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延霞
簡介:
郜延霞(Gao,Yanxia),
女 ,
46歲 ,
大慶市大法弟子,是大慶石化公司工程公司買斷職工。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一點至十二點間,郜艷霞、袁清在家被大慶市臥裡屯公安分局的惡警綁架。家被洗劫,東西被掠走。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大慶市龍鳳區法院對大法弟子袁清、郜艷霞非法開庭,一同被非法開庭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高鳳玲、杜德平。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下達判決書(只拿給本人,未送交家人),郜艷霞被非法判刑五年,袁清被非法判刑四年,高鳳玲被非法判刑四年、杜德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非法開庭時的公訴人是姜雪梅 。 參與這次非法庭審的有:審判長王國軍、代理審判員封良宏、李庵琪,檢察院指派徐民義作公訴人對四名法輪功學員捏造事實,非法作犯罪指控。 在龍鳳區法院非法庭審中,四名法輪功學員每個人都當庭講述了警察綁架、抄家、酷刑迫害的種種惡行。尤其是他們在被綁架後,大慶市國保大隊對進行刑訊逼供,惡警馮海波、楊繼軍、胡嘯、尹彥虎等給他們灌芥末油,導致他們窒息休克幾次。 郜延霞在庭上說,當時被國保大隊警察折磨得簡直難以承受,生不如死。 四人在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均提出上訴,在當地六一零的直接插手下,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也就是提出上訴的第二天被駁回。 最後在龍鳳區法院、大慶中級法院、大慶市六一零的共同參與下,這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在二零零八年九月下旬把人偷偷送走,郜延霞、袁清、高鳳玲等三人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杜德平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 在大法受到迫害時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5天。2001年10月的一天,她貼證實大法的粘貼,被非法拘留75天,並遭到警察的毒打。耳朵、臉、前胸、後背都被打傷,頭被打得不成樣子,最後站不起來了。兩名所謂的“人民警察”竟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打成這樣。2000年2月,她被乙烯興化派出所的李立群勒索10000元,理由是不放棄信仰。2000年11月被大慶龍鳳看守所勒索175元。
迫害類型:
非法起訴;
用刺激物塗抹眼部;
非法判刑;
非法審判;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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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勒索迫害紀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市公安局
:
楊繼軍,
馮海波,
尹燕虎,
胡嘯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法院
:
封良宏,
李庵琪,
王國軍
大慶監獄
:
楊友龍,
芮星
臥裡屯公安分局
:
王慶彬
龍鳳區檢察院
:
姜雪梅,
徐民義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5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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