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王全蓮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王村女二所四大隊受了很多酷刑折磨。後被轉到三大隊,大隊長李愛文、副隊長林月珍、教導員王永紅,一班的小隊長宋紅、李倩,迫害王全蓮,不讓睡覺,又給她加期又逼她干活,受盡折磨。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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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 王永紅 淄博市王村勞教所 : 李茜, 李愛文 更新日期: 2008年6月21日 04:12
更新日期: 2008年6月21日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