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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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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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淑芬(Zhang,Shufen),
女 ,
年齡未知 ,
北京市崇文區西花市南裡分區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七大隊,獄警利用犯人對她進行折磨,包括毆打、凍刑、餓飯、不讓睡覺。兩年牢獄期間,張淑芬每天只能睡三、四個小時的覺。 在奧運前被崇文區公安局非法抓捕,已有數月。直至今日仍無消息,她的丈夫是唯一的見證人,由於惡人恐嚇,精神恍惚,無法說清事情的真實情況,因此至今無法查找張淑芬的下落。 二零零八年六月,大法弟子張淑芬被朝陽區惡警徐勇等人非法抓捕。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七隊遭迫害,身體非常虛弱。她年邁的母親與其呆傻的丈夫相依為命,他們天天盼望親人早點回來。 在北京女子勞教所,張淑芬堅信大法,不配合邪惡,七隊隊長惡警李守芬帶領其手下的惡警陳愛民、趙博等人對張淑芬迫害。他們不准她睡覺;不讓與家人聯系、不准打電話、不准寫信、不許上廁所、不准與其它人接觸說話,經常不讓吃飽飯。據說現在張淑芬被迫害的身體非常虛弱。 在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北京崇文派出所惡警在“六一零”的指使下非法闖入張淑芬家的樓道,二話不說上來兩個惡警把張淑芬雙手往後一背使勁按著,另一惡警從張淑芬身上搶走鑰匙,打開張淑芬家房門進屋亂翻一氣,當時張淑芬病中的丈夫正在家吃飯,被嚇得目瞪口呆,說不出話來,惡警不許張淑芬和丈夫說一句話就把張淑芬推到警車上,綁架到崇文派出所。當晚十點左右,張淑芬被綁架到崇文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這期間張淑芬和其他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給那些警察和犯人講真相。後來張淑芬又被轉到崇文拘留所,又轉到調遣處,在那裡張淑芬們大法弟子為了救世人繼續講真相並高喊“法輪大法好”,有力的震懾了邪惡。 二十幾天後,張淑芬被非法勞教二年,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邪惡的七大隊遭受迫害,在這兩年裡張淑芬飽受從精神到肉體的痛苦折磨。 因為張淑芬不配合邪惡,不放棄修煉,所以一到勞教所張淑芬就被小哨(值班的勞教人員)單獨看管,三天後就不讓張淑芬正常睡覺了,黑白天坐在一個小塑料椅子上,一動都不許動,稍微一動或一閉眼就會招來小哨的打罵。秋冬季節,勞教所十班在陰面,屋裡很冷,小哨非常邪惡,穿著棉衣手裡拿著熱水瓶,而卻讓張淑芬穿著單衣服,就這樣她們還要整天開著窗子、開著電扇,更殘忍的是讓張淑芬坐在電扇下面,讓冷風颼颼的吹著張淑芬的身體,每天給張淑芬一點飯吃,真是饑寒交迫啊!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中旬,惡警趙博把張淑芬從十班帶到隊部的一間小屋子裡,讓四個包夾二十四小時輪番看著張淑芬,她們逼張淑芬坐在一個高凳子上,四個小時後張淑芬的手、腳、腿突然全部腫脹,身體出現了嚴重的不適,胃部脹痛難忍,就這樣她們還毫無人性的摧殘張淑芬,不讓張淑芬睡覺,在張淑芬面前罵大法罵師父。在隊部張淑芬有二十幾天吃不下東西,張淑芬忍著劇痛給她們講真相,告訴她們善惡有報的道理,但她們沒有一點悔過之意。 惡警李守芬、趙博、張淑華、何嬌指使小哨盧紅、陳建軍、戴靜、張永紅、黃萍、楊美輝、閆春曼等人經常不給張淑芬吃飽,有時還不給張淑芬飯,寧可把打來的飯菜倒掉也不給張淑芬吃。記的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的一天,為了達到“轉化”張淑芬的目的,她們在本來就少得可憐的一點菜裡放了許多鹽,飯後不長時間張淑芬口渴難忍,可是從中午十一點多一直到晚上,她們都不給張淑芬水喝,也不讓去廁所,即便是讓張淑芬去廁所也不等解完就拽起來,想盡法子折磨張淑芬。 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兩年裡,張淑芬每天只能睡三、四個小時的覺,就這三、四個小時她們也不讓張淑芬睡踏實,小哨黃萍、閆春曼見張淑芬睡著了,就用鋼筆捅張淑芬脖子,或往張淑芬嘴裡灌水或用勁推張淑芬,想盡一切辦法不讓張淑芬睡覺,有時她們看張淑芬眨眼時間長一點就用帶指甲的手指聚在一起戳張淑芬的臉、鎖骨疼痛難忍,打罵更是家常便飯,小哨張永紅還經常用腳踩著張淑芬腳趾使勁碾,那種痛苦無以言表,她們還經常把張淑芬按倒在地用擦廁所的布堵張淑芬的嘴,她們想盡了一切招數整張淑芬,使張淑芬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和傷害,現在回想起還不寒而栗。 二零一零年,那期間,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女子勞教所七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張淑芬、焦健、徐偉、肖堯、成鈺靜、劉晶、張秀英等,也都被幾名吸毒者“包夾”有:楊美輝、黃萍、劉景平和湖北江下區白紙坊的鴇母楊××參與迫害。她們在警察們的指使下,為了減期,為了諂媚邪警,喪盡天良,拚命侮辱打罵法輪功學員。 背後指使迫害的惡警是從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調來的張淑華和大隊長李守芬。 北京法輪功學員張淑芬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初就被崇文派出所多人來家騷擾,問寫訴狀的事,還說給打開門去屋內拿點大法的東西就走,張淑芬給來人對著窗戶講真相,當時沒給開門他們就走了,沒幾天其丈夫過世,沒過幾天,於八月三十一日被崇文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桌上放的兩本大法書、一台大型播放器、一台筆記本電腦等,屋內還有亂翻的痕跡,當天就被綁架到東城看守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勞教;
剝奪睡眠 ;
不准上廁所;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私闖民宅;
非法關押;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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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看守所地址:北京市昌平區七裡渠鄉豆各莊村645號 郵編102206
責任單位及惡人:
崇文區公安分局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
:
張淑華
北京女子勞教所(北京新安勞教所)
:
趙博,
李守芬
東城看守所
崇文區派出所
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分局
:
徐勇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8日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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