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麗洪(立紅)
簡介:
付麗洪(立紅)(Fu,Lihong),
女 ,
29歲 ,
松原市大法弟子。付麗宏、籐獻茹、許鵬、邵姓同修,他們四個人2008年4月24日被劫持,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酷刑。 吉林省及松原市公安局以奧運為藉口,2008年5月21日在松原市及轄下縣區進行了大量的秘密綁架法輪功學員的邪惡行動。其中扶余縣很多大法學員遭綁架。而7月11日,松原市、扶余縣惡警再次對扶余縣大法學員進行綁架、騷擾。 5月21日,扶余縣大法學員邵長普、付麗洪夫婦在松原市被綁架,接著松原市惡警跑到扶余縣邵長普家非法抄家,並綁架了邵長普的妹妹。邵長普和付麗洪夫婦現仍被關押在松原市善友看守所,那裡每天只吃兩頓飯,還被強迫勞役。付麗洪每天都餓的支撐不住,身體很消瘦。 2009年初,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偽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許鵬一案,枉法重判許鵬、籐獻茹、邵長普、付麗紅、姜宇庭、劉寶琴六名法輪功學員八至十二年重刑。六名法輪功學員不服非法判決,上訴至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結果六學員家屬全然不知。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付立紅的單位及個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馬洪哲、李軍、高帥、張英彪、李國慶等執行非法綁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縣檢察院起訴的。 被松原市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前郭縣檢察院、法院惡人:石祥。 法輪功學員付立紅等六人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松原市中級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付立紅的人員如下: 審 判 長:王成偉 代理審判員:孫 麗 代理審判員:孫世雁 書 記 員:鄭海昌 被迫害時間:2009年4月8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綁架/劫持;
抄家;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馬洪哲等惡警的罪惡
零八、零九年吉林二十六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松原市中級法院黑箱作業、陷害無辜
吉林松原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實
吉林松原市惡警近期在扶余縣綁架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扶余縣610辦公室 5876610 扶余縣610主任張士波,51歲,已患病在身,現是滴酒不敢粘,13804386252 公安局長專管拘留所和看守所李傑 13604386682或者1360438662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松原市公安局
善友看守所(松原市看守所)
前郭縣法院
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
孫麗,
孫世雁,
鄭海昌,
王成偉
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
石祥
更新日期: 2011年1月2日 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