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普〈溥〉
簡介:
汪普〈溥〉(Wang,Pu),
男 ,
34歲 ,
遼寧撫順市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月間,汪溥和撫順市的法輪功學員陳福英(已離世了)、吳姐(2002年離世了)到北京上訪。 汪溥被送到撫順市拘留所(將軍獅子樓那)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裡,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後汪溥被送到看守所與刑事犯關押在一起。非法關押了十三天,寫保證才被釋放。後將軍派出所又勒索汪溥家交五千元錢,才釋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打九十九米寫有“法輪大法好”和十八首《洪吟》詩的橫幅。汪溥被綁架後送到北京市的豐台看守所。在東城看守所裡,汪溥在那被非法關押了七、八個月。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他們進行非法判決。法輪功學員都當庭質問法官,對自己做無罪辯護。可貪贓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納,將他們分別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刑事裁定書”(2001)二中刑終字第1473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是:審判長:劉雲、代理審判員:周建忠、代理審判員:高亞莉、書記員:冷濟光。汪溥被非法處有期徒刑4年。被關押在凌源監獄。 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汪溥從凌原監獄被釋放。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又有六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遭惡報
天安門廣場打橫幅 汪溥遭四年冤獄迫害
天安門廣場展巨型橫幅 二十七人被非法判刑
遼寧撫順市部分被非法判刑、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凌源監獄管理分局教育中心(第十中學)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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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濟光,
劉雲,
周建忠,
高亞莉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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