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偉明(嵬明)
簡介:
樓偉明(嵬明)(Lou,Weimingweiming),
女 ,
55歲 ,
雙鴨山市大法弟子。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第十八中學優秀教師。雙鴨山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凌擎凡,尖山公安分局惡警高玉生、凌大威、高遠、馮躍輝等歹徒在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上已經犯下了重罪。為了向省委請功,他們匆匆忙忙編造了一個故事,指控2001年初,五名法輪功學員紀松海、樓嵬明、張莉、王玉卓、宋維影犯有“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報檢察機關起訴。這幾名無辜法輪功學員現(2002年12月28日)已被超期關押7、8個月之久。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大法弟子紀松海、宋維影、婁嵬明、王玉卓、張麗。紀松海被無理判處重刑十二年,宋維影十一年、王玉卓和婁嵬明十年、張麗九年。尖山區法院審判庭庭長江楓(審判大法弟子都是該人負責)負有責任。 2002年4月她被綁架,被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2004年11月初她兒子在探視過程中發現她身體不正常,緊接著她就不能說話了。家人強烈要求住院搶救。開始獄方以她沒錢為借口,不給救治。她兒子把身上所帶的錢全部存到監獄,這才送哈爾濱211醫院急救室。 已昏迷的她仍被戴著手銬、腳鐐。住院查明她患的是腦出血。僅一周後,她能含糊不清的說話時又被投入監獄,此時她的四肢還不會動。 家人要求辦保外就醫被拒。至今沒有她的消息。 2005年11月原在第一監區的樓偉明,因2004年被迫害得腦出血後一直在病號間。哈女監揚言在2008年之前要采用各種手段強行轉化所有大法弟子,樓嵬明在病號監區被犯人包夾迫害。 二零零七年初,監獄搞攻堅轉化時卻將婁維明從病號監區轉到現在的二監區。二零一零年十月九日中午十二時四十分,二監區打水時,殺人犯(監道道長)馬慧敏無端羞辱謾罵婁維明,婁維明轉身問馬慧敏為什麼隨便罵人,馬慧敏不但沒有絲毫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的對婁維明大吵大罵。法輪功學員董桂林和張德香見狀上前勸阻,並把婁維明拉回住屋,沒想到馬慧敏步步緊逼的跟進來繼續撒潑撒野似的發狂,並大叫:“我就罵你了”,語言齷齪不堪。董桂林見馬慧敏追進屋裡來大罵不止,就把婁維明拽到屋外,張德香把馬慧敏阻攔了兩次,馬慧敏還不善罷罷休,繼續滿嘴的污言穢語與惡毒的謾罵。還用手指著婁維明的腦袋大罵狂吼,又搬來凳子坐在婁維明的床邊,拉著婁維明的手問道:“你說我罵你啥來著……”婁維明非常痛苦的倒在床上眼看著就不會動了。 八年多來,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婁維明已經飽經風霜,哪裡還受得起這般的侮辱與一再的刺激,她癱倒在床上,當時就不能動了,獄醫測量血壓:高壓230毫米汞柱,低壓180毫米汞柱,小便失禁,在下午兩點十五分被120急救車送往法外醫院搶救,診斷為腦出血。事後二監區大隊長及干警為了推卸責任,想盡辦法包庇馬慧敏的惡行,還胡說什麼:婁維明長期高血壓拒絕治療、服藥造成了突發腦出血等謊言進一步栽贓、陷害法輪功,詆毀法輪功名譽。惡警害怕婁維明家屬追究此事,為了推卸責任,還伙同犯人一起就婁維明的事編造假口供、假材料欺騙家屬。 在婁維明生命再度垂危時,在家屬強烈要求保外就醫的情況下,監獄提出只要家屬不追究任何責任就同意保外就醫。家屬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只好暫時答應監獄的無理要求,先將婁維明接回雙鴨山治療。 雙鴨山市十八中優秀教師婁維明女士,被非法判刑十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兩次腦出血,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零年十月被家人接回,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含冤去世,終年五十八歲。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手銬/腳鐐;
非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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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雙鴨山市尖山區人民法院: 0469-4280458 院長室:0469-4288497副院長室:0469-4285618 尖山區法院審判庭庭長江楓(以前的審判都是該人負責):13349336099 刑庭副庭長:高志新 13019044496 刑庭辦公室: 0469-4284239 執行庭辦公室:0469-4284265 行政庭:0469-4284257 民庭:0469-4284292 立案庭:0469-4272631 審監庭:0469-4284282 黑龍江女子監獄二監區 二監區大隊長:信蘭蘭 二監區副大隊:董巖、邱艷
責任單位及惡人:
尖山區法院
:
江楓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馬慧敏
更新日期: 2015年1月6日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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