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莉莉
簡介:
田莉莉(Tian,Lili),
女 ,
51歲 ,
山東省新泰市法輪功學員,山東省新泰市泉溝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二零零八年三月底,新泰市泉溝鎮教育辦公室勾結新泰市國保大隊綁架該鎮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田莉莉。田莉莉因為堅信大法,拒絕寫所謂的“保證書”,於四月三日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現被非法關押在位於山東省濟南市漿水泉路20號的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一大隊遭受迫害。 泉溝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田莉莉,2015年11月19日,兩個自稱是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拿著田老師寄給最高檢察院的訴江狀到泉溝鎮第二中心小學核實田老師訴江情況,詢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他們自稱從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並且說出一些法輪功中的道理。最後要求田老師在筆錄上簽字,給她一個電話號碼:0538--7103060,要求她以後有事打電話。 二零一九年七月前幾天,在這兒結束了對泉溝鎮第一中心小學教師徐勤鳳為期五天的“轉化”迫害。今天,又企圖讓該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田莉莉接受這種“轉化”迫害。 這次暑假迫害,據稱全市大約企圖要“轉化”二十多人,要求“轉化”迫害逐個進行。該命令由新泰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張新德下達命令給泉溝鎮610主任李濤,再由李濤下達給泉溝鎮教育辦公室主任及相關學校校長。校長三番五次作為“政治任務”對法輪功學員做“轉化”去參加該洗腦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九點左右,新泰市國保大隊隊長馮大勇帶人到新泰市泉溝鎮第二中心學小找田莉莉,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工作證、傳喚證、拘捕證等)非法搜查田莉莉的辦公室。警察打開田莉莉的抽屜、手提包,拿走大法書、MP3,還拿走家的鑰匙和手機。十點鐘左右,馮大勇帶人劫持著田莉莉回家,用她的鑰匙開了門,幾個人搜查家裡,拿走了孩子上學用的電腦,所謂的理由是電腦有開機密碼,要拿回去檢測。把田莉莉非法關押在青雲街道派出所,馮大勇非法審訊田莉莉並且威脅和謾罵。 十點左右,馮大勇叫田莉莉和他們一起到她家,打開門鎖(路上田莉莉向他們要鑰匙他不給),搜查了她的家,拿走了她女兒上學用的電腦,理由是電腦有開機密碼,要拿回去檢測(拿走的物品沒有留清單)。過後女兒等著用電腦,田莉莉幾次打電話向馮大勇要,他都以未檢測為由拒絕歸還(直到兩個月後,才到他辦公室要回來)。 第二天下午六點,馮大勇等人又一次搜查了田莉莉的儲藏室,結果什麼也沒找到。 田莉莉被帶走約三十二個小時,她(單親家庭)的女兒一人在家,沒有母親的音信,孩子很害怕擔心。孩子打電話問馮大勇:“我媽媽什麼時候回家?”馮大勇說:“你來簽字領你媽,不然不讓回。十月二十二日十六點在田莉莉家,馮大勇讓田莉莉的女兒簽字、按手印,才最終放了田莉莉。這給孩子身心的成長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期間,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十一時,青雲派出所三個警察帶田莉莉去防疫站做核酸檢測,她不做,他們就武力扭她的胳膊、捏她的頭和臉,掰她的嘴。她覺的臉部又腫又熱,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左臉肌肉還有些松弛。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晚上,馮大勇以田莉莉不配合為由,對她威脅謾罵,說要讓一群人脫光她的衣服。田莉莉說:我沒做壞事,你們要敢這樣做,我會拼命!田莉莉問什麼時候她能回家,馮大勇卻說這回要開除她的公職。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午,田莉莉只說了一句:我只是想要做好人。馮大勇頓時怒氣沖天,破口大罵,罵的很難聽,說田莉莉和他過不去。還說把你飯碗砸了,不停的罵著。下午,馮大勇罵的更難聽,時間更長,不止一次的說要把田莉莉的工作砸了,說要把她送進監獄。還罵她是漢奸、賣國賊,比妓女還下三濫,不要臉等等。還說再去她家搜一遍(下午六點的時候,他們真的又去搜了她家的儲藏室)。 在馮大勇謾罵過程中,田莉莉沒有任何氣惱,一直平靜的對他說:讓你生氣真對不起,我從沒想過和你作對,你消消氣…… 在這期間,田莉莉沒有做核酸。而且即使做,防疫站的人說也是免費的,可是馮大勇卻硬是讓她交給青雲派出所Q所長二百五十元的核酸檢測費。 田莉莉被他們帶走二十四小時後,她女兒一人在家(單親家庭),沒有媽媽的音信,很害怕也很擔心。女兒打電話問馮大勇:我媽媽什麼時候能回家?馮大勇說:你來簽字領你媽,不然就不讓她回家。最後是在田莉莉家裡,他們讓她女兒簽字按手印,也沒有告訴她女兒為什麼要簽字按手印(可能是在“取保候審書”上簽的字)。 在被迫害的過程中,田莉莉始終不配合他們無理要求,沒有簽任何字,包括離開派出所前,也沒再簽什麼字。他們也沒明確告知她,更沒有告知校長,是否給她辦了什麼“取保候審”。 至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所有當天被抄走的物品,包括手機和孩子的電腦仍未歸還。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馮大勇等人再來學校時,讓田莉莉在解除“取保候審書”上簽字,她也沒有簽。直到這時校長才知道對她“取保候審”的事。從時間上說,事情已經過去了,校長並有什麼責任和過錯,可是馮大勇們卻串通市紀委給了校長處分。 無辜被處分的校長及教辦領導,被“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嚇壞了,主動請示新泰市教體局和人社局,違規從二零二二年開始對田莉莉實施自二零二零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的停課及工資扣罰(一分錢也不給)。而且到現在為止,仍然沒讓她復課,也沒有停止對她的工資扣罰。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騷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抄家;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關押;
調換工作、職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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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新泰國保大隊長馮大勇騷擾迫害田莉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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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90394.html#19730225927
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市教師田莉莉訴江被騷擾
新泰市邪黨黨徒和惡警迫害教育界人士
相關單位及個人:
國保大隊:
電話:0538-7103060,0538-7103062
大隊長馮大勇 13853813269 辦0538-7103065(馮妻於玲13853812579
教導員李同軍 13705485977 7103061(辦) 7016728(宅)
“六一零”主任 馬彥(女) 13605381212、7103060(辦)、7103259(宅)
(馮大勇之妻:於玲 13853812579 新泰市公安局車管所主任)
迫害主要責任人:(電話區號:0538)
馬彥 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7103062(辦公室)7103259(宅)13605381212(手機)
張濤 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 7103060(辦公室)7078001(宅)13805387285(手機)
張辛得(音) 新泰市610辦主任 7237654(辦公室)
張力 新泰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原610辦主任 7078288(宅) 13583876288(手機)
陳軍 新泰市公安局汶南派出所所長 7712166(辦公室) 7051386(宅)13954872766(手機)
曹×× 新泰市汶南鎮邪黨書記 13954872876(手機)
劉斌 新泰市新汶派出所所長 7318284(辦公室) 7215150(宅) 13805487622(手機)
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漿水泉勞教所)
新泰市國安大隊
新泰市六一零辦公室
:
張新德
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馮大勇
新泰市教育局
新泰市泉溝鎮教育辦公室
青雲派出所
新泰市人社局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10日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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