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宏
簡介:
李淑宏(Li,Shuhong),
女 ,
54歲 ,
北京市豐台區法輪功學員。李淑宏因堅定“真善忍”信仰,被非法開除工作,並多次被綁架、關押,遭酷刑及藥物迫害,至今仍被迫流離失所。李淑宏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遭工作單位北京大理石廠非法開除。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李淑宏去天安門為大法鳴冤,被警察綁架到三河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左右。期間,李淑宏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遭警察用帶稜的皮鞭子挨個抽打,她的後背被打得黑紫一片。 二零零零年夏末一天,住地保衛處等人抄走了大法書,把李淑宏劫持到當地派出所拘留了一天。 二零零零年年底,李淑宏去學員家串門,被綁架到永定路派出所拘留三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在中央電視台播放“天安門自焚”偽案前,當地派出所警察到家叫她去派出所聊聊,結果將她非法拘留四十多天。當時北京海澱區清河拘留所爆滿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牢房裡擠壓得人疊人。 大約二零零一年年初,為避免被相關單位綁架到洗腦班被迫離家。二零零一年四月底一天,李淑宏回家看孩子,相關部門幾人欲綁架未得逞,李淑宏再次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八月,李淑宏去天安門打出橫幅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兩個多月後非法勞教一年多。在被劫持到勞教所之前,先關押到調遣處,曾被獄警用三、四根電棍從後脖領插到後背電擊。勞教期間,李淑宏多次絕食,遭灌食迫害,三十天下來,李淑宏四次絕食。獄警指使包夾犯人對她侮辱、拳打腳踢、長時間不讓睡覺、罰站、罰跪等,還強迫做奴工,每天長達十幾個小時。由於精神恐嚇和繁重的體力勞動,身心遭到極大摧殘。 二零零七年八月,中共人員闖入抄家,將李淑宏綁架到北京海澱區洗腦班迫害一個多月。這期間,市610、區610、區國保大隊、派出所、院保衛處、街道辦事處至少有十三人參與迫害:毆打、扇耳光、不讓睡覺,遭灌食中加迷毒藥,強迫寫“三書”等手段。二零零七年十月,李淑宏從洗腦班回家後,上網聲明強迫寫的“三書”作廢, 他們又來抓她,李淑宏提前走脫,再次流離失所。中共人員就騷擾、監控她的家人、親戚。 二零零七年九、十月李淑宏被劫持到北京海澱區洗腦班殘酷迫害,身體和精神上都受到很大的創傷。因610辦、國保大隊、派出所、街道辦、居委會,企圖繼續控制李淑宏,她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份離家出走,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五年二月八日,李淑宏在對民眾講真相時被綁架、非法拘留五天。至今仍漂泊在外,無法回家。(二零一六年十月)
迫害類型:
摧殘性灌食;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抄家;
監視/跟蹤;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電擊;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罰站;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逼喝迷魂藥;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北京海澱區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李淑宏的部門及人員:
北京市610辦公室蘇某等
北京市海澱區610辦公室蘇某等
北京市國保大隊王建國等
北京市海澱區萬壽路街道辦事處綜合辦王京等
北京市海澱區永定路派出所熊某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永定路派出所
海澱區610辦公室
北京海澱區國保大隊
海澱區法制學習班
海澱區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7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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