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敏
江蘇省沛縣原湖屯(李集)鄉政府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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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董敏(Dong,Min),
女 ,
年齡未知 ,
沛縣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原縣委書記李榮啟曾召開縣、鄉、村干部會議,在沛縣多處舉辦了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江蘇省沛縣原湖屯(李集)鄉政府大院(現改為李集村村委會,2001年7月至12月,沛縣610在此院內辦洗腦班) 責任人:陳勇、孔令華、胥月華(女,40多歲)、張繼周、看守所長蔡某某(男,50多歲已退休)、汪某某(男,50多歲)、張某某(男,50多歲)、胡志明(已退休) 其他人員:席鳳波、張亞、張繼周的四弟(小車司機)、肖某某(女)、李德義(退休公安,看守人員)、 周保山(看守人員)、章永光(鄉政府大院門衛)、蔣某(伙房做飯)、上官某某(徐州市國安);2001年,沛城鎮綜治辦副主任李學友與分管計生工作的鎮副書記(男)曾到洗腦班來過。 被迫害人員:曹後存、蹤訓勇、王秀華、崔玉梅、李桂芳、朱愛萍、劉芝蘭、陳靜、朱淑娟、朱冬梅、郭金花、張美蘭、張秀芬、王新春、趙熙(學齡前兒童,王新春的兒子)張紅英、潘緒軍、韓書加、朱艷玲、魏耀琳、趙月正、董敏等20多人。 迫害事實: 1.非法關押達一年之久,與被拘留人員關押在一起,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在看守所的牆上竟然掛一牌子“法制教育學習班”。 2.強行洗腦,灌輸誣蔑法輪功的謊言。 3.動員家人、親朋進行所謂幫教,實際是精神折磨,精神迫害。張紅英的女婿(看守所職工)被株連停職。 2000年12月,法輪功學員高傳銀、高俠雲、鹿丙林、牛淑俠、王景華、孟慶泉、王慧、王平; 2001年3月,吳迪、彭宗梅、丁建華、袁玲、郭鵑玲、邊桂玲、王書梅、崔玉梅、董敏、高春梅、馬繼玲等被分兩批綁架到徐州精神病院。 2004年四月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非法關押句東女子勞教所期間被殘酷迫害,惡人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長期罰站,導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一年後被保外就醫回家。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送入精神病院;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罰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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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大地上的罪惡
責任單位及惡人:
徐州精神病院(南湖醫院)
江蘇省女子勞教所(句東勞教所)
沛縣公安局
:
張繼洲,
孔令華
沛縣政法委
:
李榮啟
沛縣610
:
陳勇
沛縣原湖屯(李集)鄉政府大院
:
胥月華,
胡志明,
席鳳波,
張亞,
李德義,
周保山,
章永光
沛城鎮綜治辦
:
李學友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8日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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