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珍
李淑珍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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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3139、
李淑珍(Li,Shuzhen),
女 ,
58歲 ,
吉林省通化縣大法弟子,邪黨迫害法輪功後,遭到非法勞教、毒打等迫害。2007年1月30日與丈夫去勞動局時,被惡警劫持,回來後大小便失禁,於2008年正月三十日含冤離世。2000年12月,李淑珍被通化縣退休職工於化龍惡意舉報,被非法抄家搜出一張傳單,惡警造假將李淑珍非法關押在通化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李淑珍絕食抗議,惡警王立平(看守所副所長)指使犯人端來洗腳水,倒上奶粉攪和,王立平再吐上幾口吐沫,強行給李灌食。李被迫害成心髒病,吐了兩天血,嚇的惡警們停止野蠻灌食。李淑珍在看守所煉功時,經常被惡警王立平打罵,被惡警姜敏華用噴水器噴。非法關押四個月後被釋放,通化縣公安局政保科丁繼生向其家人勒索三千元(沒有收據)。 2001年4月8日,李淑珍依照憲法規定進京上訪,通化縣公安局的金明烈、鄭榮與李淑珍的丈夫去北京接人,往返的路費都由李的丈夫承擔,另外還被勒索一千一百元錢。李淑珍隨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女子勞教所三大隊。 在勞教所被強制轉化時,有三人以“幫教”為名連續二十四小時不讓李淑珍睡覺,惡警金麗華、霍燕對其拳打腳踢、打耳光。勞教所有的活兒,李淑珍不能干,惡警孫佳對她又打又罵。李淑珍煉功被大隊長付玉芬拳打腳踢,導致胸痛、腳痛。還曾被副大隊長席桂榮用電棍電,因電流反到席桂榮手上,席才扔掉電棍。 李淑珍因不決裂,被三小隊管教王蕾用電棍電了30多分鐘,用電棍電李淑珍敏感部位,致使李淑珍小便失禁,下巴也被踢青了有淤血。後被送六大隊,又被毒打。 2003年3月5日長春有線電視插播真相後,長春女子勞教所加劇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有一位大法弟子被強制轉化時,一個月不讓睡覺。李淑珍在內的十八名大法弟子聯名上書勞教所要求停止迫害,此事震驚勞教所。勞教所派五、六名男管教進入三大隊,將十八名大法弟子逐一叫到管教室,用電棍電、拳打腳踢,還將十八名大法弟子逐一關在各個寢室毒打迫害。 夜間,大法弟子被毒打的聲聲慘叫聲,把在押的基督徒嚇的犯了心髒病,下半夜男惡警們打累了停手,但女惡警霍燕繼續行凶。女管教使用的兩個廁所裡面又間壁了一個小屋,地、牆是黑磚,上、下放了兩張單人床,地面三尺多寬、二米多長,昏暗的小屋也稱“小號”,就是那時建的,用來迫害三大隊堅定的大法弟子,綁床、灌食等都在“小號”,“邪悟”者稱不“轉化”不“出爐”,就是無限期關押在“小號”。 李淑珍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女子勞教所三年期滿時,惡警問她“上沒上當”?李淑珍不順從惡警回答,又被加期迫害七天。 由於原來單位華鑫木制品公司一直未給李淑珍交社會保險,再加上李淑珍被非法勞教三年,回家後,個人無法承擔兩萬余元的社會保險金,到了退休年齡沒有勞保工資。 2007年1月30日,李淑珍與丈夫到勞動局打聽倒閉單位發放取暖費一事,李淑珍坐在勞動局大廳長椅等候,她的丈夫去詢問,回來時李淑珍已不見了。 直到下午四點鐘,李淑珍竟被通化縣公安分局的車送回家,警察趙存缽(主管利民社區)說,你家屬迷路了,我們把她送回家,並介紹了另一人:這是公安分局的副局長(經核實叫林斌),還說,明天你拿戶口、身份證到三合堡那個社區去拿二百元錢。當時,李淑珍的丈夫還好一個感謝,等他們走後,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兒,他們把李淑珍劫持到縣分局非法審問,還關到廁所非法搜身,遭到李淑珍的抗議沒搜成,也沒審出什麼,就不了了之了。從此以後,李淑珍大、小便失禁,再也起不了床,生活不能自理。 李淑珍始終在惡黨人員的騷擾等迫害中度日,於2008年正月三十日含冤離世。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抄家;
勒索錢財;
騷擾;
惡人舉報;
摧殘性灌食;
打罵;
迫害親屬;
關小號;
看管/蹲坑;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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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勞教所閆立豐、劉瑚等惡徒迫害大法弟子部分紀實(一)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付玉芬,
孫佳,
席桂榮,
金立華,
霍艷,
王蕾
通化縣公安局
:
金明烈
通化縣看守所
:
王立平,
姜敏華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15日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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