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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普〈溥〉

簡介:
汪普〈溥〉
(Wang,Pu), 男 , 34歲 , 遼寧撫順市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十月間,汪溥和撫順市的法輪功學員陳福英(已離世了)、吳姐(2002年離世了)到北京上訪。

汪溥被送到撫順市拘留所(將軍獅子樓那)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裡,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後汪溥被送到看守所與刑事犯關押在一起。非法關押了十三天,寫保證才被釋放。後將軍派出所又勒索汪溥家交五千元錢,才釋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打九十九米寫有“法輪大法好”和十八首《洪吟》詩的橫幅。汪溥被綁架後送到北京市的豐台看守所。在東城看守所裡,汪溥在那被非法關押了七、八個月。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對他們進行非法判決。法輪功學員都當庭質問法官,對自己做無罪辯護。可貪贓枉法的法院不予采納,將他們分別非法判了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刑事裁定書”(2001)二中刑終字第1473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是:審判長:劉雲、代理審判員:周建忠、代理審判員:高亞莉、書記員:冷濟光。汪溥被非法處有期徒刑4年。被關押在凌源監獄。

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汪溥從凌原監獄被釋放。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綁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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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凌源監獄管理分局教育中心(第十中學)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方莊路10號,郵編100078<br>電話:01087622297,01067653221,01087553074<br>舉報電話:12368<br>院長:魯桂華15699852001<br>副院長:宿遲。王金山、董建中13311501657、崔楊15699852036、蘇麗英87552098<br>法官:李凱13911870682(刑一庭)、左穎星(女,四十多歲)<br>書記員:吳燕、蔣曼 : 冷濟光劉雲周建忠高亞莉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6日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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