913091 古月派出所所長王明會:13931976261 古月派出所李正明、古月鎮觀音堂村人 古月派出所李髒髒、古月鎮中古月村人 古月鎮政府副鎮長閆月華電話:15076401808 古月鎮政府齊淑英,古月鎮,北古月村人。 古月鎮政府焦彥明、古月鎮冀家莊村人。 古月鎮政府辦電話:82821818 古月鎮書記辦電話:82821989 古月鎮政府鎮長辦: 82821155 平山縣公安局主管副局長陳二軍 手機:13081098998 平山縣古月鎮原武裝部長(現統計局紀檢組長)韓世貴宅電:82821369 相關人員: 古月鎮書記樊世雄、北冶鄉柏樹莊村人:1393116660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平山縣公安局
:
楊二軍,
陳二軍
平山縣委
:
趙新朝
平山縣古月鎮派出所
:
王明會
平山縣古月鎮政府
:
齊淑英,
韓世貴,
閆月華
平山縣法院
:
張增芳,
馬正堂,
曹華萍,
郭俊傑
平山縣610辦公室
平山縣古月派出所
:
李正明,
李髒髒
平山縣檢察院
:
劉素婷,
韓世義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13日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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