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炳均(炳君)
簡介:
施炳均(炳君)(Shi,Bingjun),
男 ,
45歲 ,
江蘇無錫大法弟子,畢業於北京航天航空大學,在日本留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誣蔑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八月施炳君回到了江蘇無錫的家中,發傳單講真相;二零零零年十月進京上訪,被無錫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在江蘇省方強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警察為了推卸迫害責任,所以經常讓勞教來毆打學員。方強勞教所一大隊的教導員王飛召集各組的組長談話,告訴這些勞教對付法輪功學員可以犯小錯誤,對付法輪功學員不力的組長一律撤職。在這樣的暗示和明目張膽的慫恿下,法輪功學員施炳均在被打時,看見王飛教導員在窗外,就喊報告,這個教導員竟然講:我走後,打你沒人問。 唐學勇、施炳君兩位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勞教期間,無論惡警怎樣暴打,毒打,嚴管,剝奪睡覺權利等等卑劣手段都無法改變對大法的堅信。於是江蘇省方強勞教所惡警魏紅惠,潘育華,王菲,郭海龍私自將他們兩人勞教期限延長三個月繼續加強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施炳君被綁送到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二大隊,書記於永海、大隊長魏雲、教導員季華軟硬兼施,分隊長吳晉軍帶領組長包夾白天到教室“談話”誘騙,晚上繼續“談話”至十點後,由包夾押回後組長上陣不准其睡覺,面壁站立、拳打腳踢。如此迫害了一個多月,施炳君神態自若、心境坦然。邪惡的招數已盡,在一次深夜裡,幾名惡警氣勢洶洶的拿出電棍想對施炳君行凶,施炳君面對惡警正念堅定的說:我回家後立即將你曝光,讓全世界知道。惡人聞言匆匆將凶器放下。從此惡警承認無法轉化施炳君,就不再管他。但施炳君被無辜加期勞教一個月,在他回家的前一周,惡警為發洩,將他強行剃個光頭。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經歷一年多勞教迫害的施炳君回到了無錫的家中,當地公安610派出所街道居委會不斷騷擾,施炳君正念抵制,繼續講真相。二零零三年三月施炳君被無錫市610國保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無錫市洗腦班(對外謊稱“無錫市法制教育學習班”)。 在洗腦班三個多月的時間裡,惡警惡人為了強迫施炳君放棄修煉,除每天不讓其睡覺外,多次強行將施炳君的頭按入水中不讓喘氣,又多次將點燃的香煙插入施炳君的鼻孔,再將一把點燃的香煙塞入其嘴巴不讓其喘氣,多次不讓施炳君小便。受盡折磨的施炳君以死相抗,惡警惡人們有所收斂。 當時施炳君的家,兒子年幼、雙親年邁,賢惠的妻子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照料著兒子與雙親,心中時時想著被迫害的施炳君,整日提心吊膽。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被中共迫害的不得安寧。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施炳君被無錫市610公安國保綁架,非法勞教二年半,再次被綁架到江蘇省方強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的入所隊,施炳君不承認邪惡強加的勞教,拒穿勞教服,拒絕報數,拒不參加所謂的“集訓”,在被綁送到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四大隊後,施炳君堅持自己的正信,令惡警的強攻無效,欺騙無效,折磨無效,包夾更無效。邪惡的所謂轉化就此徹底失敗。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江蘇省勞教局迫害大法教育科長唐國防的施壓下,方強勞教所又一次組織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特別是對施炳君、唐學勇、馬萬裡、畬國林這些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惡警迫害手段是采用封閉式的肉體與精神同時高壓迫害。 方強勞教所有個所謂“康復樓”無人居住,惡警就把法輪功學員分期逐個關押在那裡,二十四小時晝夜迫害。每個房間四個人,一個組長、兩個包夾、一個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康復樓有多名專職搞迫害的惡警指揮,實施精神到肉體的連續的加重迫害,恐怖陰森無人知曉,在上級“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指令下迫害更為殘酷。施炳君就是在那樣的環境裡正念正行堅持了二個多月於二零零八年四月施炳君第二次走出了方強勞教所。 回家後施炳君生活無著找工作難度很大,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晚八點左右,在成都開茶葉店的原安岳教師進修學校英語教師王紅霞、江蘇無錫的施秉均、吉林通化的魏克東三人在下班後回到租住房所在的小區時,被包括九江派出所全體警員在內的約二三十人綁架,家中私人財物被搶走。家屬經過向公安政法系統等部門多方打聽尋找,得知王紅霞等三人被關押到了新津洗腦班。 八月十二日他被劫持到無錫市看守所,又被非法勞教二年,現被非法關押在江蘇大豐方強勞教所。在勞教所,施炳君抵制迫害,於二零一三年六月第三次走出了邪惡的方強勞教所。 從勞教所回家後僅四個月,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施炳君騎車途經市郊東港時被巡查的人員攔截,非法搜出幾張有法輪功內容的光盤,結果遭到無錫市610公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無錫市第一看守所。 因無法無天的勞教制度已取消,無錫市610等國保惡人妄圖污判施炳君,多次提起訴訟。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由於缺乏材料又無法律依據,莫須有的污告被無錫市檢察院退回,要求進一步補充材料,但邪惡的610還不放人,施炳君至今還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施炳君的律師指出:“目前持有法輪功的資料,還不構成起訴,按照法律條文,確實沒有判罪的依據,律師做無罪辯護,但法庭很多時候不采納律師的辯護。勞教制度取消後,很多法輪功信仰案當事人被判刑了。”同時又說:“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政策沒有改變,現在實行案件終身負責制,很多法官在量刑尺度上會有所寬松。公安國保過去胡作非為,現在態度上有所收斂。但在程序上,實體是一樣的。”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下午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施炳君、濮瑞晶,並對施炳君非法判刑五年,對濮瑞晶非法判刑七年。施炳君的律師為他作了無罪辯護。而法官數次打斷、最後禁止施炳君發言。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剝奪睡眠;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騷擾;
人為窒息;
煙頭插入鼻孔裡薰;
非法關押;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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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江蘇鹽城大豐方強勞教所(鹽城勞教所),電話: 0515-3453547 0515-3453534 0515-3453524 0515-3452901 0515-3452021 0515-3452129 0515-345-2100 總機 0515-822-6600轉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方強勞教所
:
郭海龍,
潘育華,
王飛
大豐方強勞教所
:
魏紅惠,
季華,
魏雲,
於海永
江蘇省勞教局
:
唐國防
無錫市公安局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腦班)
江蘇省方強勞教所
:
吳晉軍
無錫市610辦公室
金城灣洗腦班(無錫市洗腦班)
無錫市第一看守所
蕪湖市濱湖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31日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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