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洪圖
簡介:
江洪圖(Jiang,Hongtu),
男 ,
61歲 ,
河北省棗強縣大法弟子。 2007年棗強鎮政府辦事人員李東莊和江莊支書江志旺曾搶走棗強縣大法弟子江洪圖衛視天線,也說過了十七大送來,結果經江洪圖多次才討回。 2008年7月21日,江洪圖、母蘭翠正在吃午飯,家中突然闖進兩個人,一個叫李東莊,另一個是個胖子(上次棗強鎮派出所來非法綁架江洪圖,其中就有此人,並追趕江洪圖數華裡,一度流離失所)二惡人揚言奧運期間禁止進京,硬要搶走身份證,並拉開抽屜亂翻,搶走一張過期身份證,還說過後給送回來。 江洪圖,六十一歲,至一九九九年已在棗強電力局兢兢業業工作了二十六年,法輪功遭中共迫害後,江洪圖因堅信“真、善、忍”,曾遭非法判刑四年,被開除工作,遭勒索錢財共計一萬八千多元。 江洪圖多才多藝,在棗強縣很有名氣。他擅長曲藝、書畫、武術等,逢年過節舞台上經常看到他說、學、逗、唱精彩的表演,把觀眾逗得捧腹大笑。他的文藝節目、書畫多次在地市縣各種比賽中獲獎,是棗強難得的能文能武人才。尤其在九六年學了法輪功以後,按李洪志師父教的‘真、善、忍’的標准做好人,一改過去不良的習氣,無論從人品、工作、還是在表演技藝上明顯得到了本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贊譽。 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江洪圖因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多次被非法關押,拘留,屢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江洪圖在火車站廣場煉功遭綁架,關進縣看守所。超期非法關押六個月後,被縣電力局開除,被縣法院誣判四年,送至衡水監獄迫害,苦役七天後,劫持到保定監獄。在保定監獄被逼做苦役。 二零零七年四月,江洪圖又被棗強縣公安國保馬金利綁架,向家人勒索一萬五千元將江洪圖放回。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衡水的歷史見證(2)
河北邪黨人員以奧運為名迫害大法弟子案例匯編
責任單位及惡人:
保定監獄(河北省第一監獄)
河北省棗強縣電力局
恩察派出所
:
馬金力
棗強縣看守所
棗強縣公安局
棗強鎮政府
:
李東莊,
江志旺
更新日期: 2012年7月15日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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