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薇
簡介:
葉薇(Ye,Wei),
女 ,
40歲左右 ,
廣東省深圳市大法弟子。1999年7月20日晚,蛇口派出所的警察到葉微家中要沒收大法書籍,並警告她禁止修煉法輪大法,被她拒絕。之後警察曾多次上門騷擾。 2000年4月24日,葉微在深圳機場被劫持,被非法關進蛇口看守所15天。6月30日晚,她在蛇口家中被強行綁架到派出所,當晚即被非法關進蛇口看守所,非法拘留了40多天。 2001年5月前,警察多次上門騷擾找葉微問話,威脅她放棄修煉法輪功,並隨時可能再次關押她。5月初,她被迫流離失所,期間南山區“610”惡警多次找到她家人打探情況,並威脅如果再不回家就全國通緝她,她的家人飽受驚嚇。 2004年12月28日,葉微在深圳寫字樓上班610惡警強行綁架走,她被抄家,抄到幾本大法書和幾張光碟。她的丈夫不久前才做完心髒病手術在家休養,這次她再次被綁架令丈夫痛苦不堪,他無法承受這樣沉重的打擊。 葉微再次被投進蛇口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南山“610”人員提審她,最後南山公安分局以零口供非法將她勞教三年,在2005年過年前幾天將她轉到廣東三水女子勞教所迫害。 在三水勞教所的三年間,葉微遭受了種種殘酷的洗腦轉化迫害手段:單獨隔離關押、哄騙、欺詐、踢打辱罵、人身攻擊、威脅、恐嚇、噪音折磨、逼看污蔑誹謗法輪大法的書、電視、長時間罰站、不許煉功、不許睡覺、不許閉眼、不許上廁所、不許洗澡、限制購物、甚至曾扣押過她兒子寄給她的信件。有一段時間,葉微被迫害的血壓高、腳浮腫、頭暈眼脹,身高一米六九的她體重下降到不到一百斤。 因為一直抵制迫害,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加期兩個多月,家屬接見她也要費很多周折,開始甚至不讓見,出所那天還把她秘密地迫害到深圳市的洗腦班。 由於葉微始終堅信大法,拒絕“轉化”,勞教所延期關押她至2008年3月初仍不通知家人來接,最後由南山“610”人員把她劫走,直接又關進深圳西麗洗腦班半年,至2008年9月底才放人。 2008年3月13日非法勞教期滿被劫持到了深圳市西麗洗腦班迫害半年。 2012年5月以後雖然沒有再度被非法關押,但是深圳“610”人員每一次的無理騷擾都令她年邁的父母感到極度緊張和不安。 二零一五年十月,葉微女士鑒於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所犯罪責,皆因江澤民一手造成,本人對他們暫不起訴,一切由江澤民負全部責任。江澤民犯下了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罪、非法查抄罪、非法拘禁私設黑牢罪,它罪惡滔天。為此現特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洗腦/送洗腦班;
打罵;
威脅/恐嚇;
綁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深圳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紀實(五)
深圳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紀實(三)
廣東女子勞教所的罪惡
深圳葉微遭十年迫害 現仍被騷擾
廣東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廣東深圳市南山區“六一零”罪行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山區公安分局
三水婦教所(廣東省女子勞教所)
南山區610
蛇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5日 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