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冬梅(魯東梅)
簡介:
盧冬梅(魯東梅)(Lu,?bin??誒?誒bin?),
女 ,
35歲 ,
濟寧市大法弟子 ,濟寧市魯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職員。一九九九年九月,因寫了堅修大法的聲明而被單位隔離看管,公安以勞教和送入精神病院等迫害要挾她寫不煉功的保證,由於她不屈服,大約在九月十一日在警車的押送下,她被精神病院的大夫、護士們強行送入濟寧市精神病院住院。一星期後院方迫於公安部門的壓力讓她用藥,開始是一次半片,後增至一次一片,後來他們發現她把藥藏起來沒用,一個叫韓鵬的主任大夫指使五六人把她按倒打了一針,半月後又打了一針,就這樣他們將她關了兩個多月。 盧冬梅未經任何檢查定為精神病。濟寧市精神病醫院主治醫生:張政(主治醫生)、韓鵬(主任醫師)、陸教授未向盧冬梅說明診斷結果和治療方案。盧冬梅無病,不服從醫生用藥,被強行服用。長期針劑,藥名不清楚。 用藥後,不由自主想走動,睡覺時感覺腿蜷上放下地越來越頻繁、不能入睡,全身無力,什麼也不能干,腦子一片空白,一分鐘象一天一樣漫長,眼睛不能集中視物,心理承受地獄般地煎熬,後來身體開始變形,胳膊和頭都扭到一邊去,不能自主,有幾次承受不住都想自殺,但想到師父的教導,她沒有那麼做。 在家人作保下,托人將她放了出來。無任何診斷說明。 上述罪惡在海外媒體曝光後,二零零一年十月,濟寧市中區公安局警員郭洪濤帶領多人闖進民宅,直接綁架盧冬梅,關進濟南女子勞教所,當時她正在照顧剛生產的妹妹。盧冬梅在勞教所絕食抗議這極度野蠻的行徑,被迫害一個多月後,身體出現生命危險,才被放回家中。 二零一零年九月時四日,盧冬梅再次被濟寧市中區“610”綁架後,人們才得知她非法關進位於濟南章丘的山東省第二勞教所,經過一個多月的洗腦欺騙和高壓恐嚇,被放回家。 盧冬梅的單位魯興公司,遲遲不讓她上班,沒有任何理由。魯興公司個別主管善惡不分,從一九九九年的非法隔離看管、限制人身自由、二零一零年與610組織合謀綁架自己的員工盧冬梅。
迫害類型:
送入精神病院;
洗腦/送洗腦班;
強行施藥;
私闖民宅;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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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魯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王總經理電話:0537-2216861 副總經理:2883011 副總經理:2218017(傳真) 黨委副書記:2216323 工會主席:2216158 吉安小區售房電話:2217066(盧冬梅工作的部門) 濟寧市中區政法委: 建設路29號中區政府院內 郵政編碼:272000 王宏偉 書記:2167136 周洪波 副書記:2167137 周亞軍 副書記:2167138 劉國防 副書記(兼610辦公室主任): 2167139 綜治辦:2167159 辦公室:2167150 市中區610李副主任電話:216767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東省濟寧市精神病院
:
張政,
韓鵬
濟寧市公安局
市中區公安局
:
郭洪濤
魯興房地產
魯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 2010年12月23日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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