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靜波
簡介:
哈靜波(Ha,Jingbo),
女 ,
56歲 ,
吉林省遼源市東豐縣第四中學英語教師哈靜波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去做人,在家是賢妻良母,在學校是兢兢業業的好老師,可是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兩次被關四平精神病院摧殘,心靈和肉體上都遭傷害,之後又兩遭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哈靜波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下面是哈靜波在《刑事控告狀》講述的親身經歷。【兩次在精神病院遭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去長春上訪,回來後東豐縣第四中學當時的書記陸勝隆(已遭報死亡),對我們進行歧視,不讓講課,還讓人看著我們,放暑假不讓我們回家,在學校所謂反省,大約一周後,又送教育局迫害一周,不許回家。在教育局,學校還每天派一名教師看著我,每天拿我的錢給她(們)開支,我住一張床,其余三張床都是我付錢,她們的飯錢也是我開銷,五、六天總共六百多元(教育局和學校各霸占三百多元)。 ********************* 東豐縣教育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罪責難逃。哈靜波、姜若玲均是東豐縣第四中學教師,於立秋是東豐縣第三中學教師(被非法判刑三年,現非法關押在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三位大法弟子目前均被東豐縣教育局非法開除。東豐教育局局長齊毓祥一直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平時為人口碑很差,被人稱作只認錢不認人的黑局長。 ********************* 然後,馬上就被送吉林省四平精神病院迫害兩個月。當時送我去的人有:當時的東豐縣公安局局長李某和徐某(女)。我這些年來,被非法送四平精神病院迫害兩次,這次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份,還有一次大概是在一九九九年冬天到二零零零年的時候,去北京上訪,被抓送回當地後,第二次送四平精神病院迫害近兩個月。兩次迫害合計差八天就四個月整。兩次在四平精神病院都是用下面的手段迫害的: 第一周,每天用二十多伏電極電擊兩個太陽穴,電昏、醒來後,就給輸液,都是破壞腦神經的,一個上午都沒有知覺,是電昏迷過去的。而且這都是被綁在床上強制操作的。上午被電擊,下午被打針輸液,每天每頓還要被人看著吃藥。這種殘酷的折磨和迫害是外人無法想象的,整個人表現呆板,眼睛發直,脖子發硬,不會轉彎,讓人看起來很嚇人。 整天和精神病人在一起,那種度日如年日子,那種身心的煎熬、那種寂寞,無法表達。用多少錢都補償不了我名譽上的、心靈上的、肉體上的迫害。 每天還得自己花費五十元交給精神病院。家人還得給他們上下打點,這些錢的損失無法計算。每次從精神病院回來,自己的外表都沒法看,象傻子一樣,我試圖換上漂亮衣服,也一樣發呆。這種呆滯的表情短期內是無法改變的。 *************************** 吉林省東豐縣自九九年九月三日後因修煉法輪功而被拘留在東豐縣拘留看守所內的人數達四十人。他們有:哈靜波,被罰款4000元及被判勞教。 *************************** 【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我為了說句真話,還大法清白,又去北京天安門打橫幅,喊“法輪大法好”,四位法輪功學員同去的,三位被抓後送密雲看守所,另一位幾天後放回。 在北京密雲非法關押六天後,送天津某看守所。其中有一次非法提審,警察逼迫我說出家庭地址,而強制罰站,兩個多小時後,我不知不覺暈了過去,警察掐我人中才醒過來。提審地點挺遠,我走很長一段路才到,警察不讓穿鞋,赤腳在雪地上走。 第二次非法提審,我被電擊,電的很嚴重,兩三間那麼大的屋子,我邊躲他們邊電,晃了兩圈,下顎電破了,後背被電的紅腫。當時我就一直絕食抵抗迫害,十三天水飯不進。最後十多個人強迫給我野蠻灌食,不成功,又給我輸液,讓我拔掉了。 十三天後,我被東豐縣警察接回東豐縣。我當時隨身攜帶的一千七百元錢讓東豐縣公安局當時的政保科警察陳雙有全拿去了。我回東豐後,還在東豐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段時間。 緊接著,沒讓回家,我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被送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被非法勞教三年,後被迫害半年多,被放回家。 在黑嘴子勞教所,早晨四點多起床,到晚上十二點之後,才讓睡覺。整天干活,腰酸背痛,累的苦不堪言,做工藝品鳥時,用特別有味的膠,刺眼,不敢睜眼,也不能閉上,而且工作室和床在一起,二十四小時刺激眼睛。 還有挑選黃豆,要把一百斤黃豆的麻袋扛到二樓,這些極端勞力的活我從來沒干過,一大車一大車的,我根本就扛不動,勞教所警察侯志紅(女)就罵我們,逼迫扛,我的腿直哆嗦,只能把著樓梯扶手,艱難地走著。 期間,東豐縣教育局長高春清迫害我們單位三名大法弟子,往遼源上報無理開除我們。後來家屬去找,最終統一給我們降一級工資。我們被勞教期間還停發工資,這都是嚴重違法的,到現在我們損失的這些工資還沒有給我們。 ***********************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大法弟子哈靜波到大陽鄉散發真相資料時,被大陽派出所所長都永日等惡警們綁架並暴力毆打的連熟人都認不出人來、二十多天後身上還有大腳印的淤血傷痕,被秘密送往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七大隊非法勞教一年,現已超期數日。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日,本應是哈靜波被關押一年並被非法加期五天後回家的日子,但勞教所卻拒絕放人。七月二日去接人,東豐縣政法委、“六一零”只通知了哈靜波任教的東豐四中,並沒有通知哈哈靜波的家人。家人是由四中通知才知道消息去接人的。然而,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卻聲稱哈靜波“太頑固、拒絕‘轉化’”,當家人和東豐四中去接人時,據不放人。 *********************** 【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期七、八月份去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者舉報,又被送長春非法勞教一年並非法加期一個月。 當時在東豐縣大陽鄉德勝村,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大陽派出所,警察都永日、記錄員、還有一個是拍照的。三人構成一個流氓團伙合伙迫害大法弟子,都永日竟然還邪惡的讓我從二樓跳下去,我不跳,他就打我耳光,連打帶踹,按手印和照相不配合,三人聯手打我,按頭往牆上撞,把著手指一個一個按手印。被非法關押的兩周後,身上還青一塊紫一塊的,瘀傷面積非常大,腰不敢動,起床很吃力。 被非法送長春勞教所後,我拒絕干奴工活,惡警懲罰我們坐著,每天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十點。開始是直接坐在涼涼的地上,後來是坐小凳,再後來是坐大凳,大凳子上帶著凸起的鉚釘,這樣長久坐著的後果是癱瘓。這樣坐了,我也記不清楚,多久了,連非法超期關押的一個月也是坐著的。 此期間,東豐四中還無理停發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整整一年的工資,加上上次非法停發的,總計賒欠我們每人至少一年半的工資。我們後來去學校找過,時任四中書記賈斌和時任四中校長郭軍對我們說工資學校沒有權利發,是遼源市六一零不讓開的,東豐縣人事局這邊就沒有我們的人名,便沒有我們的工資單,學校就開不了。後來我和同修姜若玲等對他們講了真相,正念正告他們這是違法的,如果他們不給解決,我們就告他們。後來他們上教育局、人事局,給我們要回來以前拖欠的工資(不是迫害的時候拖欠的,當時東豐縣教師都是拖欠工資的)總共兩萬多元,發給我們,我自己的是一萬多元。最後非法勞教的一年半的工資還是到現在也沒有給我。 【遼源市看守所遭迫害:光腳戴腳鐐、“死人床”】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遼源市六一零下令,東豐縣政法委書記孟應放執行,公安局國保大隊韓輝等,毫無理由的動用東豐縣近百個警察同一天早晨七點前,挨家挨戶綁架本地九名大法弟子,同時搶走很多大法弟子的個人財產。非法來我家抄家的警察是孫志強等,搶走了我的大法書、電腦、打印機、電話、mp3、光盤、真相幣三千多元等等。到現在也沒給我。東豐縣國保大隊還讓大法弟子家人交錢,金額不等:五萬、三萬、一萬 。很久後才退回。 被非法關押在遼源市看守所期間,看守所女警察潘麗芹唆使一幫刑事罪犯毆打哈靜波,並且非法提審我,我給她講真相,她不聽,還打我耳光,我的嘴都打破了,出了血。因我拒絕做奴工,殺人犯牢頭,一個老太太,六十歲左右的樣子,名字大概是施安(音),記不清楚了,對我進行了各種迫害,警察給我戴腳鐐二十多天,牢頭就讓我光腳戴腳鐐在地上走一百圈,沒到一百圈的時候,她又叫“換下一個節目”折磨我。這直接導致我腳背在三年後的今天還留下一塊傷疤,記得回家後還疼痛了很長很長的時間,每天都是裡面化膿往外冒膿水,不能走路,一走就疼的受不了。 有一天早上點號,我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伙同犯人十多個人把我綁到死人床上,吃飯、上廁所都不准下來,造成大小便失禁。姓潘的女警察還教唆犯人和牢頭,幫她迫害大法弟子,這都是嚴重違法的,根據刑法,監管人指使被監管人管被監管人,監管人應被判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姓潘的女警察指使牢頭說聲打,其他犯人就得全來打人,不敢不打。這些犯人還幫著做“轉化”。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吉林省遼源市東豐縣法輪功學員哈靜波、朱德艷一起在外面被綁架。第二天倆人都被非法抄家,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電腦等私人物品被搶走,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遼源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八年九月,哈靜波遭東豐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現被非法關押在遼源市看守所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毒打/毆打 ;
非法罰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送入精神病院;
精神酷刑;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電擊 ;
注射不明毒針;
強行吃麻醉神經的藥;
強行施藥 ;
四肢銬於床上;
罰站;
體罰 ;
非法審訊;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打罵;
不給穿衣服;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調換工作、職務;
逼跳樓;
“死揣” ;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揪頭發撞牆 ;
坐小板凳 ;
手銬/腳鐐 ;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不准上廁所;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省東豐縣哈靜波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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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四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63843.html#1846235041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57136.html#1711252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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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源市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長:劉偉:電話:18904478001,0437-3315187,宅:0437-3320599。 市「610」主任:皮富國:電話:13351560686,0437-3317610.東豐縣公安局局長 崔名利:15843790077,13351560077,0437-6211001,4376319888,4373320770 副局長 具鮮雄:13504371857 4376215536 (管迫害) 副局長劉振明04376218807、15043713366 副局長張巖鋒04376213588、13943719125宅04376207168 副局長王軍亮04376690707、18843730007 指揮長孫紅軍04376222901、04376211852、13500871705 國保大隊:4376222740 大隊長 楊斌:13604372076 大隊長 韓輝:宅 4376210887 副隊長 劉朝璽:13604372804 國保 莊桂蓮:13604372799 國保 陳雙友:13134373888 15143789118 宅 4376215128 巡控大隊長:韓龍濤,電話:13604371949。 教導員:孫辛仁,電話;13843723766。 閆海溢,電話:13843711123。 王科研,電話:13843765855。 劉麗艷,電話:15843719699。 東豐鎮派出所所長:宋振平:04376316009,13904371128。 遼源市看守所:電話:04376311556遼源看守所:潘獄警(女)電話:15104378758.王所長,電話:15944789267,蔡獄警,電話:13843706178.東豐縣政法委: 電話:04376211852 書記李文生04376551155、13843727888 綜合辦副主任夏德明04376211715、13604371955 東豐縣法院: 院 長錢立軍04376209201、13943796226 副院長張忠錄04376209205、04376209202、13904372002 副院長李 傑04376209203、04376215298、13694031001 副院長王祖德04376209707、04376235555、18643715000 副院長呂文彪04376509205、13604371589 副院長程守剛04376209208、13943724799 刑庭主審員尹國英15844727313 刑庭庭長李國軍:13943712967.0437-6319733 東豐縣檢察院: 檢察長於偉光04376217888、15643780999 副檢察長陳秋艷04376210439、13904371180 政 委魏振波04376223517、04376220052、13904372322 東豐縣司法局: 局長崔清東04376212975、04376219500、13304371951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侯志宏
密雲看守所
遼源市看守所
:
施安,
潘麗芹
長春勞教所
東豐縣看守所
遼源市610辦公室
東豐縣公安局
:
陳雙有,
孫志強,
韓輝
東豐縣政法委
:
孟應放
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四平精神病院
吉林省東豐縣第四中學
:
郭軍,
陸盛隆,
賈斌
東豐縣大陽鎮派出所
:
都永日
東豐縣教育局
:
齊毓祥,
高春清
東豐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2日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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