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華榮
簡介:
喬華榮(Qiao,Huarong),
女 ,
30歲 ,
冀州市大法弟子。冀州市徐莊鄉馮家莊人,家住冀州市中學院內。二零零一年,陳雙昆配合冀州市六一零把職教老師李志君、冀中老師家屬喬華榮、四中老師的兒子柴廣躍綁架到洗腦班。其親戚大法弟子給其講真相,也不聽,還說不和煉法輪功的來往,多次誣蔑大法與大法師父,曾多次給其去信也不聽。二零零七年六月,陳雙昆在退去局長職位前,把大約四十位老師從鄉調入冀州市,現遭報被雙規。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法輪功學員喬華榮因修煉法輪功被綁架到冀州市一個叫湖濱樓的飯店(現改為賣衣服的商場),被逼迫“轉化”、寫不修煉保證。喬華榮絕食反迫害,十一天後被放出。 二零零一年四月,喬華容被當地政府指使的公安司法部門非法關押到民兵訓練基地洗腦迫害,當時的負責人是政法委書記韓奎傑、李錫九,公安局的王振俠、張部橋、劉立森、惡警趙國勝等人。他們用極其卑鄙的手段迫害喬華榮和其它法輪功學員:不讓去廁所;在窗戶、門被堵死的小屋瑞安上喇叭放噪音,不分白天、黑夜的吵,不讓休息,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不放棄“真善忍”,惡人就拳打腳踢,用膠棒打,喬華榮被兩次打昏過去,經過六個月的殘酷非人的迫害喬華榮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政保科惡警趙國勝無故帶人闖入喬華容家中企圖綁她,當時機智走脫。之後受冀州政保惡警所迫,流離失所達四年時間,以至於家中老母幼子無法照顧,個人生活困苦至極,流離失所。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半夜,河北省冀州市徐莊鄉派出所所長郭大力、干警趙建堂、趙俊雨到徐莊鄉馮家莊村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喬華榮的娘家偷偷把大門撥開,在主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私自搜查了西屋,然後,又敲主人所住的北屋門,家中有兩位六、七十歲的老人,在老人不給他們開門的情況下,他們硬闖了進去。又去了同村的大法弟子夏平娟(六十多歲)家,半夜三更砸開大門搜了一遍。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晚十點,市公安局政保科惡警將喬華榮綁架到看守所,經過喬華榮痛苦的絕食反迫害數日後獲釋,當時參與的是冀州市的趙國勝、夏俊良、王中興、張軍苗、張立新、劉新亮等人。 在奧運前夕,冀州當局相關惡人在其上級的壓力下,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派冀縣國保、公安、等部門的惡警伙同衡水惡警左鐵漢等人於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下午闖入喬華榮家中,綁架了喬華榮,從家中搶走了現金八百元、一萬多元的私人存折、計算機等等貴重物品。 喬華榮被綁架後在冀州市公安局被以趙國勝、左鐵漢為首指使下的惡警杜建亭、王斌毆打了三個多小時,當晚十點多鐘,惡徒把喬華榮帶到值班室酷刑逼供,用電棍電,用膠皮棒和一種不知名的尺子狀的東西打,對喬華榮身體造成了極大傷害。河北省冀州市中學政教處主任姚桂良、門衛主任李英等主管人員,參與綁架喬華榮,後又幫助家屬辦保外就醫(以學校名義)。 喬華榮一到河北衡水市看守所就挨了打,惡警用電棍電她。進去後就被迫干活,做花圈,讓一天做二十三個,有一次她沒干完,晚上被迫加班,一直干到十二點多鐘。 在二零零八年八月的二十幾號(確切日期知情人記不清了),上午不到九點,在剛報完了號往回走的時候,喬華榮就暈倒在地,幾個人把她抬到水泥舖上,一直不省人事。一會兒醫生來了,量了量血壓和體溫。一個當官模樣的說,要老不醒就打“120”,打“120”後,五院的大夫來了,也是量了量血壓、體溫、脈搏,說是正常,大夫就走了。但喬華榮就是合著眼,也不會說話。看守所的醫生給拿了點藥,二十二號監室的頭目潘玉梅和另一個人就捏著鼻子給喬華榮灌藥,但幾乎都噴了出來。 當天下午,女管教讓人把喬華榮抬出監室,在地上躺了一會兒,然後又靠著暖氣片斜躺著,還用電棍電她的腳。到晚上八、九點鐘,喬華榮醒了過來,幾個大法弟子和幾個常人把她抬起來解手。但後來,潘玉梅受惡警指使不讓大法弟子幫喬華榮,強逼喬華榮自己吃飯、解手。躺了幾天後,就又逼著她干活,開始兩天干的少一點,從第三天,又讓她每天干二十三個花圈。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河北省冀州市邪黨人員操控法院開庭,非法審理大法女弟子喬華榮。上午八點半,冀州法院戒備森嚴、如臨大敵,門衛嚴格檢查,要求進入人員一律持身份證進入。在法庭門口不但要身份證,還要有法院傳票,並且進行搜身。喬華榮家屬請來的辯護律師被擋在了門外,快到上午九點開庭時,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才讓律師進門。門衛講:昨天法院專門開了會,要求今天要嚴格檢查,不能隨便放人進法院。 上午九點,審判長上馮莉宣布開庭,首先由所謂的“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並出示:由衡水國保大隊提供,關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向衡水邪黨市委要求釋放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上訪中有關證人對喬華榮的指證。公訴人指證時語無倫次,好多地方都念不成句。兩位辯護律師發言,當場指出其中有幾分筆錄根本與本案無關。這時審判長馮莉也提醒公訴人朱秀超撿相關的念,並且辯護人指出,這幾份書面材料並不能證明當事人犯罪,要求檢方拿出能夠證明當事人犯罪證據,公訴人說沒有其他證據。 關於控方的第二指控:即七月四日當天在喬華榮的家中非法搜查得到所謂物證,如電腦、真相資料等,律師當即出示了由冀州中學出具的證明,其中一台聯想電腦為家屬教學辦公用,屬學校財產,另一台組裝電腦為個人私有財產,將證明交給了審判長。 衡水國保大隊為了掩蓋非法搜查喬華榮家的違法事實,左鐵漢等人在事後補辦了搜查證,但可笑的是在時間地點上均破綻百出,被辯護律師當場指出:首先抓人時間是在七月四日,而改在了七月五日,再就是地點也由冀中家屬院,改在了西關村276號。從保定請來的杜律師當場指出,偵查機關對搜查證據如此邏輯混亂,互相矛盾,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文,此證據不能作為本案的證據,偵查機關辦事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在違法的條件下取得的證據,不應為法庭采信。 在辯護律師的嚴正的質問下,審判長也無言的直點頭。公訴人在指證了這兩項所謂的犯罪事實後,審判長宣布開始法庭辯論,公訴人仍然按照起訴書的指控念了一通,什麼證據充份應予治罪等等。最後馮莉一看公訴人的答辯不著邊際,只好宣布休庭,草草收場。喬華榮仍被關押在冀州市看守所裡面。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十一月十八日,冀州市法院兩次非法審理喬華榮,法庭上,冀州市檢察院的無理指控,均被喬華容家屬聘請的兩位正義律師有力駁回,並當庭做了無罪辯護。法官兩次都是狼狽收場,草草休庭。冀州市法院明知理虧,無法宣判,卻暗箱操作,在不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將喬華榮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在當今的中國,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來沒有講過什麼法律。 二零零九年三月,喬華榮被劫持到位於石家莊的河北女子監獄。現仍在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境況堪憂。家中七十多歲的老母、孩子無人照顧,丈夫擔心冤獄中妻子的安危,每天在焦慮中度日,還要教學,還要照顧好家,身心疲憊。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
綁架未遂;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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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政法委:王廣景(政法書記):0318-8612911,劉新亮:0318-8627781 市610:馮金祥:0318-8619904,0318-8610799(有兩個人登記電話), 檢察院:朱秀超:13785855199,陳梅月 法院:薄彥光:0318-8623295,馮莉:0318-8991437,夏其增
責任單位及惡人:
衡水市公安局
:
王斌,
左鐵漢,
杜建亭
冀州市公安局
:
張部橋,
王振峽,
夏俊良,
趙國勝,
王中興,
張軍苗,
張立新,
劉新亮
冀州市政法委
:
李西久,
韓奎傑
冀州市法院
冀州市徐莊鄉派出所
:
趙俊於,
趙建堂,
郭大力
衡水市看守所
:
潘玉梅
河北省女子監獄
冀州市610
:
劉立森
衡水看守所
衡水市公安局巡警特警防暴支隊
冀州市文教局
:
陳雙昆
更新日期: 2014年11月5日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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