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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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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亞超

簡介:
范亞超
(Fan,Yachao), 男 , 年齡未知 , 2008年2月23日,大慶某中學教師范亞超與妻子李明玉(教師,未修煉法輪功)在新瑪特使用真相紙幣被舉報,王京等高新區警察將二人綁架,伙同龍鳳區警察對范亞超和其母親的家非法搜查,強行拿走液晶顯示器一台。後將李明玉被放回,范亞超被投入龍鳳第三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期間,還有一對黃姓老夫婦因使用真相幣遭到王京綁架、逼供。

迫害類型:
惡人舉報綁架/劫持抄家敲詐/掠奪/破壞財物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大慶惡警王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鳳公安分局區號:0459  郵編:163711 <br>大慶市龍鳳區公安分局:4596243229<br>局長 藍某(是從新光公安分局調來的) 6225899 6285999 15331990001<br>局長蘭乘水4596225899、13394663399<br>政委張寶東18945601900<br>副局長王恆魁18945601919、4596243529<br>國保大隊長白秀麗4596230208宅459-6758114<br>法制綜合科長孔菁瑩:4596243334、18903696997(負責上報迫害材料)<br>治安五隊姜隊長13359833866<br>王玉昌18945601908<br>政委 胡明才 6235005 4681658 13359500005<br>綜合科隊長 趙德俊 6202200 6753333 13359833878 13329393933<br>治安大隊隊長 張林 13359833881(曾參與迫害)<p>龍鳳公安分局相關責任人<br>職 務	姓  名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號碼	<br>局  長	劉宏祥(迫害第一責任人)<br>6225899	6285999	15331990001	<br>政委	胡明才	6235005	4681658	13359500005	<br>	副局長	阮憲昌	6231544	6388987	13359833599	副局長	蘇學江	6243529		       13351699911	13936730777<br>	副局長	王樂夫	6202399	6351002	13394661906<br>	副局長	張振騠	6243334	8980551	13394663086
龍鳳區第三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08年8月12日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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